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384-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384-1998
中文名称:木制写字桌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Wooden writing desk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05-14
实施日期:1999-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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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66128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具>>Y81家具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11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99-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陈慧明
起草单位:珠海市家私厂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
发布部门:国家轻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写字桌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木质人造材料制成的写字桌。 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 QB/T2384-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QB/T2384---1998
本标准是新制定的行业产品标准,是GB/T3324—一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所覆盖的·个专项产品标准。制定本标准的主要依据为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QB/T1951.11991《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随着办公设备现代化,人们对写字桌的使用功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如今写字桌产品已从单件桌发展至主桌与副桌、边桌、活动低柜相结合的多功能写字桌。为能全面体现木制写字桌产品质量特性,本标准提出了组合写字桌的概念,因而,本标准的第4章纳入了对组合写字桌的要求。本标推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市家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慧明。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木制写字桌
QB/T2384-1998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写字桌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本质人造材料制成的写字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61997桌、椅、凳类主要尺寸GB/T4893--1985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GB/T4983.9--1992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定法GB/T10357.1-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 5~-1989
GB/T 10357.7—199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稳定性
QB/T 1951. 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ZB Y80 002---1988
ZB Y80 003---1988
3定义
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组合写字桌
由生桌与副桌或边桌(有时还配有活动低柜)组合而成的多功能写字桌。3.2主桌
组合写字桌中可单独使用的生功能桌。3.3副桌
菜的一端有腿,另一端的桌面由主桌上的构件承托的,在主桌左(右)侧与主桌长向呈某角度放置的辅助功能桌(亦称独脚边桌)。3.4边桌
与主桌没有结构上联系,在主桌左(右)与主桌长向呈某一角度放置的辅助功能桌。3.5活动低柜
底座装有万向轮,般置于主桌下,也可自由放置的辅助功能低柜。3.6键盘托
安装在桌面下用于放置微机键盘的可水平推拉移动的托板。3.7抽屉连锁
国家轻工业局1998-05-14批准
1999-03-01实施
QB/T2384-1998
能同时锁住同一面上数个抽的装置。4产品分类
4.1分类原则
本制写字桌产品按使用功能的不同进行分类,其产品分类及代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4.2型号命名
木制写字桌的型号由代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与外形尺寸(宽×深×高,用毫米数表示)两部分组成,组合写字桌的型号应增加第三部分:副桌或边桌的外形尺寸,每两部分之间用分隔号“”相连。
4.3型号命名举例
示例1:
外形尺寸宽1200mm、深600mm、高760mm的单柜写字桌型号:DGZ-1200 X 600X 760
示例2:
外形尺寸,主桌宽1500mm、深750mm、高760mm;副桌(或边桌)宽1200mm、深450mm,高680mm的组合写字桌型号:
ZHZ-1500X750X760-1200X450X6805技术要求
5.1主要尺寸和尺寸极限偏差
5.1.1木制写字桌主要尺寸应符合GB/T3326规定。5.1.2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2。5.2形状和位置公差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3。5.3用料要求
5.3.1产品的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1%。产品经销单位或团体订货单位对本材含水率另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明示。5.3.2产品使用的本质材料应符合GB/T3324—1995中4.3的要求。5.3.3使用的各种覆面材料、五金件、化工材料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5.4木工要求
5.4.1人造板制成的部件除内部隐蔽处外,均应进行封边处理。封边应严密、平整,不允许脱胶、表面有胶溃。
2薄木和其他材料覆面拼贴应严密、平整、不允许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5.4.2
5.4.3后成型装饰板延伸、弯曲、戒型、包边、过渡应顺清,与基材型面严密贴合,无裂纹、压痕和划伤。5.4.4产品外表的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5.4.5样及自装配拆装产品零部件结合应严密、牢固。5.4.6塞角、栏屉条等支撑零件的结合应牢固。装板部件配合不得松动。5.4.7启闭部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采用抽屉连锁的,应保证连锁的各个抽屉郁能同时锁住或开启。5.4.8组合写字桌的副桌与主桌的结合要平稳、牢靠,配有活动低柜的,推动低柜应灵巧、自如。5.4.9写字桌装有键盘托的,其安装应牢靠,击键时应稳固。5.4.10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率固;结合处应无期茬或松动;不得有少件、漏钉(抽屉导轨上设计的可供选择安装孔除外)透钉。5.4.11车木的线型应基本一致,车削线条应清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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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内部不涂饰部位的粗髓度R。为3.2~~12.5um(细光),隐蔽处的粗糙度R。为12.5~50μm(粗光)。
5.4.13抽屉启闭力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4。5.5涂饰要求
5.5.1产品涂饰应符合GB/T3324—1995中4.5的规定。5.5.2产品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色泽应相似,不允许有皱皮、裂痕、划伤、崩角和刃口。5.6理化性能要求
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5。5.6.1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A5中序号1~8项的规定。5.6.2软、硬质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表A5中序号1、2、3、5、6、7、8、9等8项的规定。5.7力学性能要求
产品力学性能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6,其中键盘托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6中序号8、10项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产品外观检验、木材含水率、主要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测定应符合GB/T33241995中5.1~5.4的规定。
6.2键盘托下垂度和摆动度的测定应符合GB/T3324-1995中5.4.7的规定。6.3理化性能试验
6.3.1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试验应符合GB/T4893规定。6.3.2软、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应分别符合ZBY80002、ZBY80003的规定。6.4力学性能试验
产品力学性能试验按3级试验水平。6.4.1桌的强度和耐久性试验应符合GB/T10357.1规定。6.4.2桌的稳定性试验应符合GB/T10357.7规定。6.4.3抽屉和键盘托的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GB/T10357.5--1989中7.5的规定。6.4.4抽屉启闭力的测定,按GB/T10357.5--1989中7.5.1的规定在做抽屉和滑道久性试验前和试验后测定抽屉的启闭力。启闭力在抽屉开启和关闭时测量得出,启、闭抽展各三次,将测得的数值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测定的启闭力。
7检验规则
7.1型式检验
7.1.1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喇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1.2检验项目
检验应按5.1~~5.7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逐项进行,当产品出现本标准技术要求以外的项目时,在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7.1.3抽样与组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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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1型式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在母样中编号后随机抽取检验子样。7.1.3.2单层、单柜、双柜写字桌的母样数不少于20件,从中抽取2件,1件送检,1件封存7.1.3.3组合写字桌的母样数不少于5套,从中抽取2套,1套送检,1套封存。7.1.3.4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的试样一般在受检产品上直接取得,也可在与受检产品相间的工艺条件下制作。试样的规格按GB/T4893规定。7.1.4检验程序
送检试样的检验程序:外观检验、力学性能试验、理化性能试验。7.1.5分等评定规则
7.1.5.1优等品,即A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中允许有1项B级;其他项插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1项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应合格。7.1.5.2··等品,即B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中允许有1项C级;其他项目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应合格。7.1.5.3合格品,即C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均应达到C级;其他项日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和木工及涂饰外观要求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其余项自均应合格。7.1.5.4不合格品。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7.1.6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须由国家级检验中心、行业专职检验机构或受国家、行业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合格品由企业检验评定。7.1.7复验规则
7.1.7.1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验,复验试样必须是封存在企业的备用样品。7.1.7.2复验应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以及因试件损坏而未能检验的项目进行。7.1.7.3复验结果评定应按7.1.5规定。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7.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在本产品型式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7.2.1检验项目
按5.1~5.4(5.4.13除外)和5.5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进行;当产品出现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时,在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7.2.2抽样与维批规则
抽样与组批应符合QB/T1951.1-1994中5.2的规定。7.2.3检验结果评定
7.2.3.1单位产品检验结果符合6.1、6.3规定的,评为合格品。7.2.3.2批产品的评定应符合QB/T1951.1—1994中5.4中批产品的评定的规定。7.2.3.3产品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其结果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型式检验时评定要求的、应按型式检验时评定的产品等级出厂,若出现低于产品型式检验时评定结论的,应按实际达到的等级评定。8标志、标签、包装
8.1出」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厂名和厂址。8.2出厂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或产品等级标志。8.3出产品必须有中文的说明书,内容包括:a)产品主要用材,表面涂饰主要用材;b)标准代号:
C)产品使用保养注意事项;
d)自装配板式拆装产品应附有图文并茂、清晰明了的装配图和安装说明书。8.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和雨淋。8.5产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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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木制写字桌要求附表
表A1中给出了木制写字桌产品分类表A1
单层写字桌
单柜写字桌
双柜写字栗
组合写字桌
木制写字桌产品分类
表A2中给出了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表A2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单层写字桌
单柜写字桌
双柜写字桌
组合写字桌
A3表A3中给出了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表A3
邻边垂直度
脚底平稳性
平整度
位差度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
试件名称及规格
对角线长度
≥1400www.bzxz.net
≥700
≥1000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号
抽冠与框架、抽冠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允许值
下垂度、摆动度
键盘托
表A4中给出了抽冠启闭力要求。A4
冠内净高.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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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A3
试件名称及规格
嵌装式
盖装式
嵌装式
盖装式
抽展的支撑件
木质托屡档
金属导轨
木质托骚档
金属导轨
上、左、右分缝
中、下分缝
门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上、左、右分缝
抽屉面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抽展启闭力要求
试验前
表A5中给出了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A5
表A5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序号
耐液 10%碳酸钠
30%乙酸
耐湿热
耐干热
附著力
耐冷热温差
抗冲击
剥离强度
试验条件
交叉切割间距2mm
漆膜、宝丽板、华丽板2000Y,
PVC和纸质贴面400%
试验温度(40±2)C和(-20±2)℃.3周期光电光泽仪
冲击高度50mm
允许值
耐久性
试验后
无鼓泡、无裂缝和明显失光
不低于3级
不低于3级
软质覆面3.5×10°N/m
硬质覆面1.4×10°N/m
注:如栗面的涂饰工艺和桌的其他部位的涂饰工艺不同、序号1、2、3、5项试验应选用桌面进行,或在与桌面相同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上进行
A6表A6中给出了产品力学性能要求。102
桌面垂直静载荷
副桌面垂直静载荷
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
桌面垂直冲击
桌面水平耐久性
桌面垂直加载秘定性
桌面垂直和水平加载稳
抽干(或键盘托)和滑道
耐久性
抽展结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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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6产品力学性能要求
试验条件
加力1000N,加载10次
加力350N.加载10次
垂直荷重1.5kg/dm2,加载七
质量25kg±0. 1kg冲击器,跌
落商度140mm,冲击二次
加力150N,循环加载15000次
最小加力600N
垂直加力100N,水平最小加
力40N
线速度平均约0.25m/s.循
环次数40000次
加力60N,加载10次
抽屉(或键盘托)滑道强
加力350N,加载10次
应按 G3/T 10357. 1 -- 1989 中 7. 1. 7. 1 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 10357. 1-1989中 7.1. 1. 2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 10357. 1 -1989中 7.1. 1. 3的规定试验合格,其中桌面挠度与长度的比值的充值应≤0.%
应按GB/T10357.1-1989中7.1.3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1-1989中7.2.1的规定试验合格,其中桌面位移值。的允值应15mm
应按GB/T10357.7-1995中5.1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7-1995中5.2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5-1989中7.5.1的规定试验合格
—1989中7.5:2的规
应按GB/T10357.5
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5—1989中7.5.4的规,定试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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