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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94-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394-2020

中文名称:畜禽肉水分限量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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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畜禽肉 水分 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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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94-2020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18394-2020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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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7.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394—2020
代替GB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限量
Permitted level of moisture in meat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2020-12-2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18394—2020
本标准代替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与GB18394—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1年版的第2章);一修改了鲜、冻猪肉的水分限量指标(见第4章,2001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直接干燥法(见5.1,2001年版的5.1);修改了结果计算(见5.3,2001年版的第6章)。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394—2001。
1范围
畜禽肉水分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猪肉、牛肉、羊肉和鸡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8394—2020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9.3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6682
GB/T19480
术语和定义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肉与肉制品术语
GB/T1948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
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见表1。畜禽肉水分含量测定的仲裁法按GB5009.3一2016中规定的蒸馏法。
表1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
试验方法
直接干燥法
5.1.1原理
水分含量/(g/100g)
利用畜禽肉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101.3kPa(—个大气压),温度(103土2)℃下采用挥发方法测定样品中干燥减失的质量,包括吸湿水、部分结晶水和该条件下能挥发的物质,再通过干燥前后称量数值的变化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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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5.1.2.1
试剂及试验材料
5.1.2.1.1
5.1.2.1.2
氢氧化钠(NaOH)。
盐酸(HCI)。
5.1.2.1.3砂:粒径12目~60目。试剂配制及试验材料处理
5.1.2.2.1
5.1.2.2.2
5.1.2.2.3
盐酸溶液(6mol/L):量取50mL盐酸.加水稀释至100mL。氢氧化钠溶液(6mol/L):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砂:用水洗去海砂、河砂、石英砂或类似物中的泥土,用盐酸溶液(6mol/L)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氢氧化钠溶液(6mol/L)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5.1.3
仪器和设备
称量器血:扁形铝制或玻璃制称量器血、瓷埚,内径不小于25mm。均质设备:斩拌机或者绞肉机。细玻璃棒:略高于称量器皿。
恒温干燥箱。
干燥器:内附有效干燥剂。
天平:感量为0.01g和0.0001g。5.1.3.6
样品制备
5.1.4.1样品采集
从采样部位做切口,避开脂肪、筋、腱,割取约200g的肌肉,放人密封容器中。冷却肉应去除表面风干的部分,冷冻肉应从样品内部取样。5.1.4.2样品处理
5.1.4.2.1非冷冻样品
样品检测前应剔除其中的脂肪、筋、腱,取其肌肉部分进行均质,均质后的样品应尽快进行检测。均质后如末能及时检测,应密封冷藏储存,密封冷藏储存时间不应超过24h。储存的样品在检测时应重新混匀。
5.1.4.2.2冷冻样品
在15℃~25℃下解冻,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质量m3和m(精确至0.01g),解冻后的样品按5.1.4.2.1处理。
5.1.5分析步骤
5.1.5.1称量器皿恒重:于称量器皿中放入细玻璃棒和10g左右砂,将其放人(103土2)℃的恒温干燥箱中恒重。记录恒重后质量(m。)。5.1.5.2称取约5g的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称量器皿中,准确记录样品及称量器Ⅲ的总质量(m),并用细玻璃棒将砂与样品混合均匀。2
GB18394—2020
5.1.5.3称量器Ⅲ及样品移至(103土2)℃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4h后将其取出并在干燥器中冷却后称重:将其再次在恒温干燥箱中烘干1h后取出,冷却后称重;重复以上步骤直至前后连续两次质量差小于2mg为止,并记录最终称量器皿和内容物的总质量(m2)。5.2红外线干燥法(快速法)
5.2.1原理
用红外线加热将水分从样品中去除,再用干燥前后的质量差计算出水分含量。5.2.2仪器
红外线快速水分分析仪:水分测定范围0%~100%,读数精度0.01%,称量范围0g~30g,称量精度1mg。
5.2.3测定
5.2.3.1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设定干燥加热温度为105℃,加热时间为自动,结果表示方式为0%~100%
5.2.3.2打开样品室罩,取一样品盘置于红外线水分分析仪的天平架上,并回零。5.2.3.3取出样品盘,将约5g按5.1.4.1制备而成的样品均匀铺于盘上,再放回样品室5.2.3.4盖上样品室罩,开始加热,待完成干燥后,读取在数字显示屏上的水分含量。在配有打印机的状况下,可自动打印出水分含量。5.3结果计算
5.3.1非冷冻样品的水分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X=m-m2
式中:
非冷冻样品水分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干燥后称量器皿、细玻璃棒和砂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于燥前肉、称量器Ⅲ、细玻璃棒和砂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干燥后肉、称量器皿、细玻璃棒和砂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单位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用两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三位有效数字。5.3.2冷冻样品或者有水分析出的,按式(2)进行计算:W=(ms-m)+m4xx
式中:
冷冻样品水分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X100
解冻后样品水分含量,即5.3.1非冷冻样品水分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解冻前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解冻后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单位换算系数
计算结果用两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三位有效数字。5.3.3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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