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0.6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910.62-2019
中文名称:液晶显示器件 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 反射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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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液晶显示
器件
模块
测试方法
反射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GB/T 18910.62-2019
标准名称:液晶显示器件 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 反射型
英文名称: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s-
Part 6-2: Measuring method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modules
Reflective type
(IEC61747-6-2:2011,ID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8-30
实施时间:2020-03-01
标准大小:3395K
标准介绍:GB/T18910《液晶显示器件》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规范(GB/T18910.1);
第1-1部分:术语和符号(GB/T18910.11);
第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分规范(GB/T18910.2);
第2-1部分:无源矩阵单色液晶显示模块空白详细规范(GB/T18910.21);
第2-2部分:彩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空白详细规范(GB/T18910.22);
第3部分:液晶显示屏分规范(GB/T18910.3);
第4部分:液晶显示模块和屏基本额定值和特性(GB/T18910.4);
第4-1部分:彩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基本额定值和特性(GB/T18910.41);
第5部分:环境、耐久性和机械试验方法(GB/T18910.5);
第6-1部分:液晶显示器件测试方法光电参数(GB/T18910.61);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反射型(GB/T18910.62)。本部分为GB/T18910的第6-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747-6-2:2011《液晶显示器件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
法反射型》
本部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按GB/T1.1-2009的有关规定,将表1、表2中;值范围改为以“注”的形式进行表述;将图23移至5.9.3.1后,与引出图23的文字相对应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7)归口。
GB/T18910的本部分规定了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详细的质量评价程序、检查要求、筛选程序、样品要求以及测试和测量程序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包括字段显示、有源或无源矩阵显示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可以是单色、多色或彩色显示,包括背光不点亮状态时的半反半透型液晶显示模块,前置背光不点亮状态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本部分不适用于包括触摸屏的液晶显示模块,也不适用与包含带前置背光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为了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在测试此类产品时请取掉触摸屏和前置背光。
注:术语“单色”“无色”“色品”“色彩”“全彩色”会在光谱学、物理学、色彩感知学、物理工程和电子工程学中出现在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液晶显示器都展示出光学显示性能(如视角函数、常温外部可读)。显示器的色彩表现能力与显示器的官方描述“色品”有关,定义如下(或参见参考文献[19])
a)单色显示没有多种用户可识别的色品(“颜色”)。但它可以是全“黑”和“白”,也可以不是,可以是某一种单色的颜色。
b)彩色显示有2种以上用户可识别的色品(“颜色”),64色的显示器有64种可识别的颜色(三基色中每个基
色的颜色数通常是2的整数倍),全彩色指的是每个基色都至少有6位以上的颜色数(不小于26万色)
本部分旨在明确和列出过程依赖性参数,规定特定方法和条件,以规范、统一数值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116642:2007色度学第2部分:CE标准照明体( Colorimetry-Part2: CIE standard illuminants)
CE15.2CIE推荐的色度学( CIE Recommendations on Colorimetry)
CIE17.4国际照明词汇( International Lighting Vocabulary
CIE38辐射和光学材料的特性及其测量( Radiometric and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materials andeir measurement)
标准内容
ICS3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液晶显示器件
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反射型
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s-Part 6-2:Measuring methods f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 modules-Reflective type
(IEC61747-6-2:2011,IDT)
2019-08-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3-01实施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3照明及照明的几何条件
3.1反射型液晶显示器测量方法简介3.2观察方向的坐标系统
3.3基础照明几何条件
照明几何条件的实现
标准测量设备和设置
光测量设备(LMD)
定位和校准
标准测量设置
标准测量条件Www.bzxZ.net
工作标准和参考
标准测量位置:
被测器件的标准工作条件
标准测量程序:
标准的测量与评价。
反射-光度测量
对比度
最大视角和视角范围,
电子光学传递函数
5.6电子光学传递函数
均匀性(亮度、色度)
5.8时间变化
电气特性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光度·
标准测量条件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GB/T18910《液晶显示器件》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规范(GB/T18910.1);第1-1部分:术语和符号(GB/T18910.11);第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分规范(GB/T18910.2);第2-1部分:无源矩阵单色液晶显示模块空白详细规范(GB/T18910.21);第2-2部分:彩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空白详细规范(GB/T18910.22);第3部分:液晶显示屏分规范(GB/T18910.3);第4部分:液晶显示模块和屏基本额定值和特性(GB/T18910.4);第4-1部分:彩色矩阵液晶显示模块基本额定值和特性(GB/T18910.41),第5部分:环境、耐久性和机械试验方法(GB/T18910.5);-第6-1部分:液晶显示器件测试方法光电参数(GB/T18910.61);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反射型(GB/T18910.62)。本部分为GB/T18910的第6-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1747-6-2:2011《液晶显示器件: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反射型》。
本部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按GB/T1.1一2009的有关规定,将表1、表2中值范围改为以“注\的形式进行表述;将图23移至5.9.3.1后,与引出图23的文字相对应。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平板显示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广州赛西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海琴、陈炬、凌志华、赵英、徐英莹、周刚、张志刚、曹锦珠。1范围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液晶显示器件
第6-2部分:液晶显示模块测试方法反射型
GB/T18910的本部分规定了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详细的质量评价程序,检查要求,筛选程序,样品要求以及测试和测量程序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包括字段显示、有源或无源矩阵显示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可以是单色、多色或彩色显示,包括背光不点亮状态时的半反半透型液晶显示模块,前置背光不点亮状态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本部分不适用于包括触摸屏的液晶显示模块,也不适用与包含带前置背光的反射型液晶显示模块,为了保证测试的准确性,在测试此类产品时请取掉触摸屏和前置背光,注:术语“单色”“无色”“色品”“色彩”“全彩色”会在光谱学、物理学、色彩感知学、物理工程和电子工程学中出现,在一般情况下,所有的液晶显示器都展示出光学显示性能(如视角函数,常温外部可读)。显示器的色彩表现能力与显示器的官方描述\色品有关,定义如下(或参见参考文献[19]):a)单色显示没有多种用户可识别的色品(“颜色”)。但它可以是全“黑”和“白”,也可以不是,可以是某一种单色的颜色。
彩色显示有2种以上用户可识别的色品(“颜色”),64色的显示器有64种可识别的颜色(三基色中每个基色的颜色数通常是2的整数倍)。全彩色指的是每个基色都至少有6位以上的颜色数(不小于26万色)。本部分旨在明确和列出过程依赖性参数,规定特定方法和条件,以规范、统一数值测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11664-2:2007色度学第2部分:CIE标准照明体(Colorimetry—Part2:CIEstandardilluminants)
CIE15.2CIE推荐的色度学(CIERecommendationsonColorimetry)CIE17.4国际照明词汇(InternationalLightingVocabulary)CIE38辐射和光学材料的特性及其测量(Radiometricandphotometriccharacteristicsofmaterials andtheirmeasurement)
CIE1931CIEXYZ颜色空间(CIEXYZcolourspace)CIE1976CIELAB颜色空间(CIELABcolourspace)3照明及照明的几何条件
3.1反射型液晶显示器测量方法简介反射型液晶显示器利用环境光照来显示视觉信息,通常没有内置的照明光源。由于与提供照明的设备、测光设备及待测样品存在较强的关联,要获得有价值且重复性高的测量数据非常困难。仪器测试的数据结果(例如:反射式液晶显示器的对比度)不是被测器件本身的固有特性,而只能是在特定的并详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细定义的照明和探测条件下的测量数据,参见参考文献[3]、[4]、[5]、[6]、[7]、[8]。本部分介绍了一种随观察方向变化(如观察方向为测量方向)对反射性液晶显示器的不同几何参数进行测量和表征的选择方案。被测器件的照明和探测几何条件不仅限于本部分所列。以下通过一组参数详细定义了用于光电参数的测量条件。3.2观察方向的坐标系统
观察方向是人在观看时人眼与显示屏上注视点之间连线的方向。测量时,测光元件代替人眼进行观察,从同一方向看被测器件的同一个点(测量点、测量视场)。如图1,观察方向可以方便地用两个角度,倾角9(与被测器件表面法线间的夹角)和旋转角$(也称方位角)来表征。方位角的定义用钟表盘方位关系表示如下:规定$=0°为3点钟方向(“右”)$=90为12点钟方向“上\),$=180°为9点钟方向(\左”),=270°为6点钟方向(\下\)。12:00
图1极坐标θ和旋转的角Φ的定义3.3基础照明几何条件
典型的照明几何条件(见CIE38):一定向照明
人射光线大致相互平行的(光束中任意光线与光轴的最大偏差<5\)的照明光源直接照射在被测器件上,照明方向由角度和来定义。光束横截面光强变化小于5%。任何距离被测器件足够远的光源都可以提供一个定向照明条件(如太阳光,月光)。图2提供了一种定向照明的例子,圆形平面光源(朗伯体)半径为r.与测量点距离为d,测量点的半径是rms与光轴方向的最大偏差取决于圆形平面光源和测量点两者的直径。与光轴方向的最大偏差角由式(1)给出:
arctan[(rm+r)/d]<5\
-锥形照明
锥形照明可以是一个顶尖固定在被测器件测量点中心的扩展立体角为2sc的锥形辐射。照度随立体角内方向的变化应予详细描述。测量这种变化的建议方法参见附录A。照明圆锥本身用圆锥轴的方向和相对圆锥轴的最大倾角来描述(即锥角)。半球照明
照明由一个宽立体角2sH提供,该立体角的顶,固定在被测器件上测量点的中心。理论上半球照明情况为立体角2s扩展到90。在本部分中,当倾斜角为60°时照度下降不超过最大值50%时,也可认为是半球照明。光强在立体角内随方向的变化应予详细规定。测量这种变化的推荐方法在附录A中给出。只要测量条件描述足够明确,三种基本照明儿何条件是可以混合使用或修改的2
照明几何条件的实现
3.4.1概述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图2圆形平面光源定向照明
照明的三种基本类型可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下面提供了四种实现案例。3.4.2定向照明
当光源尺寸与光源和样品上测量区域的距离相比足够小时,定向照明可以用三种不同光源类型来实现,如图3所示:
平面朗伯体光源,例如一个积分球出口(图3上图):球形各向同性光源(例如漫射玻壳的白炽灯泡)(图3中图);用透镜或反射镜构成的投影系统(图3下图)。其条件按式(2)规定:
arctan(rm+r.)/d]<5°
5最大
5·最大
图3定向照明实现的三种方式
3.4.3环形照明
环形光照明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环形荧光灯[图4a)];
光纤环形光;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具有环形开口的积分球[图4b)];其他方式
被测器件
环形荧光灯
被测器件
环形积分球
注:环形照明不是漫射照明。它提供了一种在显示器测量点法线方向旋转对称的直接照明。图4环形照明示例
3.4.4锥形照明
锥形照明可通过三种不同的几何条件来实现:离积分球出口一定距离的测量点处入射光形成一个在所有方向上恒定强度的锥形照明图5b:半球形圆顶(球面反射或透射光)产生锥形照明(倾角可达80°)通常光的照度与人射角度相关【图5a】]
平行手被测器件表面的平面朗伯体光源,在测量点的位置上其光照度会以cos*9的比例降低(0是光人射方向的倾斜角)。
被测器件
半球圆顶
被测器件
b)大开口积分球
图5采用半球圆顶和大开口积分球实现锥形照明的示例3.4.5半球照明
理想的半球形的照明是一个各向同性的光源(如0°~90°的所有角度亮度均保持恒定),近似理想的半球形的照明,这样的光源只能由一个开口直径远小于球直径的积分球获得。开口应直接置于被测器件的表面,以确保能产生半球照明(倾角最大到90°都各向同性),见[图6a)。半球照明也可以用其他近似的方法来实现:采用漫反射涂层的漫反射半球厂图6b:4
透射的漫反射的球和圆顶。
被测器件
a)积分球
4标准测量设备和设置
光测量设备(LMD)
GB/T18910.62—2019/1EC61747-6-2.2011被测器件
b)漫反射半球
图6半球照明示例
用于反射式液晶显示器反射光评价的测光设备,应按照以下标准和相应的规定检查:测量的量对于光的偏振特性的敏感度;由眩光和镜头光晕(即光学系统杂光)造成的误差:数据采集响应时间,低通滤波和混叠的影响;检测数据转换的线性。
4.2定位和校准
用于被测器件上的光测量设备(LMD)应定位,以调节测量方向,同时也要调节LMD到测试中心点的距离,以确保测量角开口小于5°。这样的调整可以由机械系统来保证(通常由伺服马达实现),也可以用一个适当的光学系统(锥光偏振仪)来实现(参见参考文献厂9)4.37
标准测量设置
4.3.1概述
标准的测量几何条件如下:
a)定向被测照明;
b)环形照明;
锥形照明;
d)半球形照明。
这此测量几何条件被频繁使用。测量儿何条件再现性和重复性以及扩展模型计算方法参见参考文献[15]。
4.3.2定向照明
定向照明是一个小直径的光源(相对于到测量区域的距离来说),照射角度相对于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为9s。照明光源照在被测器件上形成了一个测量区域的定向照明,LMD在光人射平面内,调节LMD与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夹角为OR,被测器件的测量区域定义为在LMD上所成像的面积微元。5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光测量设备
被测器件
定向照明-侧视图
图7定向照明
光源(的投影
则试点(的投影)
b)定向照明-顶视图
光源和测量装置中的LMD角度在一定范围内都是可以调整的,但测量设备和光源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即Φs=ΦR十180°),对准精度小于0.2°才能确保重复性,参见参考文献[15]、[17]。如图7a)、图7b),测量设备的倾斜角度0R=30°,人射光源的角度0=40°。注:标准条件0s一0°和0k=30°。为了保证测量误差在土5%以内,对准精度推荐在士0.4°,参见参考文献[16]。4.3.3环形照明
环形光源以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为中心,对被测器件进行倾斜角为0土△、全方位角(即?s=0°360°)的照射。光测量设备相对于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倾斜的角度9R<0s。如图8a)图8b)分别为该照明测量设置的侧视图和在该测试设置对应极坐标系统中的表示图。个测试实例是:测量元件的倾斜角度0=0°.环形光的倾斜角度9士A=35°士5°被测器件的测量区域定义为在光测量设备上所成像的面积微元。光测量设备
环形光源
被测器件
a)环形灯照明-侧视图
图8环形灯照明
b)环形灯照明-顶视图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光测量设备上“看”到的被测器件的测量点应尽量在照射面积的中心,照射被测器件的方法应统一。环形灯的宽度应确定。光源和探测器的角度偏差应保持在土3°以内,参见参考文献[15]、[17]。该测量装置的光源是固定的,光测量设备仍可在环形光照射范围内调节。注:推荐的标准测试条件为0#=0°0s土△=(20士3)°为保证测量误差在士5%以内,推荐对准精度小于士0.7,参见参考文献[16]。
4.3.4锥形照明
光源以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为中心,对被测器件进行倾斜角为0s(0°<0s<0smax)的全方位角即s(0°~360°)。测量设备与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夹角为R。图9a)和图9b)为该测试设置的侧视图和在该测试设置对应极坐标系统中的表示图。图中9一50°,光源两个对边的夹角为:2×0smax=120°。被测器件的测量区域定义为在光测量设备上所成像的面积微元。光测量设备
被测器件
a)锥形照明-侧视图
图9锥形照明
b)锥形照明-顶视图
被测器件与光源的距离公差应在5mm以内,光源的倾角公差应在4°以内。测量设备的角度公差应在0.5以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光测量设备能顺利地穿过测试设备的空隙(例如狭缝或开口)观察到被测器件。实现锥形照明的详细规定参见参考文献[15]、[17]。注1:标准条件0=0°.2×?%mx=90°。0gm的精度宜在士1.5°,这样可以保证测量误差在土5%,参见参考文献[16]
注2:当显示器的表面做了雾化处理时,需更加谨慎地设置角度和照明儿何条件,以确保测量的重复性和测量精度4.3.5半球形照明
光源以被测器件的表面法线为中心,对被测器件进行倾斜角为0s(0°≤0s≤90°)的全方位角Φs(0°~360°)的照射。光测量设备与被测器件法线的倾角角度0k<0s。图10a)和图10b)为半球照明测试设置的侧视图和在该测试设置对应极坐标系统中的表示图。在这个案例中测量设备倾角0一40°,光源的对边夹角2×0sm一140°,被测器件的测量区域定义为在光测量设备上所成像的面积微元。7
GB/T18910.62—2019/IEC61747-6-2:2011光测量设备
被测器件
a)半球照明-侧视图
图10半球照明装置
b)半球照明-顶视图
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光测量设备能顺利地穿过测试设备的空隙(例如狭缝或开口)观察到被器件。为保证重复性,测试的精度波动应在土5°以内,参见参考文献[15]、[17]。注:标准条件0起=0°,光源对边夹角2×0sm=180°。sm的精度应在-6°~0°之间,这样可以保证测量误差在土5%以内,参见参考文献[17]。4.3.6其他照明条件
上面介绍了几种标准的测量条件。如果详细说明清楚具体的设置方式,可以使用其他组合,保证测试重复性。
4.4标准测量条件
4.4.1照明条件
照明特性可以用以下参数和数值描述:相对于光源入射的方向和被测器件的位置,光源的强度(例如亮度)和光谱分布或三刺激值的变化:X,Y,Z(横向变化);
光源的强度(例如亮度)随着时间变化的特性(短期和长期的变化)。测试点在(0,Φ)角度下亮度测试的偏差dE是一个综合函数,包括光源亮度的L(0,),不同的立体角度d2(0)以及从测试点透视图看到的入射光方向。具体由式(3)当中的极坐标角0,Φ定义:dE(,$)=L(o.$)cosod2(0)
测量光斑位置的标准化照度说明如图12所示。图12a)是倾角θ与基于标准的亮度关系图(固定方角Φ时),图12b)是方向角与基于标准的亮度关系图(固定倾角),半球照明几何光圈(9mx一70°)如图11所示,
被测器件中测量点的位置上的照度应由随光人射角度变化的光谱分布进行定义,即使用辐照度而非光照度。
本部分所有用于测量的光源和照明设备,都应被人眼感知为“白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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