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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156-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156-2019

中文名称:重要产品追溯 交易记录总体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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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重要 产品 追溯 交易 记录 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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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156-2019 重要产品追溯 交易记录总体要求 GB∕T38156-2019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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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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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156—2019
重要产品追溯
交易记录总体要求
Important product traceability-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ransaction record2019-10-1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10-18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交易记录内容
交易主体信息
交易产品信息
交易行为信息
交易记录数据描述
交易记录采集
交易记录存储
交易记录传输和共享
交易记录的传输
交易记录的共享
信息安全要求
GB/T38156—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GB/T38156—201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流道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臣防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中检集团溯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质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科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力、宋继伟、王文峰、刘鹏、赵箭、龚海岩、郑小军、任晓涛、童良勇、王青瑜、张铎、高自立、王宗国、张勇、钟淑梅、张秋霞、孙小云、杨旭、修辉、杜景荣、高琳、黄鑫、张富。m
1范围
重要产品追溯
交易记录总体要求
GB/T38156-—2019
本标准规定了追溯参与方在供应链上下游产品交易时的交易记录总体要求,包括交易记录内容、数据描述、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信息安全等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过程中交易记录的采集、存储、管理和交换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154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5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
GB/T38155
术语和定义
GB/T3815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3815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追溯单元
traceabilityunit
需要对其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标识并可追溯的单个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或同一品类产品。
[GB/T38155—2019,定义2.4]
追溯码traceabilitycode
追溯系统中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GB/T38155—2019,定义2.10]
单品码individual code
追溯系统中对单个产品进行标识的代码。[GB/T38155—2019.定义2.14]
traceabilityparticipant
追溯参与方
在供应链中从事产品初级生产、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配送、销售、消费(使用)等相关业务的组织或个人。
[GB/T38155—2019.定义2.5]
GB/T38156—2019
追溯服务平台traceabilityserviceplatform向政府、行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产品和追溯主体基本信息、产品追溯码服务等追溯服务的信息系统集合。
[GB/T38155—2019,定义2.7]
追溯管理平台traceabilitymanagementplatform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管理,具备追溯信息汇总、处理与综合分析利用等功能,支持对接人的道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用于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系统集合。[GB/T38155—2019.定义2.8]
交易记录transactionrecord
在供应链上下游市场主体间达成交易的有关资料的文字性记载[GB/T38155—2019,定义2.20]4基本要求
重要产品追溯的交易记录应涉及供应链上下游产品交易的各个环节。追溯参与方在进行交易时应建立交易记录采集、存储和管理机制,并确保交易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可追溯性和不可募改性5交易记录内容
5.1交易主体信息
交易主体信息宜包含以下内容:交易双方的经营者名称: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
法人代表(指企业):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交易双方的公民身份号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的特征组合码;经营者性质:经营者在经营时的性质,包括经济性质,包括公司性质、股份制性质、个人独资性质、个人合伙性质:
经营类型: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经营场所位置:经营者经营场所所在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能够达到对个人直接沟通的相关信息,如:电子邮箱、电话、传真等;信息产生日期:交易信息产生的时间;信息传输日期:交易信息传输到追溯系统中的时间。2交易产品信息
交易产品信息宜包含以下内容:产品码:用于标识产品的代码,通常由一组阿拉伯数字组成:2
产品名称:产品的称谓,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产品规格:反映产品性质、性能、品质等一系列的指标;产品数量:本次交易产品时的数量;质量:本次交易产品的质量:
单价:本次交易产品单位数量价格;产地证明:货物产地的证明编号;检测/检验合格证号: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证的编号;批次码:对追溯单元批次进行标识的编码。5.3交易行为信息
交易行为信息宜包含以下内容:交易地点:进行产品交易的场所:交易时间:进行产品交易的时间;交易凭证号:交易时的凭证编号。交易记录数据描述
交易记录的数据描述应符合GB/T38154的要求7
交易记录采集
交易记录的采集要求如下:
宜采用条码和射频识别等自动识别技术进行产品信息采集;应支持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应提供数据预处理及验证功能。8交易记录存储
交易记录的存储要求如下:
应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功能;
一应支持存储数据的压缩和加密功能;GB/T38156—2019
在追溯系统中的保存时间应符合各类重要产品的相关规定,宜保存两年以上。交易记录传输和共享
交易记录的传输
交易记录的访问要求如下:
应支持对交易记录的访问权限进行区分与管理,确保其得到有效控制;应支持对网络传输的数据文件进行有效性及完整性验证;应支持高吞吐量的数据访问,提供快速检索功能;应支持基本的数据分析功能
GB/T38156—2019
交易记录的共享
应具备将各交易环节的交易记录传输到追溯管理平台和追溯服务管理平台的功能。各交易环节的交易主体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交易记录信息。10
信息安全要求
交易记录的信息安全要求如下:应提供标识和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功能,确保其不被非授权的访问、修改或删除;一应具备防篡改功能,防止作废交易记录的非预期使用;应支持多种身份鉴别机制,如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等;应支持对通过网络传输的交易记录信息进行加密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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