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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5053-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 5053-2012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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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火力发电厂 职业 安全卫生 设计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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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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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DL 5053-2012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程
英文名称:Code for the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in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2-01-04
实施时间:2012-03-01
标准大小:0.99M
标准介绍:本标准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术语,厂址选择规划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设计,生产工艺系统安全防护设计,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教育设施及安全投资。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力发电厂(简称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以燃用固体化石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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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100
备案号:J1356—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50532012
代替DL5053—96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Code for the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in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2012-01-04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Code for the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infossil-firedpowerplant
DL5053-—2012
代替DL.5053—96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北京
国家能源局
2012年
第1号
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等182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能源标准(NB)3项、电力标准(DL)81项和石油天然气标准(SY)98项,现予以发布。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
5053—2012
标准名称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
设计规程
代替标准
5053--1996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2012-01-04|2012-03-0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的安排,对《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96(简称《安规》)的劳动安全部分进行修编。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所属管理,本次修编将《安规》拆分为两个规程,即《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和《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对《安规》的框架和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对其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新的《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充分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精神,根据火电厂的设计流程和生产工艺过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术语,厂址选择、规划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设计,生产工艺系统安全防护设计,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教育设施及安全投资。本标准中第4.1.2、4.4.1(2)为强制性条款,以黑体字标志,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新疆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利
主要起草人:盛
常爱国
刘景炎
陈银洲
王明环
邹宗宪
万里宁
王庆波
王向东
王德彬
刘志通
房继锋
丛佩生
胡长权
朱晋文
谭红军
李慢忆
总·则
基本规定
厂址选择、规划及厂区总平面布置4.1
厂址选择及规划
厂区总平面布置·
建(构)筑物的间距
管线、道路、出入口及围墙
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设计
建(构)筑物抗震设计
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
建(构)筑物的防坠落设计
建筑物内的通道设计
建筑物室内外装修的安全设计:生产工艺系统安全防护设计
燃料系统
锅炉、汽轮机系统及设备
除灰、渣系统及其辅助设施
电厂化学
电气部分
水工设施及建(构)筑物
脱硫及脱硝系统·.
其他设施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安全标志.
(3)
(13)
(14)
(15)
(15)
(25)
应急救援设施及设备
7.2安全标志
安全教育设施及安全投资
安全教育及培训设施
8.2职业安全设施投资
附录A安全教育及培训室宣教设备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9)
(30)
(30)
(35)
General provisions
Basic requirements
Contents
Site selection,planning and general layoutSiteselectionand'planning
General layout
Structurespacing
Pipelines,roads,gateway,and enclosingwall4.4
Safetyprotectiondesignforstructure5.1
Anti-earthquake design
Fireproofing design
Fallingprotectiondesign
Passagewaydesign insidethe structure5.4
Safety design of indoor and outdoor decoration5.5
Safety protection design for process technologicalsystem
Fuel system
Boiler, turbine system and equipments Ash and sediment system and equipmentsChemistryofpowerplants
Electric elements
Hydraulic facilities and structuresDesulfurization and denitrationOtherequipments
(6)
(13)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of first-aid, safety andsigns
7.1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of first-aid7.2Safety signs
8 Safety training facilities and safety investment8.1Safetytrainingfacilities
8.2Occupational facilitieswwW.bzxz.Net
Appendix A Equipments of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room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List of quoted stari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9)
(33)
(35)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力发电厂(简称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原则,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以燃用固体化石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
2基本规定
2.0.1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保证火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同时,为劳动者创造安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2.0.2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在各工艺专业设计中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积极有效地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0.3火电广各工艺系统的设计应以专业标准和规范为原则,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4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火电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应结合原有电厂的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其设备布置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全面考虑、统一协调。其初步设计阶段职业安全设计专篇,应对扩建、技术改造工程所涉及原有电厂工艺系统的安全设施及职业安全状况作出评述。2.0.5火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等各设计阶段,应有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内容。2.0.6火电厂职业安全设施及措施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程及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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