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84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842-2019
中文名称: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方法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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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血液
酒精
含量
检测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GA/T 842-2019
标准名称: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方法
英文名称:Examination methods for ethano concentrat ion in blood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4-19
实施时间:2019-05-01
标准大小:853K
标准介绍: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酒精含量的项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对人员血液中酒精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1952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19522和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842-2009《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与GAT8422009相比,除編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试剂”的要求(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删除了“正丙醇”的内容(见200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分析天平”的要求(见第6章)
删除了“聚四氟乙烯薄膜”(见2009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样品制备”的要求(见71.1,2009年版的71.1);
修改了“顶空进样分析参考条件”的要求(见7122,2009年版的7122)
删除了“顶空手动进样”的内容(见2009年版的71.232);
修改了“样品制备”的要求(见72.1,2009年版的721)
修改了“定量”的要求(见7232,2009年版的7232)
修改了“定量结果”的要求(见822,2009年版的822)
修改了“测定限”的名称(见823,2009年版的823);
删除了附录A(见2009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附录B(见200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标准内容
ICS11.040.20
ii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422019
代替GA/T842-2009
而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ethanol concentration in blood2019-04-19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iiiKAa~cJouaKAa-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T842-2019
本标准代替GA/T842-2009《血液酒精含盘的检验方法》。与GA/T842-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试剂”的要求(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删除了“正丙醇”的内容(见2009年版的第5章):增加了“分析天平\的要求(见第6章):除了“聚四氣乙烯薄膜”(见2009年版的第6章):信改了“样品制备”的要求(见7.1.1,2009年版的7.1.1):修改了*项空进样分析参考条件”的要求(见7.1.2.2,2009年版的7.1.2.2):删除了“顶空手动进样”的内容(见2009年版的7.1.2.3.2);修改了“样品制备”的要求(见7.2.1,2009年版的7.2.1):修改了“定量的要求(见7.2.3.2,2009年版的7.2.3.2)修改了“定量结果*的要求(见8.2.2,2009年版的8.2.2);修改了“测定限”的名称(见8.2.3,2009年版的8.2.3):除了附录A(见2009年版的附录A):删除了附录B(见2009年版的附录B)。本标准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索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宇明、刘俊芳、红艳、庄绪莹、邢琨、李德庄、刘钊、姚辰禹、李怀玉、杨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842-2009。
1范围
iiiKAa~cJouakAa-
而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酒精含量的项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对人员血液中酒精的定性和定量分析。2规范性引用文件
GA/T842-2019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1952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阅值与检验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19522和GA/T1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原理
本方法利用酒精(以下称乙醇)的易挥发性,以叔丁醇为内标,用顶空气相色谱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乙醇标准品比较,以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定性,用内标法以乙醇对内标物的峰面积比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为色谱纯,试验用水为二级水(见GB/T6682-2008规定)a)乙醇;
b)叔丁醇:
c)乙醇标准工作溶液:精密吸取或称取无水乙醇标准品适量,用水配成1000mg/100mL乙醇储各液,密封,冷藏保存,使用期6个月。将乙醇储备液按倍数用水稀释制成试验中所用系列浓度的乙醇标准工作溶液,使用期3个月:d)叔丁醇内标工作落液:精密吸取或称取叔丁醇标准品适量,用水配成4mg/100mL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密封,冷藏保存,“使用期3个月。6器材
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应具备以下器材:a)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b)
顶空自动进样器:
iiiKAa~cJouakAa-
分析天平:感量0.1ng:
精密移液器:
样品瓶:
硅橡胶垫:
铅帽:
密封钳。
7操作方法
7.1定性分析
7.1.1样品制备
7.1.1.1案件样品制备
GA/T842-2019
取0.10mL待测全血及0.50mL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加入样品瓶内,盖上硅橡胶垫,用密封钳加封铝帽,混匀,待测。
7.1.1.2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制备取1mg/100mL乙醇标准工作溶液0.10mL及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0.50mL加入样品瓶内作为检测限添加样品,另取空白全血0.10mL及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0.50m加入样品瓶内作为空白样品。按7.1.1.1方法操作,与案件样品进行平行对照分析。7.1.2检测
7.1.2.1气相色谱检测参考条件
气相色谱检测参考条件见表,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表1
色谱柱”
DB-ALC1(30nX0.32X1.8pm)毛
细管柱或等效色谱柱
DB-ALC2(30mX0.32X1.2m)毛
细管柱或等效色谱柱
PLOT-Q(30mX0.53mX20.00m)毛
细管柱或等效色谐柱
5%Carbowax 20 M/Carbopack (80-120目)2m×2mm填充柱或等效色谱柱气相色谱检测参考条件
载气流速
mL/ain
顶空进样分析参考条件顶空自动进样器参考条件a)
加热箱温度:65℃
检测器
火烙离
子化检
检测器温度
进样口温度
1)DB-ALC1,DB-ALC2是适合的市售产品实例。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表示对这些产品的认可。
iiiKAa~cJouakAa-
定量环温度:105C
传输线温度:110℃:
样品瓶加热平衡时间:10.00min样品瓶加压时间:0.10min:
定量环充满时间:0.10min:
定量环平衡时间:0.05min:
进样时间:1.00mine
7.1.2.3进样
将已制备的样品置于顶空自动进样器样品架上,编制进样方法并运行。7.1.3记录与计算
GA/T842-2019
分别记录各样品中叔丁醇、乙醇标准品和可疑乙醇峰的保留时间,计算各样品中乙醇相对于叔丁醇的相对保留时间值。
7.2定量分析
7.2.1样品制备
7.2.1.1案件样品制备
取0.10mL待测全血两份,分别添加0.50mL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样品制备同7.1.1.1。7.2.1.2校准曲线制备
配置系列浓度的乙醇标准工作溶液。取系列浓度的各标准工作溶液0.10㎡L及叔丁醇内标工作溶液0.50mL,分别加入样品瓶内,样品制备同7.1.1.1。制备校准曲线的乙醇标准工作溶液系列浓度应不少于六个阶梯浓度,且待测样品乙醇的浓度应在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bzxZ.net
7.2.2检测与记录
按7.1.2操作,记录案件样品和系列浓度的标准工作溶液样品中乙醇和叔丁醇的峰面积值。7.2.3计算
7.2.3.1校准曲线
用系列浓度的标准工作落液样品中的乙醇与叔丁醇峰面积之比对乙醇质量浓度进行线性回归,得线性方程。
7.2.3.2定量
根据案件样品中乙醇及内标叔丁醇峰面积值,按照式(1)计算案件样品中的乙醇含量X。X=Y-a
式中:
X-案件样品中的乙醇含量,单位为毫克每100毫升(mg/100ml)Y一一案件样品中乙醇及内标叔丁醇的峰面积比:一线性方程的截距;
b一一线性方程的斜率。
7.2.3.3计算相对相差
iiiKAa~cJouaKAa-
平行操作的两份案件样品乙醇含量的相对相差按式(2)计算:RD(%)二区区x100%
式中:
RD相对相差
XX2—一两份案件样品平行定量测定的乙醇含量数值:文一一两份案件样品平行测定乙醇含量的平均值。8结果评价
8.1定性结果评价
8.1.1阳性结果
GA/T842-2019
空白样品中未出现乙醇的色谱峰为正常,添加样品中同时出现乙醇和叔丁醇的色谱峰为正常。空白和添加样品正常,案件样品中色谱峰的相对保留时问(或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中乙醇的相对保留时问(或保留时间)比较,相对误差在土2%内,经选择不同的色谱条件检测,结果一致时,则认定案件样品中含有乙醇。
8.1.2阴性结果
空白和添加样品正带,案件样品的叔丁醇色谱峰正常,而无乙醇的色谱峰时,则认定检验结果为阴性。若空白和(或)添加样品结果异常,说明操作有误,结果无效,应重新检验。8.1.3检出限
本方法测定血液中乙醇的检出限为1mg/100mL8.2定量结果评价
8.2.1校准曲线
乙醇含量校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9,校准曲线有效。8.2.2定量结果
平行测定的两份案件样品测定结果的相对相差不超过10%(有凝血块的血样不得超过15%)时,定量结果有效,定量结果按两份案件样品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计算,否则需要重新进行测定8.2.3定量限
本方法测定血液中乙醇的定量限为5g/100mL案件样品定性分析结果为阳性,定量分析乙醇含量小于5mg/100mL时,检测结果为血中检出乙醇,其含量小干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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