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3200.6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3200.61-2016
中文名称: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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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食品
苯胺
残留量
测定
相色谱
质谱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GB 23200.61-2016
标准名称: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propham residue in food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6-12-18
实施时间:2017-06-18
标准大小:15.7M
标准介绍:本标准代替SN/T 2456-2010 《进出口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与SN/T 2456-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标准名称中“进出口食品”改为“食品”;—标准范围中增加“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 2456-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苯胺灵残留测定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毛豆、并末菜、芦柑、花生、茶叶姜、香菇鳗、猪肉、鸡肝、大米、大豆等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试样中残留的苯胺灵用乙酸乙酯一正己烷(1+1,体积比)混合溶剂提取,植物源食品以石墨炭黑固相萃取小柱净化,动物源食品或含脂量高的食品以凝胶渗透色谱(GPC净化,气相色谱一质谱仪测定及确证,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农残级,水为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
4.1试剂
4.1.1正已烷(CH1()
4.1.2乙酸乙酯(CHO2)
4.1.3氯化钠(NaC),分析纯。
4、1.4环己烷(C4H12)
4.2溶液配制
4.2.1乙酸乙酯一正已烷(1+1,体积比)混合溶剂:量取100ml乙酸乙酯和100mL正己烷,混匀4.2.2饱和氯化钠溶液:氯化钠加水配成饱和溶液
4.2.3乙酸乙酯一环己烷(1+1,体积比)混合溶剂:量取100mL乙酸乙酯和100mL环已烷,混匀4.3标准品
农药标准品:苯胺灵( Propham,CAS号:122-42-9,C1H3NO2)标准品纯度≥95%
标准内容
ICS65.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320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Determination of propham residue in foods-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2016-12-18发布
2017-06-1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23200.61—2016
本标准代替SN/T24562010《进出口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与
SN/T2456—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文本格式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格式:标准名称中“进出口食品”改为“食品”;标准范围中增加“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24562010。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3200.61—2016
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一质谱法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苯胺灵残留测定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毛豆、芥末菜、芦柑、花生、茶叶、姜、香菇、鳗、猪肉、鸡肝、大米、大豆等食品中苯胺灵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原理
试样中残留的苯胺灵用乙酸乙酯正己烷(1十1,体积比)混合溶剂提取,植物源食品以石墨炭黑固相萃取小柱净化,动物源食品或含脂量高的食品以凝胶渗透色谱(GPC)净化,气相色谱一质谱仪测定及确证,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农残级,水为符合GB/T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4.1试剂
4.1.1正已烷(CH)。
4.1.2乙酸乙酯(CHa0)。
4.1.3氯化钠(NaCI),分析纯。
4.1.4环已烷(C,H2)。
4.2溶液配制
4.2.1乙酸乙酯一正己烷(1+1,体积比)混合溶剂:量取100mL乙酸乙酯和100mL正已烷,混匀。4.2.2饱和氯化钠溶液:氯化钠加水配成饱和溶液。4.2.3乙酸乙酯一环己烷(1+十1,休积比)混合溶剂:量取100mL乙酸乙酯和100mL环己烷,混勾。4.3标准品
农药标准品:苯胺灵(Propham,CAS号:122-42-9.CoHi3NOz)标准品纯度≥95%。4.4标准溶液配制
4.4.1标准储备液(100mg/L):准确称取标准品10.0mg,用正已烷溶解并定容至100mL,该标准储备液置于4℃冰箱中。
4.4.2标准工作液:根据需要取适量标准储备液,以正已烷稀释成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标准工作液要现配现用。
4.5材料
GB23200.61—2016
4.5.1ENVI-Carb石墨炭黑固相萃取小柱:3mL/250mg,或相当者。4.5.2GPC柱填料:20g0.038mm~0.074mn的Bio-beadsS-X35仪器和设备
气相色谱仪:配质量检测器。
凝胶渗透色谱仪。
5.3粉碎机。
组织捣碎机。
涡旋振荡器。
PUBLISHING
分析天平:感量0.01g和0.000
乙烯塑料离心DmLP
具螺旋盖聚四氟乙
离心机:2500r
min。
移液器:1ml
试样制备与保存
6.1取样部位
按照G
2763的规定执行,在取样和制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取样部位#
到污染或发生残留
物含量的变化
6.2试样制备
6.2.1水果蔬菜类
取芦柑、芥菜
碎机将样品加车
6.2.2大米、大
取茶叶、食用岸
分成2份作为试样
花生等水果及蔬菜有代表性样品至少500g(不可水洗切碎后,用组织捣昆匀,均分为2份作为试样分装
食用菌(干)类
成样代
,密闭并标识
等有代表性样品至少300g,用粉碎机粉碎开通过分装
人洁净盛祥
单袋内,窖
内脏类
6.2.3肉制品及
取猪肉、鸡肝、鱼肉条肉及肉制品等有代表性样美品至少
自,切碎后用继级
状,混匀,均分成2份作为武样,分装人洁净盛样袭内密闭并标识。6.3试样保存
试样在一18℃条件下保
7分析步骤
7.1提取
7.1. 1水果蔬菜类
圆孔筛,混匀,均
机将样品加工成浆
称取5g(精确至0.01g)均勾试样,置于50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氯化钠3g,再加人10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满旋振荡器混匀30s后,超声提取20min,2500r/min离心3min,取上层有机相于另一试管中,再分别加入5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重复提取2次,合并提取液,40℃氮吹浓缩至约1mL,按7.2.1步骤净化。7.1.2茶叶、大米、食用菌(干)类称取2.5g(精确至0.01g)均匀试样置于50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人2.5mL饱和氯化钠溶液,加入5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涡旋振荡器混匀30s,超声提取20min,以2500r/min离心2
GB23200.61—2016
3min,取上层有机相于另一试管中。再分别加入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重复提取2次,合并提取液,40℃氮吹浓缩至约1mL,按7.2.2步骤净化。7.1.3大豆、肉制品及内脏类
对于鸡肝、猪肉、鱼肉等样品称取5g(精确至0.01g)均匀试样置于50mL具塞塑料离心管中,加氯化钠3g,再加入10mL混合溶剂涡旋振荡器混勾30s,后超声提取20min,2500r/min离心3min,取上层有机相于另一试管中,再分别加人5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重复提取2次,合并提取液,40℃氮吹浓缩后定容至10.0mL,按7.2.3步骤净化。7.2净化
7.2.1水果蔬菜类
按7.1.1步骤提取的样品,将ENVI-Carb小柱装在固相萃取的真空抽滤装置上,先用3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预淋洗小柱,保持流速约为1mL/min。将提取液过ENVI-Carb小柱,再用6In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洗脱,收集全部洗脱液,置于40℃下氮吹至近干,用乙酸乙酯定容2.0mL,供GCMS分析。
7.2.2茶叶、大米、食用菌(干)类按7.1.2步骤提取的样品,将ENVI-Carb小柱装在固相萃取的真空抽滤装置上,先用3mL乙酸乙酯正已烷混合溶剂预淋洗小柱,保持流速约为1mL/min。将提取液过ENVI-Carb小柱,再用6mL乙酸乙酯一正已烷混合溶剂洗脱,收集全部洗脱液,置于40℃下氮吹至近干,用乙酸乙酯定容1.0mL,供GC-MS分析。
7.2.3大豆、肉制品及内脏类
按7.1.3步骤提取的样品,取5mL提取液过GPC柱,用乙酸乙酯环已烷(1十1,体积比)混合溶剂洗脱,保持流速4.7mL/min,收集第30mL~第43mL的洗脱液,浓缩至近干,用乙酸乙酯定量至1.0mL,供GC-MS分析。
7.3测定
7.3.1气相色谱一质谱参考条件
a)色谱柱:DB-5MS石英毛细管柱,30mX0.25mm(内径),膜厚o.25um,或相当者;色谱柱温度:初始温度80℃,以10℃/min上升至130℃,以0.5℃/min上升至136℃,以b)
40℃/min上升至280℃保持2min;进样口温度:260℃;
离子源:230℃;
选择监测离子(m/):定量离子120;定性离子93,137,179;载气:氢气,纯度≥99.999%,流速1mlL/min;f)
进样量:1证山
h)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
四极杆温度:250℃;
连接口温度:280℃。
7.3.2色谱测定与确证
根据试样中被测物的含量情况,选取响应值适宜的标准工作液进行色谱分析,对标准工作液和样液等体积参插进样。标准工作液和待测样液中苯胺灵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线性响应范围内。如果样液与标准工作溶液的选择离子色谱图中,在相同保留时间处有色谱峰出现,并且在扣除背景后的样品质谱图中,m/z120、93、137、179均出现,所选离子的丰度比与标准品对应离子的丰度比,其值在允许范围内(允许范围见表1)则可以判定样品中存在苯胺灵残留。在上述的仪器条件下,苯胺灵的参考保留时间为14.2min(参见图B.1),离子半度比(m/z)93:120:137:179=100:34:4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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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灵标准品质谱图参见图C.1。表1
使用气相色谱一质谱定性时相对离子丰度最大容许误差相对丰度(基峰)
允许的相对偏差
空白实验
除不加试样外,均按7.1~7.3的规定执行8
结果计算和表述
式中:
试样中农药残留量
单位为事
20~50(含)
样液中农药的峰面积;
作液中装药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标准工
样品最终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稀释或浓婚倍数,
标准工作波中农药的峰面积;
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须扣除空白
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
录 D的要求。
9.2在再现性条件
录E的要求。
10定量限和回收率
定量限
用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
10~20(含)
SRESEARCA
12位有效数
单位为百分率
(百分率),应符合附
定结果的绝对
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
比值(
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值(首分率),应符合附本方法的定量限为0.005mg/kg。10.2回收率
当添加水平为0.005mg/kg、0.01mg/kg、0.02mg/kg、0.05mg/kg时,苯胺灵农药在不同基质中的添加回收率参见附录F。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苯胺灵农药的CAS号、保留时间和监测离子丰度比苯胺灵农药的CAS号、保留时间和监测离子丰度比见表A.1。表A.1苯胺灵农药的CAS号、保留时间和监测离子丰度比LSTANDARD
农药中文
农药英文
propham
果胺灵
标记离子为定量离了
CAS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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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SHING
保留时间
监测离子半度比
分巴式
93*(100),120(34),
SEARON ENTER
137(42),1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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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苯胺灵标准品总离子流色谱图
苯胺灵标准品总离了流色谱图见图B.1。响应值
10.0010.5011.0010.5012.0012.5013.0013.5014.0014.5015.0015.5016.0016.501,min图B.1苯胺灵标准品总离子流色谱图6
苯胺灵标准品质谱图见图C.1。
响应值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苯胺灵标准品质谱图
GB23200.61—2016
PUBLISHING
SYANDARD
GRESEARONCENER
图C.1苯胺灵标准品质谱图
质核比,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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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内重复性要求见表D.1。
被测组分含量(C)
tng/kg
0.0010.01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实验室内重复性要求
实验室内重复性要求
精密度bZxz.net
实验室间再现性要求见表E.1
被测组分含量(C)
0.001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实验室间再现性要求
实验室间再现性要求
精密度
GB23200.61—2016
GB23200.61—2016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不同基质中苯胺灵农药的添加回收率不同基质中苯胺灵农药的添加回收率见表F.1。表F.1
添加浓度,mg/kg
不同基质中苯胺灵农药的添加回收率回收率,%
76.0~106.0
77.0~104.0
74.0~112.5
71.0~95.8
86.0~108.0
90,0~110.0
77.5~110.5
74.0~110.0
73.0~105.0
80.0109.0
70.0~107.2
64.0~100.0
72.0~99.0
74.0~108.5
75.5~87.5
84.0104.0
75.0~94.0
83.0100.5
71.6~94.0
芥末菜
添加浓度,mg/kg
回收率,%
68.0~96.0
72.0~100.0
76.0~109.0
86.8~101.2
70.0~90.0
68.0~99.0
77.5~112.5
89.4~98.8
70.0100.0
73.0~106.0
77.0101.0
71.6~99.0
74.0~~105.0
78.5~90.5
73.6~~88.4
78.0~96.0
75.5~85.5
71.2~75.8
74.0~98.0
79.0102.0
78.0101.0
73.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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