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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435-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435-2020

中文名称: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港口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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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生物 综合 管理 技术规范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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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435-2020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港口 GB∕T39435-2020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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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435—2020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vectorPort2020-11-1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6-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GB/T39435—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海关、齐齐哈尔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秦皇岛农业农村局、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机场海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厦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烟台海关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维忠、梁慧杰、聂晨辉、聂新志、赵峰、王凤山、郭天宇、贺骥、刘明杰、李西标、刘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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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港口GB/T39435—2020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防制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综合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病媒生物的综合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795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董
GB/T23796
GB/T23797
GB/T23798
GB/T27770
GB/T27771
GB/T27772
GB/T 27773
GB/T27776
GB/T28940
GB/T28941
SN/T1415
术语与定义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董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病媒生物感染病原体采样规程鼠类病媒生物感染病原体采样规程蚊虫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港口port
用于各类船舶停靠、上下人员、装卸货物、维修等活动功能的设施及区域注:港口区域一般包括开放场所(如码头作业场所、露天货物存放场所、绿化带,道路等)和封闭场所(如库房、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地下附属设施等)二类,部分港口区域内还建有相应的临港生产企业。3.2
港口储存场所
portsstore
港口区域内外为港口提供储存及装卸集装箱、货物、物品等服务的室内外场所和单位3.3
港口所有人或经营者
port'sowneroroperator
港口及港口储存场所法人或者负责港口及港口储存场所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或单位。注:港口所有人或经营者一般包括公用港口和业主自用港口的所有人或经营者及港口从业人员rKaeerKAca-
GB/T39435—2020
船舶ship
航行于国内及国外港口之间的运送人员和货物及实施勘探等作业的水上交通运输工具。注:船舶类型主要包括邮轮(游艇)、货轮、班轮、远洋渔轮以及军舰、港口作业船和海洋作业船等特殊船舶4基本原则
港口病媒生物防制应纳人社会管理和港口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坚持预防为主、环境安全、经济可行和社会可接受的原则,采用以环境防制为核心,物理防制、化学防制等相互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之内5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建立组织机构
由港口属地的地方主管部门、港口所有人或经营者、与港口相关利益方、监管部门等组成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成立港口所有人或经营者为主体的港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机构,建立港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架构及职责图参见附录A。5.2
2成员职责
5.2.1主管部门
负责将港口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设施建设纳入港口整体规划建设和改造方案之中,保证港口病媒生物防制技术设施与港口规划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监督指导保持有效运行5.2.2港口所有人或经营者
为港口病媒生物防控首要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防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建立防制队伍,实施综合防制措施,使之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之内。5.2.3监管部门
负责对港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技术指导。5.2.4病媒生物防制机构
负责按照港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和要求科学规范开展港口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工作。实施防控时保证人员和处理场所安全,防止对港口设施设备和货物造成损害,在保证防制效果的前提下减少对港口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环境的影响。6病媒生物监测
6.1常规监测
6.1.1港口所有人和经营者应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定期开展港口区域及周边400m范围内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了解掌握港口及周边区域不同场所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密度、季节消长和病原体携带情况,重点掌握优势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密度、季节消长和病原体携带情况,开放港口重点监测外来病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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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人侵情况,为实施防制提供依据GB/T39435—2020
6.1.2墨嫌、蝇类、蚊类和鼠类的监测方法分别按照GB/T23795、GB/T23796、GB/T23797、GB/T23798的要求执行。其他种类病媒生物监测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方法进行监测。6.1.3开展病媒生物感染病原体检测采样时.鼠类按照GB/T28940的要求执行,蚊虫按照GB/T28941的要求执行。其他病媒生物感染病原体检测采样根据实际技术需要确定6.2应急监测
6.2.1港口区域发现外来病媒生物人侵或发生病媒生物所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展港口病媒生物应急监测,并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防控效果评价6.2.2港口病媒生物应急监测对象和范围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应急监测方法和病原体检测采样方法基本同6.1.2、6.1.3。
7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程序
7.1制定方案
根据港口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和危害状况,制定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方案,包括控制范围、主要控制对象、控制措施和密度控制水平等,并将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7.2培训
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和学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培训。7.3实施
7.3.1执行
按照方案,各部门建立责任管理机制,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各项工作7.3.2检查监督
组织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包括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案的执行情况、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等。7.4效果评价
7.4.1原则
对港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方案的可行性、防制程序和过程、防制后病媒生物密度进行评价。评价主要以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为基础。未达标时,应重新采取防制措施7.4.2鼠类
密度控制水平按照GB/T27770和SN/T1415的要求执行7.4.3蚊类
密度控制水平按照GB/T27771和SN/T1415的要求执行。7.4.4蝇类
密度控制水-平按照GB/T27772和SN/T1415的要求执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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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435—2020
密度控制水平按照GB/T27773和SN/T1415的要求执行。8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方法
8.1环境防制
8.1.1环境改造
8.1.1.1清除栖息萃生环境
对港口及周边区域内进行平整地面、硬化场地、疏通河道、填塞水坑、排除积水、清除杂草、绿化环境等措施,清除和减少港口病媒生物栖息萃生环境。8.1.1.2
防鼠措施
防鼠措施包括:
建筑物内地面硬化,对外相通的门采用防鼠咬材料制作,或在下部包裹300mm高铁皮,门口缝隙小于6mm,需要时人口安装高度为600mm的防鼠板:港口区域下水井算子缝隙小于10mm;建筑物内地漏加盖,地下排水沟安装横算子,算子缝隙小于10mm,且无缺损:建筑物与外环境或市政下水道相通的下水道口可安装竖算子(金属栏栅),算子缝原小于10mm;一楼和地下室窗户玻璃应无破损·排风扇或通风口安装金属网罩,网眼小于6mm;进人室内的供排水、电缆、煤气和空调等管线的墙洞及外墙管道应堵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小于6mm;
存放对鼠类有引诱作用的物品(如粮食、饲料、棉花、废旧物资、生活垃圾等)的开放式储存场所四周应建设高度大于600mm的防鼠围墙(围栏),物品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00mm;一地下电缆采用防鼠咬材料包裹。8.1.1.3防蚊、防蝇措施
防蚊、防蝇包括:
密封场所对外相通的门窗和通风孔道安装防蚊(蝇)纱门、纱窗或风幕机;下水道口安装防蚊闸;
储水池加盖,通风孔安装防蚊网8.1.1.4防董措施
用水泥等堵塞室内各类无用缝隙和通道8.1.2环境治理
搞好港口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垃圾做到封闭存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清除人为遗弃或生产产生的病媒生物栖息生场所和其擎生繁衍所需的食物饮水来源,8.2港口作业区和露天开放场所
8.2.1控制对象
主要控制对象为蚊类、蝇类和鼠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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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Www.bzxZ.net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除垃圾并密闭封存转运;一平整硬化地面,堵塞缝隙空洞,防制鼠类栖息繁殖;GB/T39435—2020
一清除杂草、地面积水;无法清除的开放水池、积水容器等投放食蚊鱼或定期排干存水,8.2.3防制措施
8.2.3.1鼠类可使用器械灭鼠、毒饵灭鼠防制。8.2.3.2
蚊类可使用灭幼剂杀灭幼虫,使用空间喷雾杀虫剂、灭蚊灯杀灭成虫。8.2.3.3绿化区蝇类控制可使用空间喷雾、捕蝇笼控制成蝇。建筑物及封闭场所
8.3.1控制对象
主要控制对象为蚊类、鼠类、蝇类和董。8.3.2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
建筑物出人口处宜建有防虫风幕、纱窗等预防设施。建筑物对外相通的门采用防鼠咬材料制作,或在下部包裹300mm高铁皮,门口缝隙小于6mm。需要时入口处安装高度为600mm的防鼠板。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下水道口、下水井盖等基础设施应建有防鼠设施一封堵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孔隙。对进人建筑物的车辆、工具、货物等进行病媒生物查验。食物加盖密闭保存。
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除垃圾并密闭封存转运。一清除室内小型积水容器。
8.3.3防制措施
鼠类可使用器械、毒饵等方法防制蚊类可使用空间喷洒、滞留喷洒、灭蚊灯等方法防制蝇类可使用空间喷洒、滞留喷洒、粘蝇纸、灭蝇灯等方法防制。8.3.3.4董可使用滞留喷洒、粘捕、诱捕、毒饵、胶饵等方法防制。港口区域内食品加工企业病媒生物防制方法按照GB/T27776的要求执行8.3.3.5
港口外环境(港口周边半径400m范围内)8.4
8.4.1控制对象
主要控制对象为蚊类、蝇类和鼠类8.4.2
防制措施
室外同8.2;室内同8.3。
防制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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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435—2020
一食物等放人密闭容器内存放;清理垃圾,断绝董食物饮水来源;一对重点场所栖息的董可根据情况采用火烧、水烫、诱捕、粘捕等方法进行杀灭。8.4.3在港船舶
船舶在港口靠泊期间,应采取以下防制措施:缆绳悬挂直径不小于700mm的铁皮材质的防鼠板;航梯下端应离地面不小于300mm,夜间用强光照射,防止鼠类上下;需要时可在甲板等场所布放鼠夹、鼠笼或粘鼠板等器械进行灭鼠;对外相通的门窗和通道应及时关闭或安装纱窗(门)防止蚊蝇侵入;-垃圾及时清理并密封存放,防止鼠类栖息和蝇类生;及时检查并清除甲板上的各类积水,防止蚊类擎生;在港船舶病媒生物超标或发生病媒生物性疾病的情况时,及时采取化学防制措施,将其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之内。
9病媒生物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9.1港口及储存场所应急处置
港口区域内发生病媒生物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上报,并启动港口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处置预案,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疫情。
9.1.2港口区域内发现外来病媒生物种类入侵时,应采取全面措施彻底铲除2在港船舶应急处置
港口内靠泊的船舶发生病媒生物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上报,并启动船舶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处置预案,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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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9435—202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架构及职责图图A.1给出了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架构及职责图。恶1所有人或经营者
主部门
病媒升物防控机构
监普部门
港口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架构及职责图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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