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5-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85-2010
中文名称: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2722012
相关标签:
工业
设备
管道
绝热
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规范共分9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附件安装、绝热层的施工质量验收、防潮层的施工质量验收、保护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对“检验批”的术语规定。
2增加了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规定,提高了检验批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规定。
3增加了第4章“材料”一章,并对各种材料现场抽样检测的内容作了适当的调整。
4增加了“附件安装”一章。
5增加了“嵌装层铺法”、“涂抹法”、“金属反射绝热结构”及“管中管”的绝热层质量验收的规定。
6删除了“毡、箔、布类保护层”一节,增加了“非金属保护层”一节。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85-2010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industrial equipment andpipeline insulation engineering2010-05-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12-01实施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9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6(5)、5.0.4、6.1.2、6.2.2(1)、6.2.5(2)、6.2.8(3)、7.0.2、8.1.2、8.1.3、8.1.4、8.2.2、9.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会有关单位在《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1993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附件安装、绝热层的施工质量验收、防潮层的施工质量验收、保护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对“检验批”的术语规定。2增加了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规定,提高了检验批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规定。
3增加了第4章“材料”一章,并对各种材料现场抽样检测的内容作了适当的调整。
4增加了“附件安装”一章。
5增加了“嵌装层铺法”、“涂抹法”、“金属反射绝热结构”及“管中管”的绝热层质量验收的规定。
6删除了“毡、箔、布类保护层”一节,增加了“非金属保护层”一节。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和管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淮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编:050020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3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参编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化坚隔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上海市能源研究会绝热工程应用专业委员会河南沁阳市华美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治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岩珊镁钢保护层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江苏明江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明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跃明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远洋李相仁
邵振德
陈鸿章李长良
胡伟芦天蔡子明
主要审查人员:纪方奇翁振江戴鸿宽高玉宝方永兴:李功福
刘广根王忠仁沈美菊张永光陈天权张祥昌徐丽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2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数量
4材料-
5附件安装
绝热层的施工质量验收,
6.1一般规定-
6.2施工质量,
防潮层的施工质量验收
8保护层的施工质量验收
8.1金属保护层
8.2非金属保护层
9工程验收
附录A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附录C
附录D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附录E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Basic requirement
Contents
3.1 Division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3.2Qualified requirement for quality acceptance3.3 Procedure and quantity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4Material
Attachment install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heat insulating layer6
General requirement-
6.2 Construction quality
7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dampproof course8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protective course8.1Metallicprotectivecourst
8.2Nonmetallicprotectivecourse9Acceptance of project
Appendix A List of inspection lot quality acceptancAppendix B List of sub-item project's quality acceptance3
Appendix CList of subsection(sub-subsection) project's quality acceptance ----28Appendix D List of unit(sub-unit) project's quality acceptance -----29AppendixECheck list of thequality'sguarantee materials-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0
1总则
1.0.1为统一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设备及管道内部介质温度大于或等于一196℃、小于或等于+850℃的绝热工程质量验收
1.0.3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及《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配合使用。1.0.4本规范规定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1.0.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检验批inspectionlot
2术语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2允许偏差allowabledeviation在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检测中允许少量检测点在本规范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超差。
2.0.3现场抽样sitesampling
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已施工的绝热结构按照规定抽样方案进行的取样。2.0.4观察检查appearanceinspection以目测结合实践经验,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检查2.0.5针刺检查acupunctureinspection用长度大于绝热层厚度的直形针,垂直插入绝热层中对其厚度进行的检查。2.0.6内衬绝热层innerlinerinsulationlayen在可拆卸式结构内,紧贴金属或非金属护壳的绝热层。2.0.7干缩性dryshrinkage
粘稠状材料在无外力作用下,放置在空气中,因水分蒸发所引起的尺寸变化程度。
2.0.8可塑性plasticity
粘稠状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改变其形状而不破裂,移去外力时亦不能恢复原状的物理性能。
3基本规定
3.1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1.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验收,可以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划分。
3.1.2检验批划分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系统或区段进行划分。设备应以单台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同行业的管道划分可采用按系统或相同介质、相同压力等级、同一批次进行试验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1.3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划分,设备应以相同工作介质按台(套)进行划分;管道应按相同的工作介质进行划分。3.1.4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子分部)工程。
3.1.5当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一个或几个绝热分部(子分部)工程亦可构成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3.2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3.2.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3.2.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3.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3
3.2.5绝热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5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E的格式。3.2.6当绝热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3.2.7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及检测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数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3.3.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进行。3.3.2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备面积为每50m2或不足50m2,管道长度为每50m或不足50m时,均应抽查3处;设备每处检查面积应为0.5m2,设备及管道每处检查布点不应少于3个。当同一设备的面积超过500m2或同一管道的长度超过500m时,取样检查处的间距可适当增大。
每检查处以检查布点的平均值代表其施工质量。2可拆卸式绝热层的检查数量为每50个或不足50个均应抽查3个。3当质量检查中有一处不合格时,应在不合格处附近加倍取点复查,仍有一处不合格时,应认定该处为不合格。4
4材料
4.0.1本章适用于对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等各种材料的质量检验。4.0.2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粘结剂、耐磨剂、密封剂等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样品大小可由施工单位与供货厂家双方协商确定。2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I)主控项目
4.0.3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告。4.0.4保冷材料及其制品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告。4.0.5用于覆盖奥氏体不锈钢设备、管道上的绝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检查其氯化物、氟化物、硅酸盐及钠离子的含量。绝热材料中(CI+F)离子的含量不应大于0.060%:(Na+SiO)离子的含量不应小于0.005%。当绝热材料中(CI十F)离子的含量大于0.060%时,应判定该绝热材料为不合格。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告。4.0.6粘结剂、耐磨剂、密封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用于保温的应检查粘结强度、耐温性能和使用温度。用于保冷的应检查粘结强度、软化点、耐寒性能和使用温度。密封剂除检查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其可塑性和干缩性,5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现场试粘记录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4.0.7防潮层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香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告。4.0.8当胶泥类防潮层的加强布采用玻璃纤维布或塑料网格布等时,胶泥材料和加强布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胶泥材料应均匀细腻、粘稠度应适中、并应无杂质、渣块;使用时间应在产品的保质期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2当加强布采用玻璃纤维布时,其质量应为中碱、无蜡、平纹、单边或双边封边:经纬密度应为(8×8~12×12)纱根/cm;厚度应为0.1mm~0.2mm;当加强布采用塑料网格布时,其网格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祭和尺量检查,检查产品的质量证明书。4.0.9保护层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和现场抽样的性能检测报告。
(I)一般项目
4.0.10对绝热层、防潮层及保护层材料的包装、保管和运输存放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及下列规定:
1硬质绝热制品在装卸时不得抛;矿纤类绝热制品在装卸时不得挤压、抛掷。
2运输应采取防雨措施。
3应按材质分类存放在仓库或棚库内。4根据材料品种,应分别设置防潮、防水、防冻、防成型制品挤压变形及防火等设施
5软质及半硬质绝热材料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6对有毒、易燃易爆及沸点低的溶剂材料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并应采取防火、防毒措施。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