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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1984.3-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984.3-2020

中文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3部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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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新型 冠状病毒 肺炎 疫情 防控 消毒 技术 指南 集中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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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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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DB14/T 1984.3-2020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3部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20-02-14
实施时间:2020-02-14
标准大小:598K
标准介绍:1范围
DB14T1984的本部分给出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消毒对象、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36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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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1.080
方标准
西省地
DB14/T1984.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3部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2020-02-14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2-14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消毒对象..
消毒方法.
消毒人员要求,
参考文献.
DB14/T1984.3-2020
DB14/T.1984.3-2020
DB14/T1984—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公共交通工具;
-第2部分:公共场所;
-第3部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第4部分:病例家庭;
第5部分:防控人员:
本部分为DB14/T19842020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监督实施。本部分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8)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福娥、赵英芳、乔玫、宋晖、李金强、王鑫、杨倩、牛艳珍、张洁、张庆、张睿孚。
1范围
DB14/T1984.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3部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DB14/T1984的本部分给出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消毒对象、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368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独立于医疗机构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临时性场所。3.2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3
预防性消毒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1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3.4
终末消毒
DB14/T.1984.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离开有关场所后进行的彻底的消毒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4总则
消毒工作应按照WS/T36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要求。5消毒对象
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地板、墙壁及物体表面、餐(饮)具、纺织用品、卫生洁具等部位6消毒方法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1预防性消毒
在疫情流行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对物体表面及地面、餐(饮)具、纺织品和卫生洁具等开展预防性消毒。6.1.1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
对物体表面(门窗、桌椅、床、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电梯等)及地面,每天做好清洁消毒,可选用擦拭的方法。一般选择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洁呕吐物后,再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6.1.2餐(饮)具消毒
可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或煮沸消毒30min或使用消毒碗柜。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清水将残留消毒剂洗净,控干保存备用。6.1.3纺织用品消毒
床单、被套、枕套等纺织用品应勤洗、勤晒,保持清洁,一人一换一消毒,消毒采用加热的方法,无加热条件的采用浸泡消毒法,选择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然后按常规清洗。
6.1.4卫生洁具消毒
用有效氯为500mg/L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min。便池及周边可用有效氯为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min。6.2终末消毒
DB14/T.1984.3-2020
当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离开时,应开展终末消毒,消毒方法按照GB19193的规定进行。6.2.1空气消毒
室内空气终末消毒应符合WS/T368的要求。无人状态下,关闭门窗,用5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或3%的过氧化氢溶液按20mL/m加入超低容量喷雾器中进行喷雾消毒,作用60min。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6.2.2物体表面消毒
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物体表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选择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擦试干净。6.2.3地面、墙壁消毒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带消毒剂的干巾或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60min后完全清除污染物,然后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6.2.4餐(饮)具消毒
可用流通蒸汽消毒20min或煮沸消毒30min或使用消毒碗柜。对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将残留消毒剂洗净,控干后使用。
6.2.5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消毒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活取有效氯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市干市)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min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为20000mg/L含氯消毒剂,按污染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为5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min,然后清洗干净。
6.2.6纺织用品消毒
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应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min,或先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有色织物要注意漂白问题),然后按常规清洗: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6.2.7生活垃圾及污水消毒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规范处理,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3
DB14/T.1984.3-2020
程进行处理。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产生的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在化粪池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GB18466的要求
6.2.8转运车辆消毒
转运车辆内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酒至表面湿润,作用30min后清水冲洗。7消毒人员要求
7.1消毒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消毒剂的配制方法和消毒器械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制度熟悉不同消毒对象的消毒方法
7.2消毒人员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个人防护7.3加强手卫生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7.4消毒人员消毒完毕后均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消毒剂品名、消毒剂浓度、消毒时间、操作者等4
参考文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
DB14/T1984.3-2020
《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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