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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LX 0003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ZLX 0003 S-2016

中文名称: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红糖固体饮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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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郑州 调味 食品 有限公司 复合 红糖 固体 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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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LX 0003 S-2016 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复合红糖固体饮料 QZLX0003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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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LX0003S-2016
复合红糖固体饮料
2016-06-07发布
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2016-06-17实施
Q/ZLX0003S-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由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王保法。
本标准于2013年06月24日首次发布。2016年06月07日第一次修订发布。与首次发布标准相比,本标准有如下变化:-标注编码由Q/ZLX0003S-2013变更为:Q/ZLX0003S-2016-更新补充了规范性文件;
-增加补充卫生规范要求
-增加了严于国标指标的描述。
1范围
复合红糖固体饮料
Q/ZLX0003S-2016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红糖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赤砂糖、脱水姜片(粉碎)、干制红枣(粉碎)、阿胶(粉碎)、山药(粉碎)、枸杞(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工艺而成的复合红糖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
GB2761
GB2762
GB2763
GB4789.10
GB4789.15
GB/T5009.8
GB5009.11
GB5009.12
GB5009.13
GB5009.34
GB/T5835
GB/T654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蔗糖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铜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干制红枣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101
GB7718
GB9683
GB/T10004
GB10789
GB12695
GB13113
GB14881
GB21302
GB28118
NY/T1323
QB/T1868
NY/T1073
QB/T2343.1
QB/T3623
JJF1070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饮料通则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Q/ZLX0003S-2016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包装用复合膜、袋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绿色食品固体饮料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脱水姜片和姜粉
赤砂糖
果香型固体饮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分类
按原料不同分为:红糖阿胶固体饮料、红糖大枣固体饮料、红糖姜粉固体饮料、红糖枸杞固体饮料、红糖山药固体饮料、红糖姜枣固体饮料。3.1红糖阿胶固体饮料:以赤砂糖、阿胶(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成。3.2红糖大枣固体饮料:以赤砂糖、红枣(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成3.3红糖姜粉固体饮料:以赤砂糖、姜片(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成,3.4红糖枸杞固体饮料:以赤砂糖、枸杞(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3.5红糖山药固体饮料:以赤砂糖、山药(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成3.6红糖姜枣固体饮料:以赤砂糖、脱水姜片(粉碎)、干制红枣(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而成
4要求
4.1原料
Q/ZLX0003S-2016
4.1.1阿胶、山药、枸杞应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有关规定。4.1.2脱水姜片(粉)应复合NY/T1073的规定。4.1.3赤砂糖应符合QB/T2343.1的规定,4.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5干制红枣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理化指标bzxZ.net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水分,g/100g
灰分,g/100g
总糖,
*铅(以Pb计),mg/kg
总碑(以AS计),mg/kg
铜((以Cu计)mg/kg
二氧化硫(以SO计)mg/kg
*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指标
粉末状固体
棕红色
具有该复合红糖固体饮料应有气味,无异味甜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沙门氏菌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霉菌,CFU/g
酵母,CFU/g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净含量Q
4.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有关规定执行。4.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8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Q的百分比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允许短缺量(T)
Q/ZLX0003S-2016
4.9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Q/ZLX0003S-2016
从样品中取出50g,将本品置于洁净白瓷盘中,在自然光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性状,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应符合表1要求。5.2理化指标检验
5.2.1总糖的测定
按QB/T2343.2规定的方法进行。5.2.2水分的测定
按GB5009.3定的方法进行。
5.2.3灰分的测定
按GB5009.4定的方法进行。
5.2.4总砷的测定
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
5.2.5铅的测定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
5.2.6二氧化硫的测定
按GB5009.34的方法进行
5.3微生物的检验
5.3.1菌落总数测定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进行。
5.3.2大肠菌群计数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进行。
5.3.3沙门氏菌检验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进行。
5.3.4志贺氏菌检验
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进行。
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进行。
5.3.6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进行。
5.3.7螨的检验
按QB/T2343.2规定的方法进行。5.4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的测定
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
6.1原料入库要求
Q/ZLX0003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2组批
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3抽样
般情况产品按3%抽取,样品取样量不少于10个最小包装6.4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由公司检验员按本标准进行批批检验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水分、灰分、菌落总数测定、大肠菌群计数的检验。6.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有变动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购存7.1 标志、标签
Q/ZLX0003S-2016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和GB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
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铝塑复合包装袋和PET塑料瓶包装。铝塑复合包装袋其质量标准应符合GB/T28118、GB/T21302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T9683的要求,PET塑料瓶其质量应符合QB-T1868的要求,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113的要求.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包装牢固,运输中不易破碎。7.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等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8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编制说明
Q/ZLX0003S-2016
复合红糖固体饮料是以赤砂糖、脱水姜片(粉碎)、干制红枣(粉碎)、阿胶(粉碎)、山药(粉碎)、枸杞(粉碎)、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干燥、杀菌、包装工艺而成。鉴于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10789饮料通则》《GB7101固体饮料卫生标准》、《NY/T1323绿色食品固体饮料》《QB/T3623果香型固体饮料》的要求制订了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红糖固体饮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购存等。
本标准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762。本标准于2013年06月24日首次发布。2016年06月07日第一次修订发布。与首次发布标准相比,本标准有如下变化:-标注编码由Q/ZLX0003S-2013变更为:Q/ZLX0003S-2016:-更新补充了规范性文件:
-增加补充卫生规范要求
-增加了严于国标指标的描述。
郑州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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