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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589-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1589-2019

中文名称:展示物品防盗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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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展示 物品 防盗 装置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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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A/T 1589-2019
标准名称:展示物品防盗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ti-theft device for displaying article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9-20
实施时间:2019-12-01
标准大小:960K
标准介绍: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组成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30148-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32581-2016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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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XXXX—XXXX
展示物品防盗装置通用技术要求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ti-theft devicefor displaying articles(报批稿)
xxxX -xX -xx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XxXX-xX-xX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组成和分类
5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技术文件
GA/TXXXX—XXXX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A/TXXXX—XXXX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珠海思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之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康森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一、韩峰、许思义、陈伟、杨政予、张承云、吴世植、李桂花、张腾鹏。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展示物品防盗装置通用技术要求GA/TXXXX—XXXX
本标准规定了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组成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文件等。本标准适用于展示物品防盗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5211-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0148-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T32581-2016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
GB/T32581-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展示物品防盗装置 antneft device for displaying articles能够对受保护的展示物品实施医药探测,并具有报警信号处理、控制及可视、可听指示等功能的装置。
注:一般应用于各类受保护展示物品的柜台、调窗或限定区域等场合。3.2
连接锁定式探测部件connectionlockingdevice与展示物品连接或锁定,对连接解除或锁定断开做出探测响应的部集。注:连接锁定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粘贴、焊接、捆绑、锁扣、接触式压力开关及接口线插入等方式3.3
移动感应式探测部件movementdetectingdevice对展示物品移动做出探测响应的部件。注:移动感应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采用振动传感器或位移传感器等方式1
限定区域式探测部件arealimitingdeviceGA/TXXXX—XXXX
划定展示物品空间移动限定区域,对展示物品超出限定区域做出探测响应的部件。注:限定区域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对产品或附加电子标签等产生的电磁场(电信号)、光场(光路)探测等方式。展示载体carrierforexhibition安放或承载展示物品的装置。
注:包含但不限于展示柜台、橱窗等。4组成和分类
4.1组成
展示物品防盗装置(以下简称:防盗装置)由探测部件、传输部件、控制部件、显示/指示部件和电源等组成。
4.2分类
4.2.1根据防盗装置探测部件不同,分为一连接锁定式:采用连接锁定式探测部件的防盗装置;-移动感应式:采用移动感应式探测部件的防盗装置:限定区域式:采用限定区域式探测部件的防盗装置。4.2.2根据防盗装置探测展示物品数量不同,分为:一单路式:对单一展示物品探测的防盗装置,组成原理见图1;多路式:对多展示物品探测的防盗装置,具有多探测部件和单探测部件两种组成形式组成原理见图2。
务平台
显示/指示
探测部件
传编部件
制部件
传输部件
5技术要求
5.1外观
示物品
示物品
示物品
展示物品
示物品
探测部件
探测部件
探测部们
探测部件
传输部件
传输部件
传输部件
传输部件
控制部件
a)多探测部件
传输部件
控制部件
b)单探测部件
传输部件
多路式防盗装置的两种组成原理图图2
行业标准信www.bzxz.net
防盗装置外壳尺寸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显示/指示
显示/指示
GA/TXXXX—XXXX
益属外壳表面应无裂纹、褪色及永久性污渍,无明显变形和划痕。金属外壳表面涂覆层不应露出底层金属,无起泡、腐蚀、划痕、涂层脱落、砂眼和毛刺等。标志应清晰、不易被擦除。5.2机械结构
探测部件及控制部件等组装在一个整体外壳内的防盗装置或具有独立外壳的控制部件壳盖应有锁定装置;控制部件上除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等相关按键及其相应的指示灯外,其他任何会影响功能的操作机构均应安装在外壳内,且应灵活可靠。注:采用遥控器作为控制部件的防盗装置除外。5.3牢固性
防盗装置牢固性满足下列要求:a)如有接线端子,接线应牢固可靠;信号线、连接线或电源线等外观应无破损、无露线芯;b)
GA/TXXXX—XXXX
将信号线、连接线或电源线等从防盗装置中拔出所需外力应不小于50N(可插拔接口方式除外):
防盗装置(或其部件)如与展示物品(或展示载体)采用粘胶方式紧固,则应能承受(5×S)N(S为粘贴面积,单位为平方厘米(cm),宜不小于5cm)的拉力不脱落:防盗装置(或其部件)如与展示物品(或展示载体)采用捆绑、锁扣方式连接,则应能承受300Ne)
的拉力不与展示物品分离。
5.4外壳防护等级
防盗装置或防盗装置独立部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符合GB/T4208-2017中IP30的要求5.5报警
5.5.1基本报警
不同类型的防盗装置按下列要求满足基本报警功能:a)连接锁定式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发生盗窃行为,即展示物品与探测部件出现任何形式的分离,防盗装置应能发出盗窃报警指示,持续至手动恢复;b)移动感应式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发生盗窃行为,即展示物品发生移动或产生位移且位移超过生产商规定的探测位移值,防盗装置应能发出盗窃报警指示,持续至手动恢复;限定区域式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发生盗窃行为,即展示物品离开限定区域,防盗c
装置应能发出盗窃报警指示,持续至手动恢复。5.5.2设置警戒与解除警戒
防盗装置应具有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功能,可采用键盘、按键开关、机械钥匙、遥控和软件控制等方式。
5.5.3多路报警
多路式防盗装置最大保护展示物品数量应符合制造商规定。应可对每个展示物品独立实现基本报准信息服
警,当同时出现多路报警时,防盗装置应能发多路盗窃报警指示,并指示出多路报警发生的区域或位置。
5.5.4破坏报警
务平台
处于设置警戒状态的防盗装置,在下列情况下应能发出破坏警指示,持续至手动恢复:a)当防盗装置外壳外部任意通信线、连接线断开时;b)当防盗装置外壳或其探测部件被拆开或破坏时。注:不适用于展示物品附加的电子标签。5.5.5故障报警
处于解除警戒状态的防盗装置,出现故障时应能发出故障报警指示,并可自动恢复。5.5.6断电及欠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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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防盗装置主电源断电时,应发出主电源断电报警指示,主电源重新供电时应可自动恢复。当防盗装置备用电源电池电量不足或电压下降到规定欠压值以下时,应发出备用电源欠压报警指示,更换电池或电压恢复到规定欠压值以上后,应可自动恢复。5.5.7报警响应时间
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
5.5.8报警指示
报警指示满足下列要求:
a)盗窃报警指示及破坏报警指示应为可视及可听指示,其他报警指示应为可视或可听指示:b)可视、可听指示分别满足下列要求:在环境照度5001x的条件下,距显示/指示部件3m处应能分辨可视指示,盗窃报警和破坏报警宜以红色文字或指示灯作为指示,其他报警宜以黄色文字或指示灯作为指示:距离显示/指示部件3m处,可听指示声压应不小于90dB(A),不同报警的可听指示宜进行区分。
5.6电源
5.6.1电源转换
防盗装置应能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切换,当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并正常工作: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供电,并正常工作,备用电源为电池时应可同时对电池充电。
5.6.2电源电压适应性
主电源电压在额定值85%~110%范围内变化时,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6.3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独立供电情况下,防盗装置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8h,应指示备用电源工作状态。业标准
5.7环境适应性
5.7.1温湿度环境适应性
在工作状态下按照表1规定的温湿度环境试验条件进行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每项试验后对防盗装置进行检查,装置内零件、部件松动,外壳无变形,机件无损坏表1温湿度环境试验要求
试验项目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V严酷管
55℃,2h
-10℃,2h
RH93%,40℃,48h
5.7.2机械环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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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状态下按照表2规定的机械环境试验条件进行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每项试验后对防盗装置进行检查,装置内零件、部件无松动,外壳无变形,机件无损坏。表2机械环境试验要求
试验项目
自由跌落
正弦振动
脉冲持续时间(ms)
峰值加速度A(ms\)
试验样品质量M(kg)
冲击轴向数
每轴向上的脉冲次数
高度(m)
几何面数
各个面跌落次数
频率循环范围(Hz)
加速度(m/s)
轴向数目
扫频速率(oct/min)
试验条件
A=1000-200M
(M≥4.75时不要求测试)
扫频周期的数目/轴向/工作状态仅适用于连接锁定式探测部件、移动感应式探测部件5.8
安全性
抗电强度
防盗装置抗电强度应符合16796-2009中5.4.3的规定。5.8.2
绝缘电阻
防盗装置绝缘电阻应符合GB16796-035.44.1的规定5.8.3漏电流
5.8.4阻燃
稳定性
防盗装置连续工作7天,应能正常工作。5.10电磁兼容性
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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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源采用AC220V的防盗装置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8.3.4的要求。
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10.2静电放电抗扰度
防盗装置静电放电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9.3.4的要求。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10.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防盗装置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10.3.4的要求。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10.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防盗装置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11.3.4的要求。
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10.5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防盗装置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12.3.4的要求。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5.10.6浪涌(冲击)抗扰度
主电源采用AC220V的防盗装置浪涌(冲击)抗扰度条件实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0148-2013中13.3.4的要求,
试验中及试验后防盗装置应能正常工作。行业标准信息服务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各项试验均应在下列大气条件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强:86kPa~106kPa。
6.2外观检查
用钢尺测量外壳的长、宽、高:目测检查外壳外观质量、表面涂层、标记!用棉花球沾水擦拭标志15S,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拭15s。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的要求。6.3机械结构检查
对探测部件及控制部件等组装在一个整体外壳内的防盗装置或具有独立外壳的控制部件进行锁定操作检查;检查控制部件表面有无影响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等相关按键及其相应指示灯的其他机构,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的要求。
6.4牢固性试验
按下列要求进行牢固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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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接线端子结构,在接线方向施加24.5N的力,持续60S,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a)的a
要求;
目测信号线、连接线或电源线,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b)的要求;b)
c)将防盗装置信号线、连接线或电源线和防盗装置分别固定于拉力机上,以300mm/min速度拉动,记录信号线、连接线或电源线等拨出力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c)的要求:防盗装置(或其部件)与展示物品(或展示载体)贴牢后,静置24h。将防盗装置(或其部件)与d
展示物品(或展示载体)分别固定于拉力机上,以300mm/min速度拉动,记录剥落力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d)的要求;
e)将防盗装置(或其部件)和与捆绑、锁扣方式连接的展示物品(或展示载体)分别固定于拉力机上,以300mm/min速度拉动,记录捆绑、锁扣等拉断力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e)的要求。
6.5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按GB/T4208-2017的要求进行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的要求。6.6报警试验
6.6.1基本报警试验
按防盗装置不同类型进行下列基本报警功能试验:a)连接锁定式:在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模拟展示物品与探测部件进行分离,试验后手动恢复,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中a)的要求;移动感应式:在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模拟展示物品发生移动或产生位移,记录位b)
移数值,试验后手动恢复,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中b)的要求:限定区域式:在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模拟展示物品离开限定区域,试验后手动恢复,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中c)的要求。2设置警戒与解除警戒试验
对防盗装置进行设置警戒和解除督戒设置,进行6.6.1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的要求。6.6.3多路报警试验
对随机抽取的n个展示物品同时进行6.6.1试验,判宽果是否符合5.5.3的要求。试验展示物品数量n应符合表3要求。
多路式防盗装置最大保护
展示物品数量m(单位:个/台)2≤m<10
10≤m<100
100≤m<500
m≥500
试验展示物品数量要求
试验展示物品数量n(单位:个/台)多探测部件形式
m=2时,n=2:
m>2时,n=3
单探测都件形式
n=Max(10,m/5取整)
n=Max(20,m/10取整)
6.6.4破坏报警试验
在防盗装置处于设置警戒状态时,分别进行如下操作:a)对外壳外部任意通信线、连接线进行切割、剪断、拔出操作:b)使用工具对防盗装置外壳或其探测部件进行拆开或破坏,试验后复原防盗装置并手动恢复报警状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4的要求。6.6.5故障报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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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盗装置处于解除警戒状态时,模拟出现通信故障或部件连接异常,试验后恢复通信或部件连接,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5的要求。6.6.6断电及欠压报警试验
使用可调节电压的电源模拟防盗装置备用电源。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将防盗装置主电源断开,调节电源电压令其下降至规定欠压值以下:而后调节电源电压令其上升至规定欠压值以上,再将主电源恢复供电。试验中观察断电及欠压报警指示,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6的要求。6.6.7报警响应时间试验
进行6.6.1试验,使用秒表记录盗窃行为发生至发出盗窃报警指示之间的响应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7的要求。
6.6.8报警指示试验
触发盗窃报警指示、破坏报警指示、故障报警指示、断电及欠压报警指示,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8的要求。
可视、可听指示分别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a)可视指示试验:触发不同可视指示,在环境照度5001x的条件下,距显示/指示部件3m处对可视指示进行察,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8b)的要求;b)可听指示试验:触发不同可听指示,将声级计放置于显示/指示部件声音输出口3m处进行10次声级测量,计算所数据的平均数作为测量声压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8b)的要求。标准信息
6.7电源试验
6.7.1电源转换试验
使防盗装置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接通并处于正常工作优悉下,切断主电源,进行6.6.1试验:恢复主电源并使备用电源处于充电状态下,再次进行6.6.1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1的要求。6.7.2电源电压适应性试验
按GB/T30148-2013中7.3的要求进行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2的要求。6.7.3备用电源检查
采用满电状态的备用电源独立为防盗装置供电,记录供电开始到防盗装置停止工作的时间,同时目视检查备用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3的要求。6.8环境适应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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