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777-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777-2019
中文名称:数码信息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683KB
相关标签:
数码
信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22777-2019 数码信息历
GB∕T22777-2019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39.04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777—2019
代替GB/T22777—2008
数码信息历
Numeral information calendars2019-08-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22777—2019
本标准代替GB/T22777—2008《数码信息历》。与GB/T22777—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标志\要求(见4.1)
删除了“工作可靠性”中累计误差的要求(见4.4);删除了“瞬时日差”要求:
修改了“实走日差”的指标(见4.5);修改了“输入功率和电流”的要求(见4.6);修改了“记忆功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4.11、5.3.12);修改了*耐湿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4.14、5.3.16);修改了“显示同步性”要求(见4.17.1);增加了“温度指示功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4.18.5.3.22);修改了“供电电源”(见5.1.2);修改了“仪器设备”(见表2);修改了“电源线及插头”和“元件”的试验方法(见5.3.7、5.3.8);修改了“外观”的试验方法(见5.3.17);修改了“电源线及插头”和“元件”项目的型式检验(见6.2.1.3);修改了“运输贮存”(见7.3.2)。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清远市鸿顺电器有限公司、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福建吉邦电子有限公司、烟台持久钟表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坦时钟表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灿林、金英淑、陈斌、陈毅力、邱旭强、孙钰凯、何光先、邓建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2777—2008。
1范围
数码信息历
GB/T22777—2019
本标准规定了数码信息历(以下简称信息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LED数码方式显示时间,日期,星期等基本信息和附加信息的数码时钟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002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5023.5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6046指针式石英钟
电气参数
信息历的电气参数如下:
额定电压:AC220V;
额定频率:50Hz
注:对有其他需求的电气参数,可由供需双方商定。4要求
4.1产品标志
信息历主体应标有下列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为伏特(V);一电源性质的符号AC:
额定输功率,单位为瓦特(W);或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一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标志应易读并持久耐用,经5.3.1规定的试验后,标志应保持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不卷边。
产品标志见GB4706.1一
2005中第7章的规定
4.2电压范围
信息历在AC180V~253V的电压范围内不应停走,显示正常。注:额定电压有其他需要的信息历,电压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1
GB/T22777—2019
4.3工作温度
信息历在一10℃~50℃的温度范围内不应停走,显示正常4.4工作可靠性
4.4.1信息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数码显示清晰、正常,不应有缺划、多划、隐现和不显示,附有灯箱的信息历灯箱中照明用灯应能可靠照明。4.4.2信息历各功能键应灵活、可靠,操作时不应出现卡滞或接触不良等现象,时间调整装置在工作状态下应能准确、可靠调整时间。4.5www.bzxz.net
实走日差
信息历的实走日差应在一1.0s/d~1.0s/d范围内。4.6输入功率和电流
4.6.1产品标志上标有额定输人功率的信息历,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额定输人功率的偏离不应超出表1中所示的偏差。
4.6.2产品标志上标有额定电流的信息历,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流与额定电流的偏离不应超出表1中所示的偏差。
表1输入功率和电流的偏差
输功率/W
工作电流/A
电源线及插头
>25且≤200
>0.2且≤1.0
+5%或20W(选较大的值)
+5%或0.10A(选较大的值)
信息历使用的电源线应符合GB/T5023.5的规定,插头应符合GB1002的规定。4.8元件
信息历所用主要电器元件,如电源变压器、保险丝及保险丝座、开关、电子镇流器、日光灯管、电机内置电池等应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合格证明的产品。4.9
安全性能
4.9.1绝缘电阻
信息历带电部分与外部易触及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α。2
4.9.2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GB/T22777—2019
信息历带电部分与外部易触及部分之间经受频率50Hz、电压1000V的电气强度试验1min,试验中应无闪络和击穿现象。
4.10开机可靠性
信息历开机时应能承受交流电通,断电引起的电流冲击,开机过程中经受连续通,断电动作后,信息历不应出现系统无响应、显示屏闪烁和字段乱码等现象,对可接收外来信号的信息历,开机接收信号时显示屏充许有一次闪烁。
4.11记忆功能
切断工作电源后应能连续计时,经过24h后,再通电时应能显示现时时间,实走日差应符合4.5的规定。
4.12电源切换可靠性
装有直流备用电源的信息历应能可靠进行电源交、直流切换,信息历经受连续交、直流电源切换后,不应出现停机或影响原工作状态现象,并能连续计时,实走日差应符合4.5的规定。4.13耐冲击性能
信息历经受冲击能量为(0.6土0.04)的耐冲击试验,试验后不应停走,应显示正常,表面不应出现可见裂纹,绝缘电阻应符合4.9.1规定。4.14耐湿性能
信息历经受温度为(40士1)℃、相对湿度为85%~95%、时间为24h的耐湿性能试验,试验后实走日差应在-2.0s/d~2.0s/d范围内,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α4.15耐久性
信息历经受工作电压为AC253V、温度为50℃、时间为96h的耐久性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停走恢复环境温度后实走日差应符合4.5的规定。4.16外观
4.16.1信息历壳面应规则、平整,不应有划痕、印迹及污点等缺陷;玻璃面应光洁、清晰,盘面与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的异物,表面覆盖层应均勾、色泽一致,4.16.2信息历盘面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不应有断线,断划现象:带有指针显示机构的信息历指针和时符不应有泛色、划痕等缺陷4.16.3具有附加装饰画面及灯箱照明的信息历,装饰画面应清洁、完好。4.17附加指针显示机构
4.17.1显示同步性
具有指针显示机构的信息历,数字和指针间显示的时间差应不大于2s/d4.17.2功耗电流
信息历中指针显示机构的功耗电流应符合GB/T6046的规定3
GB/T22777—2019
拨针机构与时分针协调差
信息历中指针显示机构拨针时不应有卡滞现象,当时针对准整点时符中心位置时,分针与“12\时符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4°。
4.18温度指示功能
带有温度指示功能的信息历,当环境温度在0℃~40℃时,温度误差允许范围为士1℃;在其他温度区间环境下,温度误差允许范围为土2℃。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25℃,温度波动不大于2℃,相对湿度不大于70%。5.1.2供电电源
除另有规定外,信息历的供电电源为AC220V。5.1.3预运走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信息历检验前均处于工作状态,并在5.1规定的环境中至少运行2h。5.2
仪器设备
试验专用仪器设备的分辨率及最大允许误差见表2,通用仪器精度比所测参数精度高一个数量级表2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仪器设备
标准时计
电流测试仪器
功率测试仪器
恒温恒湿箱
电阻测试仪器
高压试验仪器
标准温度计
5.3试验项目
5.3.1产品标志
分辨率
1℃,1%(相对湿度)
最大允许误差
±1μA
士2℃,±3%(相对湿度)
不低于2.5级
产品标志通过目测检视并用手拿沾水布以1次/s的速度擦拭15S,再用沾汽油的布以1次/s的速度擦拭15S.擦拭后观察标志表面。4
5.3.2电压范围
GB/T22777—2019
将信息历供电电压分别调至AC253V和AC180V各运行30min,运行期间观察信息历工作状态。
5.3.3工作温度
将信息历以工作位置置于温度为(50士1)℃的环境中运行2h,取出后在5.1的环境中恢复至少2h,然后将信息历以工作位置置于温度为(一10士1)℃的环境中运行2h(试验时也可先做低温),从高、低温环境出后均在2min内观察信息历工作状态5.3.4工作可靠性
5.3.4.1在信息历预运行期间观察工作和显示状态,连续操作功能键5次。5.3.4.2信息历工作状态下撤按时间调整功能键调整显示时间,观察信息显示状态。5.3.5实走日差
信息历与标准时计比对后运行24h,测出实走日差。5.3.6输入功率和电流
信息历在额定电压下处于工作状态,当输人功率稳定后根据信息历产品标志上标明参数,用功率测试仪器或电流测试仪器分别测量工作电压上限值和下限值的输人功率或电流,5.3.7电源线及插头
检查电源线及插头供应商提供的第一方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确认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按GB/T5023.5和GB1002进行检测。5.3.8元件
检查元件供应商提供的第一方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确认元件是否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5.3.9绝缘电阻
用电阻测试仪器测量信息历外框任意可触及金属部位(如无金属部位,则将电极夹在挂钉口处)及带电部位间绝缘电阻。
5.3.10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在关机状态下,用高压试验仪器分别向信息历相互绝缘部分之间、绝缘与带电部分之间施加50Hz、1000V交流电压,试验的初始电压为500V.然后再2s内迅速升至1000V并保持1min,保持期间对信息历进行观察,试验后接通信息历电源观察工作及显示情况5.3.11开机可靠性
信息历在无备用电源状态下以1次/s的速度连续开、关交流电源,进行10次后使信息历处于开机状态并观察显示情况。
5.3.12记忆功能
信息历与标准时计比对后切断工作电源,保持24h,接通电源后与标准时计比对显示时间。实走5
GB/T22777—2019
日差按5.3.5测试,
5.3.13电源切换可靠性
对装有备用电源的信息历以1次/s的速度开、关信息历交流电源,进行交、直流切换,连续进行10次后使信息历处于备用电源供电开机状态,观察信息历显示状态。实走日差按5.3.5测试5.3.14耐冲击性能
将信息历置于台面上,在距信息历(30土2)cm处,将质量为(30土2)g的聚四氟乙烯冲击球以自由落体作用于信息历除玻璃及按钮外的任意部位,作用时选择不同点进行3次,试验中观察信息历的显示状态,试验后测试绝缘电阻
5.3.15耐湿性能
将信息历与标准时计比对后以工作位置置于4.14规定条件的恒温恒湿箱中运行24h,取出后在5min内与标准时计比对,测试绝缘电阻5.3.16耐久性
将信息历以工作位置置于4.15规定的环境中运行96h后观察信息历的工作状态,恢复正常供电电压后在环境温度中保持不少于2h。实走日差按5.3.5测试5.3.17外观
将信息历置于维持照度值不低于5001x的100cm处,在距检验者明视距离处进行检查。注:正常视力观察者的明视距离约25cm,近视或远视情况下明视距离会减小或增大。5.3.18显示同步性
将信息历数字和指针显示时间调整为同步,运走24h后检查两者间的显示差。5.3.19功耗电流
用电流测试仪器测量信息历中指针显示机构的功耗电流,连续测量3次取平均值5.3.20拨针机构与时分针协调差转动时针一圈检查拨针机构;调整信息历的时针,分别与钟面“3”“6”9*“12\时符中心重合,检查分针与“12”时符中心的偏差。
5.3.21温度指示功能
信息历运走1h后,与标准温度计比对。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检验按GB/T2828.1进行,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其不合格分类、检验项目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3,供需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抽样方案。6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工作可靠性
实走日差
开机可靠性
显示同步性
表3出厂检验
4.4.1.4.4.2
注1:安全性能要求采用一次抽样,样本数为3,合格判定数为零注2:产品结构无相应项性能要求时,不进行相应的性能检验。GB/T22777—2019
接收质量限
6.1.2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循GB/T2828.1中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的转移规则和程序进行6.1.3检验后的接收与否及检验后批和样本的处置,应遵循GB/T2828.1中接收与不接收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检验按GB/T2829进行,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样本量、不6.2.1
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数组见表4。表4
型式检验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工作可靠性
实走日差
产品标志
电压范围
工作温度
输人功率和电流
开机可靠性
记忆功能
电源切换可靠性
耐冲击性能
耐湿性能
耐久性
显示同步性
功耗电流
拨针机构与时分针协调差
温度指示功能
样本量
不合格质量水平RQI
注1:安全性能要求采用一次抽样,样本数为3,合格判定数为零注2:产品结构无相应项性能要求时,不进行相应的性能检验。接收数Ac
拒收数Re
GB/T22777—2019
6.2.2检验的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6.2.3检验后合格与否的判断和检验后的处置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经型式检验后的样本,无论合格与否均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6.2.4电源线及插头、元件检验项目在进行型式检验时,供应商应提供第一方或第三方检测报告。6.2.5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停产一个生产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时;a)
新产品投产或者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c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信息历应有“商标”及“产地”的标志。7.1.1
7.1.2信息历产品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上应具有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生产日期;
检验合格印章;
采用标准编号;
基本参数;
使用、保养说明;
保修期限;
生产者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2包装
每台信息历应有独立包装,包装盒内应附有合格证、保修卡及使用说明7.2.1
7.2.2信息历在包装箱内应有防震、防潮衬垫物,箱外要用“小心轻放”“防潮”的标志。同时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
一产品牌号或商标:
产品数量;
采用标准编号;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高×宽:包装箱毛重;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7.3运输和贮存
7.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应相互挤压,避免受到冲击、振动,切忌受潮。8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