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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3607-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3607-1999

中文名称:油浸鲅鱼罐头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Canned Spanish mackerel in oi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4-21

实施日期:1999-04-2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9743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罐头>>X73水产罐头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原标准号ZB/T X73004-199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9-04-2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刘钊修、赵克兰

起草单位:烟台罐头总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发布部门:国家轻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油浸鱿鱼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经冷冻、冷藏的鱿鱼为原料、经处理后,切段、装罐、加调味料、密封、杀菌制成的油浸鱿鱼罐头。 QB/T 3607-1999 油浸鲅鱼罐头 QB/T3607-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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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3607-1999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油浸鲮鱼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油浸鲮鱼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经冷冻、冷藏的鲮鱼为原料,经处理后,切段、装罐、加调味料、密封、杀菌制成的油浸鲮鱼罐头。引用标准
GB5461
食用盐
GB1534
花生油
GB1535
大豆油
GB1536
菜籽油
ZBX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QB1007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GB/T12457
GB5009.16
GB5009.13
GB5009.12
GB5009.11
GB5009.17
GB4789.26
QB1006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锡的测定
食品中铜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ZBX70005
3术语
3.1组织紧密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指骨肉紧密连接,无脱刺。
3.2部位搭配均匀
指颈、腹、尾部适当搭配装罐。3.3长短大致均匀
每罐最长段与最短段之差不超过10mm。产品分类
产品代号为302。
5技术要求
5.1原辅材料
5.1.1鲮鱼:采用鲜鱼或冷冻鱼,肌肉有弹性,骨肉紧密连接,每条鱼重在0.5kg以上,不得使用变质的鲮鱼
5.1.2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要求。5.1.3精炼油:应符合GB1534或GB1535,GB1536的要求。5.2感官性能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性能
「鱼块色泽正常,表皮有光「鱼块色泽正常,表皮尚有「鱼块色泽较正常,油泽,油较清晰
「光泽,油较清晰
「具有油浸鲮鱼罐头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组织紧密有弹性,不碎
「散,鱼块竖装,切面平
组织紧密,允许轻微碎
【尚清晰
「组织较紧密,允许轻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散,鱼块竖装,排列整齐|度碎散,部位搭配,「整,排列整齐,部位搭配」部位搭配。鱼块长短大致「鱼块长短大致均匀,均匀,鱼块长短大致均
「均匀,允许轻微脱皮。尾「允许有脱皮,添小「匀,允许轻微脱皮。尾部1部直径不小于10mm,添1直径不小于10mm,添秤秤小块不超过1块小块不超过1块
5.3理化指标
块不超过2块
5.3.1净重应符合表2中有关净重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固形物含量应符合表2中有关固形物含量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固形物重应不低于5.3.2
规定重量,其中油为固形物重的10%~15%。表2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规定重量
|标明重量丨允许公差丨含
500ml罐头瓶
氯化钠含量为1.0%~2.0%。
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重金属含量
物 (鱼+油)
允许公差
1锡(Sn)
标≤200
微生物指标
铜(Cu)
「铅(Pb)「砷(As)「汞(Hg)≤1.0—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缺陷
样品的感官性能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缺陷,缺陷按表4分类。表4样品缺陷分类
[有明显异味
严重缺陷硫化铁明显污染内容物陷
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头发、外来昆虫、金属屑及长度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1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长度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畜禽毛等「感官性能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般缺陷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固形物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6试验方法
6.1感官性能
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净重
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固形物含量
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4氯化钠含量
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检验。
6.5重金属含量
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和GB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锡、铜、铅、砷和汞的含量。
6.6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1006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烟台罐头总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钊修、赵克兰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部部标准QB245-76《油浸鲮鱼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0-03-10批准1990-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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