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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XQ 0002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XXQ 0002 S-2016

中文名称: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 低糖果酱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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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XQ 0002 S-2016 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 低糖果酱 QXXQ0002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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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企业标准Q/XXQ0002S-2016
低糖果酱
山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
案号:51~37S-206
有效期至:2019年0月寸日
2016-01-25发布
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
四川省食
2016-02-06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次
Q/XXQ0002S-2016
Q/XXQ0002S-20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厂参照GB/T22474《果酱》并结合产品特性,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糖果酱》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依据。本标准由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西昌市西溪太阳食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左少清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起草了《低HI
1范围
低糖果酱
Q/XXQ0002S-2016
本标准规定了低糖果酱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新鲜酸角为原料,辅以番茄、桔子、玉米淀粉、木薯淀粉、葡萄糖、麦芽糖(饸糖)、白砂糖,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明胶、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苯甲酸钠、糖精钠、焦糖色(普通法)、柠檬酸、香兰素、红枣香精、草莓香精、橙子香精、菠萝香精、柠檬香精、苹果香精、葡萄香精,经选料、清洗、去皮、浸泡、打浆、过滤、调配、熬制、包装而成的低糖果酱。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GB317白砂糖
GB1886.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密素)1886.64
GB1902
GB1987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
GB 4789.4
GB4789.10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及酵母计数GB/T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 67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GB/T8885玉米淀粉
GB8956蜜钱企业良好生产规范bzxZ.net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10786
GB/T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20883
GB28050
GB30616
NY/T875
JJF1070
麦芽糖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木薯淀粉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XXQ0002S-2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鲜酸角应成熟适度、无病虫害、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并符合GB2762、GB2763的3.1.1
规定。
番茄、桔子应新鲜、无虫蛙、无腐败变质,并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木薯淀粉应符合NY/T875的规定。葡萄糖应符合GB/T20880的规定。麦芽糖(饸糖)应符合GB/T20883的规定。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明胶应符合GB6783的规定。
苯甲酸钠GB1902的规定。
糖精钠应符合GB1886.18的规定。焦糖色应符合GB8817的规定。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义名甜蜜素)应符合GB1886.37的规定。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
香兰素、红枣香精、草莓香精、橙子香精、菠萝香精、柠檬香精、苹果香精、葡萄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
3.1.16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组织形态/性状
滋、气味
3.3理化指标
具有本产品固有的色泽
呈膏浆状、均匀,无霉变、无明显分层和析水、无结晶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气味和果酸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C时折光计法)/(g/100g)指标
检验方法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
色瓷盘中,目测观察组织形态
性状、色泽,嗅其气味、尝其
滋味,检查有无外米杂质。
检验方法
GB/T10786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3.4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茵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霉菌计数/(CFU/g)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5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表2(续)
表3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2763等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3.8食品添加剂
Q/XXQ0002S-2016
检验方法
GB/T5009.8
GB5009.11
GB5009.12
检验方法
GB4789.15
GB 4789.10
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9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3.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8956的规定。
检验规则
4.1原辅料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4.2出厂检验
4.2.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4.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总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4.3型式检验
4.3.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时
b)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3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4.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4.4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5抽样方法及抽样数量
Q/XXQ0002S-2016
4.5.1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kg(不少于4个最小销售包装)的成品进行检测,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被样样品。4.5.2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kg(不少于8个最小销售包装)的产品作为检测样品,分成两份,一份送检验部门检验,一份保留备查。4.6判定规则
所检项口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口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口不得复验。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5.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5.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5.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白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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