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167-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167-2019
中文名称:发制品 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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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发制品
人造
发条
发辫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编号:GB/T 23167-2019
标准名称:发制品 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
英文名称:Hair products--Manmade dyeing hair weaving and hair braid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0-18
实施时间:2019-10-18
标准大小:581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发制品人造色发发条及爱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造色发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发条及发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H/T2912.3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3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392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5713钫织品色牢度试验谢水色牢度
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8427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9995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GB/T138355兔毛纤维试验方法第5部分:单纤维新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17592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23166发制品术语
GB/T23344飭织品4-氮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231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1单色发颜色应一致,双色发、多色发颜色应过渡自然
12产品应洁净,无异物
4.13直发条手感应一致,不应枯燥,油腻
4.14曲爱条曲度应一致,外观膨松、自然、有弹性。不应有乱丝、浮丝
4.15发条机制线颜色应与色发颜色一致
4.15条边应宽窄一致,蔬密均匀,软硬适中,不应有毛边线头、斜边,不应露底线
4.1.7发蝉应蓬松、无粘连,曲度、节数,留尾应一致
标准内容
ICS59.08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167—2019
代替GB/T23167—2008
发制品
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
Hair products-Manmade dyeing hair weaving and hair braid2019-10-1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9-10-18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23167—2008《发制品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本标准与GB/T23167一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技术指标的表述方法(见4.2.2008年版的4.2);修改了曲发条完成长度偏差(见4.2.1,2008年版的4.2.4);修改了单根发断裂强力指标(见4.2.1,2008年版的4.2.6);增加了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水色牢度指标(见4.2.1);修改了发条接头指标(见4.2.1.2008年版的4.2.8);修改了安全卫生指标(见4.3.2008年版的4.3);GB/T23167-—2019
修改了质量偏差率和条长偏差率公式(见5.2.2和5.2.4,2008年版的5.2.1和5.2.3);修改了脱发检验的条款顺序(见5.2.6,2008年版的5.1.3);-增加了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水色牢度试验方法(见5.2.11和5.2.12);一修改了甲醛含量试验方法(见5.3.1,2008年版的5.3.1);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6章);删除了不符合项复检的规定(见2008年版的6.5.2);修改了标签的标识内容(见7.1,2008年版的7.1);增加了附录A中芳香胺的种类(见附录A,2008年版的附录A)。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即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宏瑞发制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青岛海森林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南省标准研究院、安徽帝发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龙正美发饰品有限公司、河南工程学院、许昌百姿发制品有限公司、许昌吉安娜发制品有限公司、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许昌市发制品协会、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富泰发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东华大学、青岛玖美发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开天、黄水萍、王慧贞、陈卫哲、孙显秀、化明利、李金岭、刘小东、憨文轩、王卫东、张良、韩鹏、官伟合、朱进忠、董永峰、蒋庆民、肖卓玲、王喜祥、刘常华、李卫东、徐红、杨彬、张卫强、柴小秋、马瑞丽、张斌、周丽娟、韩瑞、田秀英、穆浩、蔡延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3167—2008。
1范围
发制品
品人造色发发条及发缔
GB/T23167—2019
本标准规定了发制品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造色发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发条及发辫,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2.1
GB/T 2912.3
GB/T3920
GB/T3922
GB/T5713
GB/T6529
GB/T7573
GB/T8427
GB/T9995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甲醛的测定
甲醛的测定
第3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耐水色牢度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GB/T13835.5
GB/T17592
GB/T23166
GB/T23344
术语和定义
免毛纤维试验方法第5部分:单纤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纺织品
发制品
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2316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要求
4.1感官要求
单色发颜色应一致,双色发、多色发颜色应过渡自然。4.1.1
4.1.2产品应洁净、无异物、
4.1.3直发条手感应一致,不应枯燥、油腻,4.1.4曲发条曲度应一致,外观膨松、自然、有弹性,不应有乱丝、浮丝。4.1.5发条机制线颜色应与色发颜色一致,4.1.6
条边应宽窄一致,疏密均匀,软硬适中,不应有毛边、线头、斜边,不应露底线4.1.7
发辫应蓬松、无粘连,曲度、节数、留尾应一致。1
GB/T23167—2019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见表1。
回潮率/%
质量偏差率/%
发长偏差/mm
条长偏差率/%Www.bzxZ.net
曲发条完成长度偏差/mm
脱发/根
单根发断裂强力/cN
干摩擦色牢度/级
湿摩擦色牢度/级
耐日晒色牢度/级
耐汗渍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发条接头/个
技术指标
≥-10
≥3-4
发条机制针距密度应均匀一致,并控制在78针/100mm~87针/100mm片长范围内4.2.3
自然状态下色发与条边应基本保持垂直,倾斜度应不大于15°。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见表2。
甲醛含量/(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表2安全卫生指标
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A.限量值≤20mg/kg5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在自然光线下,通过目测和触摸进行检验。S
5.2技术指标检验
5.2.1回潮率
在样品中随机抽取10g发丝(精确至0.01g),按GB/T9995测定实际回潮率。5.2.2质量偏差率
GB/T 23167—2019
调湿和试验采用GB/T6529规定的标准大气,调湿时间不少于2h,使样品达到衡重,用电子秤称量(精确至0.1g)。
质量偏差率计算见公式(1):
式中:
H---试样质量偏差率,%;
G试样质量的称量结果,单位为克(g);G。—试样的设计质量,单位为克(g)。5.2.3发长偏差
(1)
将样品垂直提起,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计算测量发长和设计发长之间的差值5.2.4条长偏差率
将样品平铺桌面,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条长偏差率计算见公式(2):
式中:
M试样完成长度偏差率,%:
L-Lo×100
L试样的测量长度,单位为毫米(mm);试样的设计长度,单位为毫米(mm)。L
5.2.5曲发条的完成长度偏差
·(2)
将样品垂直提起,用精度为1mm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计算测量完成长度与设计完成长度的差值。
5.2.6脱发
将样品垂直固定在检验架上,随机截取500mm长度,用梳针密度为6根/100mm2~7根/100mm梳针直径1mm的气梳自上而下自然梳理5次后,其掉发总量不大于10根,可视为无脱发现象。5.2.7单根发断裂强力
将样品平铺桌面,均分为5段,每段随机取样20根,按GB/T13835.5进行试验5.2.8耐干摩擦色牢度
在样品上随机取适量发丝,均匀平铺于耐水细砂纸上,并保证试验过程中不露底,按GB/T3920进行试验。
GB/T23167—2019
5.2.9耐湿摩擦色牢度
在样品上随机取适量发丝,均匀平铺于耐水细砂纸上,并保证试验过程中不露底,按GB/T3920进行试验。
5.2.10耐日晒色牢度
在样品上随机截取适量发丝,均匀平铺于规定尺寸的纸板上,并将两端固定,按GB/T8427进行试验5.2.11耐汗渍色牢度
在样品上随机截取适量发丝,均匀平铺在规定的帖衬上,按GB/T3922进行试验。5.2.12
耐水色牢度
在样品上随机截取适量发丝,均勾平铺在规定的帖衬上,按GB/T5713进行试验。5.2.13接头
目测检验。
5.2.14针距密度
将发条平铺检验台面: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随机抽取3处(100mm条长为一个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倾斜度
将发条平铺检验台面,用精度为1°的量角器随机抽取3处进行测量。5.3安全卫生指标检验
5.3.1甲醛含量
按GB/T2912.1或GB/T2912.3进行试验。仲裁检验按GB/T2912.3执行。5.3.2pH值
按GB/T7573进行试验。
5.3.3异味
采用嗅觉法,操作者应是经过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样品开封后,立即进行该项目的检测。检测应在洁净的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操作者洗净双手后戴手套,双手拿起试样靠近鼻腔,仔细膜闻试样所带有的气味,如检测出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气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则判为“有异味”,并记录异味类别。否则判为“无异味”。应有2人独立评判,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如2人检测结果不一致,则增加1人检测,最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5.3.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
按GB/T17592及GB/T23344进行试验。一般先按GB/T17592检测,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检测。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连续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进行一次:a)
b)主要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6.1.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进行检验。6.2
检验项目
6.2.1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规定的所有项目。6.2.2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要求的内容。6.3
组批规定
每批产品应是原料、化工料、工艺条件和产品规格相同者。6.4抽样方案
GB/T23167—2019
批量低于30000个(套),随机抽取3~30个(套)进行检验,30000个(套)以上按1%~2%抽取检验。样品应存放在适宜透气的包装袋内·应轻拿轻放,不能挤压。6.5
判定规则
6.5.1本标准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判定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或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定该产品或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2
标签、包装、运输、购存
7.1标签
每个产品应标注产品的品名、材质、规格、颜色、质量、洗护方法、执行标准编号、制造商名称地址。2包装
包装应坚固、完整。
外包装应标注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制造商名称地址。7.3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暴晒、挤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7.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常温、干燥、通风、清洁、防火、防鼠的库房内。5
GB/T23167—2019
致癌芳香胺清单见表A.1。
英文名称
4-aminobiphenyl
benzidine
4-chloro-o-toluidine
2-naphthylamine
o-aminoazotoluene
2-amino-4-nitrotoluene
p-chloroaniline
2.4-diaminoanisole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致癌芳香胺清单
致癌芳香胺
中文名称
4-氨基联苯
联苯胺
4-氯-邻甲基苯胺
2-萘胺
邻氨基偶氮甲苯
2-氨基-4-硝基甲苯
对氯苯胺
2.4-二氨基苯甲醚
4,4'-diaminobiphenymethane
3,3'-dichlorobenzidine
3.3'-dimethoxybenzidine
3.3'-dimethylbenzidine
3,3-dimethyl-4.4-diaminobiphenylmthanep-cresidine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4.4'oxydianiline
4.4'-thiodianiline
o-toluidine
2,4-toluylendiamine
2.4,5-trimethylaniline
o-anisidine
24-xylidine
2,6-xylidine
4-aminoazobenzene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3-二氯联苯胺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3,3二甲基联苯胺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2-甲氧基-5-甲基苯胺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二氨基二苯醚
4,4-二氨基二苯硫醚
邻甲苯胺
2,4-二氨基甲苯
2.4,5-三甲基苯胺
邻甲氧基苯胺
2.4-二甲基苯胺
2.6-二甲基苯胺
4-氨基偶氨苯
化学文摘编号
[92-67-1]
[92-87-5]
[95-69-2]
[91-59-8]
[97-56-3]
[99-55-8]
[106-47-8]
[615-05-4]
[101-77-9]
[91-94-1]
[119-90-4]
[119-93-7]
[838-88-0]
[120-71-8]
[101-14-4]
[101-80-4]
[139-65-1]
[95-53-4]
[95-80-7]
[137-17-7]
[90-04-0]
[95-68-1]
[87-62-7]
[6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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