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58-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758-2012
中文名称: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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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发酵酒
配制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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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名称: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标准格式:PDF
标准大小:160K
标准介绍:本标准代替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木标准与GB2758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
—取消了铅的限量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指标;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木标准4.2~4.5于2013年8月1起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2 术语和定义
2.1发酵酒
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
以发酵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3 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2012-08-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3-02-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2758一—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
取消了铅的限量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指标:bzxZ.net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本标准4.2~4.5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GB2758-2012
1范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酒及其配制酒。2术语和定义
2.1发酵酒
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2.2发酵酒的配制酒
GB2758-2012
以发酵酒为酒基,加入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甲醛/(mg/L)
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3.4.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3.5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GB/T5009.49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e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食品添加剂
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标签
0/25mL
0/25mL
GB2758-2012
检验方法
GB/T4789.25
4.1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标签除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原果汁含量、警示语和保质期的标识外,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4.2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4.3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oP”为单位。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x%”表示。4.4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4.5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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