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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54-200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354-2005

中文名称: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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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建筑 内部 装修 防火 施工 验收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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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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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inconstructio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2005—04-15发布
2005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实施
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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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inconstructio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GB50354—2005
(2005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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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饰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一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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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J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本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不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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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
卢国建
邵韦平
沈奕辉
刘敏莉
茉晓剪
刘激扬
王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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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范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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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iiiKAa~cJouaKAa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有关记录。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能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雕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特合防火设计要求,校查,格验时,应接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高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2.0.8建筑工程内部装能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能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iiiKAa~cJouakAa
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纺织织物:
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3.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检验燃烧性能2施工过程中受湿漫,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2m检验燃烧性能。
I主控项目
3.0.5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3.0.6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iiiKAa~cJouakAa
I一般项目
3.0.8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8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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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术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术材和人造板材。
4.0.2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本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本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3
记录。
8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4.0.3
1B级木质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4.0.4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4检验燃免性能!1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检验燃烧性能。
I主控项目
4.0.5本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4.0.6本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7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8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iiiKAa~cJouakAa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9本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0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0.11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勾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刷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访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Ⅱ一般项目
4.0.1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3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成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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