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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DN 0001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NDN 0001 S-2016

中文名称: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香豆(醉香豆)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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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DN 0001 S-2016 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香豆(醉香豆) QNDN0001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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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DN0001S-2016
五香豆(醉香豆)
2016-06-07发布
2016-06-17实施
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发布
Q/NDN0001S-2016
本标准文本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彩霞、赵亚权、赵忠超、张艳锣、任红敏。本标准于2016年06月07日首次发布。1
1范围
五香豆(醉香豆)
Q/NDN0001S-2016
本标准规定了五香豆(醉香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花椒、味精、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食用盐、小麦粉、玉米淀粉、糯米粉、大豆油为原料,大豆经蒸煮、自然发酵,花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经栋选、粉碎、过筛,加入味精、食用盐,经配料、成型、烘干、裹粉(或不裹粉)、油炸、冷却、包装而成。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1352
GB1535
GB1355
GB2712
GB2716
GB2720
GB2721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4789.1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大豆油
小麦粉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1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22
GB/T5009.37
GB5461
GB5749
GB/T6543
GB/T7652
GB7718
GB/T8885
GB/T8967
GB9683
GB/T10004
GB/T12457
GB14881
GB/T15691
GB16565
GB28050
SB/T10040
DBS41/007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食用盐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八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用玉米淀粉
谷氨酸钠(味精)
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花椒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水磨白糯米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NDN0001S-2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3分类
根据原料成分的不同分为五香豆、醉香豆。3.1五香豆
Q/NDN0001S-2016
以大豆、花椒、味精、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食用盐、大豆油为原料:大豆经蒸煮、自然发酵:花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经抹选、粉碎、过筛,加入味精、食用盐,经配料、成型、烘干、油炸、冷却、包装而成。
3.2醉香豆
以大豆、花椒、味精、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食用盐、小麦粉、玉米淀粉、糯米粉、大豆油为原料,大豆经蒸煮、自然发酵,花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经栋选、粉碎、过筛,加入味精、食用盐,经配料、成型、烘干、裹粉(小麦粉、玉米淀粉、糯米粉)、油炸、冷却、包装而成。4要求
4.1原料
4.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大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4.1.3花椒应符合SB/T10040的规定。4.1.4八角应符合GB/T7652的规定。4.1.5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T8967和GB2720的规定。4.1.6小茴香、丁香、肉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规定。4.1.7大豆油应符合GB1535的规定。4.1.8食用盐应符合GB5461和GB2721的规定。4.1.9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4.1.10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4.1.11糯米粉应符合DBS41/007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颗粒状
呈褐黄色至黑褐色
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咸味,无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水分,g/100g
蛋白质,g/100g
食用盐(以氯化钠计),g/100g酸价(以脂肪计)(KOH),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黄曲霉毒素Bt,μg/kg
注:*指标值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理化指标
表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CFU/g)
大肠菌群
(CFU/g)
沙门氏菌
(CFU/25g)
金黄色葡萄球(CFU/g)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c
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750
表4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
(%)
允许短缺量
Q/NDN0001S-2016
4.6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7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4.8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9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10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Q/NDN0001S-2016
取样品一袋,将样品置于一洁净白色瓷盘中,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色泽、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应符合表1的规定。5.2理化指标检验
5.2.1水分的检验
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蛋白质
按GB5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3食盐
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
5.2.4酸价
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5
过氧化值
按GB/T5009.3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6总砷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7铅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8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微生物的检验
5.3.1菌落总数测定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进行。
5.3.2大肠菌群计数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
5.3.3沙门氏菌检验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进行。
5.3.4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进行。
5.4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6
Q/NDN0001S-2016
6检验规则
6.1原料的入库要求
Q/NDN0001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6.3抽样
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于12袋6.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大肠菌群计数的检验。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自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或原料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购存和保质期7.1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和GB7718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7
Q/NDN0001S-2016
123号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复合袋包装。其质量标准应符合GB/T10004的有关规定: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3的有关规定。外用纸箱包装,应符合GB/T6543的有关规定。7.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设施,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7.5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8
编制说明
Q/NDN0001S-2016
五香豆(醉香豆)以大豆、花椒、味精、八角、小香、丁香、肉桂、食用盐、小麦粉、玉米淀粉、糯米粉、大豆油为原料;大豆经蒸煮、自然发酵,花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肉桂,经抹选、粉碎、过筛,加入味精、食用盐,经配料、成型、烘干、裹粉(或不裹粉)、油炸、冷却、包装而成的即食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南乐县道德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06月07日
Q/NDN0001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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