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35031.6-2019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GB/T 35031.6-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5031.6-2019

中文名称: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647288

相关标签: 用户端 能源 管理系统 管理 指标体系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5031.6-2019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Customer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Part 6: Management indicator system 该国家标准是pdf格式,大小为1.6M GB/T35031《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已发布和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主站功能规范; 第3-1部分:子系统接口网关一般要求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第7部分:功能分类和系统分级。 本部分为GB/T3503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器设备网络通信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佟为明蔡忠勇、奚培锋、彭道刚、张卫红、刘著、许泽阳、潘明明、魏勇、刘玉明陆剑峰、胡大良、琚长江、张浩、崔明、张进滨、王新华、方祥、谭伟、谢建波、严兰、王瑜婧、王璐玥。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29.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031.6—2019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Customer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Part6:Managementindicatorsystem2019-06-0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1-01实施
GB/T35031.6—2019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CEMS管理指标描述
4.1CEMS管理指标组成
4.2CEMS管理指标项基本内容
CEMS管理指标项公式符号
CEMS管理指标项定义及公式
分时电价管理指标
峰平谷尖用电量管理指标
功率因数管理指标
主要电能质量管理指标
需量负荷管理指标
需求响应管理指标·
可再生能源管理指标
充电桩管理指标
储能设备管理指标
能效统计管理指标
自发电管理指标
参考文献
表1CEMS管理指标类及指标项
表2指标计算公式符号及单位
GB/T35031《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已发布和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主站功能规范:
第3-1部分:子系统接口网关一般要求;—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第7部分:功能分类和系统分级。本部分为GB/T3503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5031.6—2019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器设备网络通信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群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大学。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佟为明、蔡忠勇、奚培锋、彭道刚、张卫红、刘著、许泽阳、潘明明、魏勇、刘玉明、陆剑峰、胡大良、琚长江、张浩、崔明、张进滨、王新华、方祥、谭伟、谢建波、严兰、王瑜婧、王璐玥。1
1范围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管理指标体系
GB/T35031.6—2019
GB/T35031的本部分规定了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CEMS)管理指标体系的组成以及管理指标基本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的规划、研发、设计、建设、调试、评估、运营及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32500一2016智能电网用户端系统数据接口一般要求GB/Z32501一2016智能电网用户端通信系统一般要求GB/T35031.12018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第1部分:导则GB/T35031.2一2018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第2部分:主站功能规范3
术语和定义
GB/Z32500—2016、GB/Z32501—2016.GB/T35031.1—2018、GB/T35031.2—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指标indicator
实体的可评测属性。
[GB/T29834.1-2013.定义3.2]
指标体系
indicaforsystem
由若干个主要特征定义的指标构成的反映该现象本质的系统。注1:指标体系是系统的具有紧密联系的反映评价对象整体的指标集合。注2:改写GB/T29834.12013.定义3.3。3.3
指标类
indicatorclass
CEMS管理指标类别。
页indicatoritem
指标项
CEMS管理指标具体项目。
sharploadhours
尖时段
电力系统日负荷曲线上反映的最突出的负荷对应的时段注:改写GB/T15284—2002,定义3.2.9。1
GB/T35031.6—2019
peakloadhours
峰时段
电力系统日负荷曲线上反映的高峰负荷对应的时段。注:改写GB/T15284—2002,定义3.2.10。3.7
lowloadhours
谷时段
电力系统日负荷曲线上反映的低谷负荷对应的时段,3.8
平时段
dayhours
电力系统日负荷曲线上反映的除尖、峰、谷负荷外对应的时段[GB/T15284—2002.定义3.2.12]3.9
用户端customer
由能源供应商或能源服务商直接对用能计量和计费的能源用户。3.10
declared demand
申报需量
能源用户与能源供应商或能源服务商签署的契约容量。3.11
statisticalperiod
统计时段
用于统计的数据从采集开始到采集结束的时间范围。注:常用的统计时段为一个月或一年。3.12
监控点
monitorpoint
用户端参与能耗数据采集的计量点。CEMS管理指标描述
CEMS管理指标组成
CEMS管理指标由11个指标类组成,每个指标类又细分为若干指标项。表1给出了CEMS管理指标类及指标项。
CEMS管理指标类及指标项
指标类
分时电价管理指标
峰平谷尖用电量管理指标
指标项
分时电价监测率
分时电价计费率
分是电量监测率
计量点覆盖率
峰时段用电量比率
平时段用电量比率
谷时段用电量比率
尖时段用电量比率
将分时电价机制由用户端传递到子用户,引导用户端或子用户根据分时电价政策安排用电,并使子用户承担实际用电成本统计各时段用电量比率,引导用户端或子用户经济运营,缩小电网峰谷差ID
指标类
功率因数管理指标
主要电能质量管理指标
需量负荷管理指标
需求响应管理指标
可再生能源管理指标
充电桩管理指标
储能设备管理指标
表1(续)
指标项
月平均功率因数
年平均功率因数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电流总谐波畸变值
电压合格率
需量负荷率
可调度负荷比率
需求响应计划执行率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可供
电容量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可供
电比率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供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比率
充电桩负荷总量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充电桩负荷比率
充电桩充电总量
充电桩充电量比率
充电桩使用率
充电桩空闭率
储能设备最大充电量
储能设备录大放电量
储能设备充电功率上限
储能设备放电功率上限
储能设备放电量
储能设备放电量比率
储能设备充电量
储能设备充电量比率
储能设备的最大需量前
储能电池放电深度
储能电池荷电状态
GB/T35031.6—2019
统计各时段用电系统功率因数,引导用户傲好无功补偿工作
统计各时段用电系统的电压、电流谐波状况和电压合格率,引导用户提高电能质量水平
引导用户端或子用户准确申报需量以降低需量费或需量罚款
掌握用户端或子用户可参与各类需求响应的潜力,帮助子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管理统计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管理
掌握充电桩安装和利用情况,促进电动汽车普及利用和管理
掌握储能设备安装和利用情况,促进储能设备利用和管理
GB/T35031.6—2019
指标类
能效统计管理指标
自发电管理指标
指标均适用于统计时段
CEMS管理指标项基本内容
表1(续)
指标项
单位产值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分项用电统计率
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分类能
单位建筑面积分项用
电能自给率
每个指标项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a)
指标中文和英文名称:
指标定义;
指标计算表达式;
指标值单位。
分析能效水平,提高用能效率
统计用户端电能自给情况
系统开发商可在基本内容上增加其他内容,具体内容可协商确定。CEMS管理指标项公式符号
CEMS管理指标项中指标计算公式的符号解释及单位如表2所示。表2
指标项
指标计算公式符号及单位
分时电价监测率
用户端按分时电价计费的监控点数用户端全部计费的监控点数
分时电价计费率
用户端按分时计价的电费
用户端全部电费
分时电量监测率
用户端按分时计价的用电量
用户端全部用电量
计量点覆盖率
用户端实际计量点数
公式号
指标项
表2(续)
用户端全部应监控点数
峰时段用电量比率
峰时段用电量
总用电量
平时段用电量比率
平时段用电量
谷时段用电量比率
谷时段用电量
尖时段用电量比率
尖时段用电量
月平均功率因数
月有功电量
月无功电量
年平均功率因数
年有功电量
年无功电量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周期性交流电压中第h次谐波的有效值周期性交流电压中基波有效值
规定的电压最高次谐波的次数
电流总谐波畸变值
周期性交流电流中第次谐波的有效值规定的电流最高次谐波的次数
电压合格率
统计时段内电压超限时间
统计时段内总供电时间
需量负荷率
统计时段内实际最大需量
统计时段内申报需量
可调度负荷比率
统计时段内可调度参与需求响应的负荷总量符号
GB/T35031.6—2019
kvar·h
kvar·h
公式号
GB/T35031.6—2019
指标项
统计时段内的全部负荷
需求响应计划执行率
表2(续)
统计时段内实际执行需求响应的负荷统计时段内计划执行需求响应的负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可供电容量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可供电比率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的实际最大负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供电量
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比率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的全部用电量充电桩负荷总量
充电桩负荷比率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电动汽车充电桩总安装容量充电桩充电总量
充电桩充电量比率
充电桩使用率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所有充电桩充电时长之利统计时段总时长
统计时段
充电桩个数
充电桩空闲率
统计时段内充电桩空闲时长
储能设备最大充电量
储能设备最大放电量
储能设备充电功率上限
储能设备放电功率上限
储能设备放电量
储能设备放电量比率
储能设备充电量
储能设备充电量比率
储能设备的最大需量削减率
公式号
指标项
表2(续)
统计时段内投入储能设备后的用户端实际最大需量统计时段内假定未投人储能设备时的用户端最大需量储能电池放电量
储能电池最大放电量
电池使用一段时间或长期掘置不用后的剩余电量电池完全充电状态下的容量
单位产值能耗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总能耗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总产值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建筑物总能耗统计时段内用户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分项用电统计率
用户端分项用电实际计量点数
用户端分项用电全部应监控的计量点数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
用户端建筑物一年的能耗
用户端建筑物建筑面积
单位建筑面积分类能耗量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建筑物分类能耗统计时段内用户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单位建筑面积分项用电量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建筑物分项用电量电能自给率
统计时段内用户端自发电总量
CEMS管理指标项定义及公式
分时电价管理指标
分时电价监测率(monitoringrateoftime-of-useprice)用户端按分时电价计费的监控点数占全部计费监控点数的比率。分时电价监测率见式(1)。
业×100%
GB/T35031.6—2019
tce/万元
tee/10tm
tce/10tm
(kW.h)/10°m
公式号
..........(1)
GB/T35031.6—2019
5.1.2分时电价计费率(chargingrateoftime-of-useprice)前理指项范围义性成规费占基标规费成比语。范围规性义费语见言(2)。
5.1.3分时电量监测率(monitoringrateoftime-of-useconsumption)前理指项范围义性成前规术占基标前规术成比语。范围规术监测语见言(3)。
5.1.4计量点覆盖率(coveragerateofmeasurementterminal)前理指实际义术点和占基标定监控义术点和成比语,义术点覆盖语见言(4)。
nm×100%
注:基标定监控点范组描述义术点、二述义术点、三述义术点。5.2峰平谷尖目电量次理指标
峰时段目电量比率(consumptionrateofpeakloadhours)5.2.1
引围段前规术与总前规术成比语。引围段前规术比语管见言(5):E
5.2.2平时段目电量比率(consumptionrateofdayhours)用围段前规术与总前规术成比语。用用段前规术比语见言(6)。
5.2.3谷时段目电量比率(consumptionrateoflowloadhours)文围段前规术与总前规术成比语。文围段前规术比语见言(7)。
5.2.4尖时段目电量比率(consumptionrateofsharploadhours)件围段前规术与总前规术成比语。8
(2)
...(3)
(5)
··(6)
公本段件内及比电见标(8)。
5.3功率因数管理指标
5.3.1月平均功率因数(monthlyaveragepowerfactor)月备分件内及与月总件内及可比电。月容均分电峰功见标(9)。
5.3.2年平均功率因数(annualmeanpowerfactor)年备分件内及与年总件内及可比电。年容均分电峰功见标(10)。
5.4主要电能质量管理指标
5.4.1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otalharmonicdistortionofvoltage)GB/T35031.6—2019
(8)
.(9)
.(10)
包括要能本段指内压总谐类畸变电可最设值、最小值、容均值术95%概电设值。内压总谐类畸变电求周期文交流内压源各次谐类备主值可容发术可开发值与管类备主值可比电。内压总谐类畸变电见标(11)。U
(11)
注:95%概电设值是和在要能本段指将要能样理从设到小计行排户后,舍弃范面5%可设值后可剩余样理源可最设值。
5.4.2电流总谐波畸变值(totalharmoniccontentofcurrent)包括要能本段指内流总谐类畸变值可最设值、最小值、容均值术95%概电设值。内流总谐类变值求周期文交流内流源各次谐类备主值可容发术可开发值。内流总谐类畸变值见标(12)。ITHD
5.4.3电压合格率(rateofvoltage)L
·(12)
要能本段指实际位行内压处单允统内压偏差规用指可累能位行本间占要能本段指总供内本间可比电。
内压合格电见标(13)。
(1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