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行业标准(AQ) > AQ 1031-2007 煤矿用凿井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AQ 1031-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AQ 1031-2007

中文名称:煤矿用凿井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标准类别:安全行业标准(AQ)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050737

相关标签: 煤矿 凿井 绞车 安全 检验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AQ 1031-2007.Safety inspection code of shaft sinking winch for coal mines.
1范围
AQ 1031规定了煤矿用凿井绞车(以下简称绞车)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AQ 1031适用于煤矿立井凿井时悬吊设备用的绞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AQ 1031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AQ 1031,然而,鼓励根据AQ 1031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AQ 1031。
GB 2894 安全标志(GB 2894-1996, neq ISO 3864: 1984)
GB/T 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洛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3768-1996,eqv ISO 3746: 1995)
GB/T 7679. 3-2005 矿山机械术语 第3部分:提升设备
GB 9969. 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5706.2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 15706. 2-1995, eqvIS0/TR 12100-2:1992)
JB/T 7929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
JB 8515-1997 矿用绞车安全要求
MT/T 154. 8-1996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版
3术语和定义
GB/T 7679. 3-2005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方便重复列出了GB/T 7679. 3-2005中的一些术语。
3.1
卷简直径 diameter of drum
卷简缠绳表面至卷简中心距离的两倍。
3.2
卷筒宽度 widh of drum .
卷简两个挡绳板内侧的距离。
[GB/T 7679. 3-2005,定义2.2.5]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73-01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31—2007
煤矿用凿井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Safety inspection codeof shaft sinking winchfor coal mines2007-01-01发布
2007-04-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AQ10312007
本标准起草单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键、袁庆国、吴海华、凌伟民、傅晓刚、黄继强1范围
煤矿用凿井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AQ1031—2007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凿井绞车(以下简称绞车)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立井凿井时暴吊设备用的绞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894安全标志(GB2894-1996,neqIS03864:1984)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洛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3768-1996,eqvISo37461995)
GB/T7679.3-2005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3306标牌
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15706.2-1995,eqvIS0/TR12100-2:1992)
JB/T7929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
JB8515-1997矿用绞车安全要求
MT/T154.8-1996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版3术语和定义
GB/T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方便重复列出了GB/T7679.3-2005中的一些术语。
卷筒直径diameterofdrum
卷筒缠绳表面至卷筒中心距离的两倍。3.2
widthofdrum
卷简宽度
卷筒两个挡绳板内侧的距离。
【GB/T7679.3-2005,定义2.2.5】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maximumstatictensionofrope与卷筒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GB/T7679.3-2005,定义2.2.12】3.4
minimumropespeed
第一层钢丝绳速度(最小绳速)单位时间内卷筒上最内层钢丝绳在卷筒缠绕的长度。AQ1031—2007
【GB7679.3-2005,定义2.2.19】3.5Www.bzxZ.net
容绳量
ropecapacity
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长度。
【GB/T7679.3-2005,定义2.2.23】3.6
工作制动器
servicebrake
绞车正常停车时用来克服运动惯性的制动装置。【GB/T7679.3-2005,定义2.4.2.4】3.7
安全制动器
safetybrake
绞车正常停止后向主轴装置上施加制动力矩的安全保险装置。【GB/T7679.3-2005,定义2.4.2.5】4产品分类
4.1型式
4.1.1绞车按结构型式分为:
a)缠绕式;
b)摩擦式。
4.1.2绞车按卷筒数量分为:
a)单筒缠绕式绞车;
b)双筒缠绕式绞车。
4.2产品型号
绞车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T154.8-1996的规定。2J
修改序号
卷筒容绳量,单位为米(m)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单位为千牛(kN),10kNA表示用于吊安全梯
M表示摩擦式
缠绕式省略
凿井绞车
卷扬机类
卷筒数量(单筒不注)
示例1: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为100kN,卷简容绳量800m,单筒缠绕式凿井绞车:JZ-10/800:示例2: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为250kN,卷简容绳量1000m,摩擦式凿井绞车:JZM-25/1000;示例3: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为100kN,卷筒容绳量800m,双筒缠绕式凿井绞车:2JZ-10/800;示例4: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为50kN,卷筒容绳量1000m,用于吊安全梯凿井绞车:JZA-5/1000。4.3基本参数
4.3.1绞车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4.3.22JZ型绞车的差速机构应保证两根钢丝绳的最大静张力允差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5检验要求
5.1工作条件
JZA—5/1000
JZ-6.3/600
JZ-10/600
JZ-10/800
JZ-16/800
JZ—16/1000
JZ-16/1320
JZ-16/1800
JZ-16/2120
JZ25/1000
JZM-25/1000
JZ—25/1320
JZM-25/1320
JZ-25/1800
JZM-25/1800
JZ-25/2120
JZM-25/2120
JZ-40/1000
JZM-40/1000
JZ—40/1800
JZM-40/1800
2JZ-6.3/600
2JZ-10/600
2JZ-10/800
2JZ-16/1000
2JZ-16/1320
2JZ-25/1000
2JZ-25/1320
钢丝绳最
大静张力
钢丝绳最大
静张力允差
表1基本参数
卷筒容绳量
注1:钢丝绳最大静张力系指钢丝绳在第1层缠绕时的静张力:注2:绞车重量不包括钢丝绳和电控设备。5.1.1
卷简直径
绞车不应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绞车作业的环境温度为-25℃~40℃。第一层钢
丝绳速度
AQ1031—2007
钢丝绳直径
绞车重量
5.1.3,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5.2基本要求
5.2、1绞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2绞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JB8515-1997的有关规定。5.2.3绞车所有的原材料、标准件、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5.2.4绞车的通用件、易损件、备用件应保证质量与互换性。5.2.5凡本标准未规定的一般性技术要求如原材料、标准件、铸件、外购件、配套件、及电气元件、电气设备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5.2.6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机械加工和装配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用户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转。5.2.7
AQ1031—2007
5.3标志
5.3.1绞车应按图样规定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5.3.2绞车标志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机构的规定。
5.3.3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如下:a)制造厂名称、商标;
b)产品型号和名称:
c)主要技术参数;
d)制造编号及出厂日期:
e)“MA”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编号。5.3.4在绞车安装场所有潜在危险存在时,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安全警告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每台绞车应随机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装入指定箱内:a)产品合格证:
b)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绞车总图、基础图、主要零部件安装图、易损件图样、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电气原部件明细表等);d)成套发货表及装箱清单以及备件目录等。5.4使用说明书
5.4.1使用说明书应包括机械和电气两方面内容,其编写应符合GB9969.1的有关规定。5.4.2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a)产品名称、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b)主要用途和适用范围;
c)适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d)结构示意图;
e)系统说明(机械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其他系统);f)安装与调试方法;
g)使用与操作方法:
h)维护与保养方法:
i)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j)外形尺寸及重量。
5.4.3绞车操纵和控制部分的说明应清楚、明确5.4.4使用说明书的用语应适合操作人员阅读。5.4.5使用说明书还应以醒目的方式给出使用与维护中预防危险的特别说明。绞车安装运行中特别的安全说明:a)应清楚地告诉操作者哪单有危险,应采取什么措施,从而在工作中安全地解决:b)设备正常启动条件、启动顺序:c)设备正常停机条件、停机顺序;d)有关防护装置的安装与功能说明;e)用于并下有防爆要求的绞车的特别的警告说明:f)操作者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防护措施应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5.4.6维护和保养作业中的特别的安全说明:如果操作人员需要在危险范围内进行维护工作,那么应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进行:a)应有两名对安全条例完全熟悉的人,一个对进行维护工作的另一个人的安全进行监控:b)监控人员能方便地触及到急停装置;4
c)进行维护的区域应有相应的照明:d)监控者与维护工之间要有一种可靠的方式进行对话;AQ1031—2007
e)只有当绞车处于停机状态,启动开关无人能够触及,并悬挂警示标志时,才允许一个人独自对设备进行维护。
6检验内容
6.1制造与装配
6.1.1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2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应有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6.1.3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6.1.4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度的缺陷6.1.5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6.1.6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2的要求。6.1.7卷筒不应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6.1.8绞车主轴材料力学性能应不低于o370N/mm,0630N/mm。其内部组织应致密均匀,不应有裂纹、发纹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6.1.9减速器清洁度用200网目筛过滤,环面蜗杆减速器污物应不大于2.5Amg,圆柱齿轮减速器污物不大于1.8Amg(A为减速器中心距,mm)。6.1.10机座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频繁的起动和制动。6.2安全防护
6.2.1绞车所有外露旋转零部件(除卷筒、制动器外)应有防护罩。6.2.2卷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6.2.3钢丝绳头固定在卷筒上,应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不能系在卷筒轴上;绳孔不能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能形成锐角。6.2.4绞车应设置总停开关,防止突发事件引发的危险。6.2.5如有与冷、热表面接触危险,应有警告标志和防护装置。6.3减速器
6.3.1环面蜗杆减速器和圆柱齿轮减速器在绞车额定负荷连续运转情况下,油温温升分别不超过60℃和50℃,油池最高温度分别不超过80℃和70℃,并不应有渗漏。6.3.2环面蜗杆减速器的工作齿面接触斑点:蜗轮沿齿高方向不少手80%,蜗杆螺旋齿工作面沿长度方向不小于50%。
6.4使用性能
6.4.1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5dB(A)。6.4.2绞车应运转平稳,无周期性噪声。6.4.3绞车控制系统应灵活、准确、可靠。6.4.4JZA绞车应具有手动驱动和电力驱动的功能,并可采用其他方式驱动。6.4.5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绞车在额定负载下电动机的实测功率不应大于电动机的额定功率,
6.4.6钢丝绳速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允差为土20%。6.5减速器差速机构灵敏性
2JZ型绞车的差速机构应保证两根钢丝绳的最大静张力差不大于表1的规定。6.6制动性能
6.6.1绞车(JZA除外)应设有独立的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5
AQ1031—2007
6.6.2安全制动器应采用重锤力或弹簧力进行制动,JZA型绞车制动器在断电情况下应能手动解除制动。
6.6.3绞车的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最大静力矩的两倍。6.6.4制动器工作应灵敏可靠,制动闸瓦(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70%。6.6.5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
压缩空气驱动闸瓦式制动器不应超过0.5s:瓷能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器不应超过0.6s6.6.6制动闸松闸时,闸瓦同闸轮间隙:平移式应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不大于2.5mm;带式制动器不应大于3mm。
6.6.7闸瓦(带)与制动轮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7检验方法
7.1减速器清洁度测定
绞车空负荷试验后,按JB/T7929的规定执行;采用过滤烘干称重法,天平的误差应不大于5mg。7.2卷筒边缘距测定
卷筒边缘距为钢丝绳直径倍数的检查,测量绞车卷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取其平均值并除以钢丝绳直径。
7.3减速器负荷试验
在额定转速下,按25%、50%、75%的额定负荷逐级加载,各运转30min;按100%额定负荷连续加载待温度平衡10min后,用精度不低于土0.5%测温仪器测量油温;检查减速器环面蜗轮、蜗杆和齿轮副的接触斑点。
7.4绞车空运转试验
7.4.1试验要求
绞车正反向空运转各15min,检查控制系统是否符合5.7.1、5.7.2的要求,检查次数不少于5次。7.4.2空载噪声测定应按GB/T3768的规定测量绞车整机噪声;用精度不低于土1dB(A)的测量仪器进行测定。
7.5绞车负荷试验
7.5.1试验要求
a)绞车试验时,底座应水平放置,安装应牢固可靠;b)试验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其极限偏差为额定电压的土5%;c)按25%、50%、75%及100%的额定负荷逐级加载,各运转不少于30min。7.5.2钢丝绳静张力测定应用精度不低于2级的测力装置测量吊重负荷。7.5.3绞车输入功率测定应在额定负荷和额定转速情况下用精度不低于2级的功率测试装置测定。7.5.4绳速测定应用精度不低于2级的测速装置进行测量。7.6减速器差速机构灵敏性试验
2J2型绞车采用两根钢丝绳分别悬挂重量差不大于表1规定值的方法,用精度不低于2级的测力装置测量悬挂重量。
7.7制动性能试验
7.7.1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制动力矩测定应用精度等级不低于2级的测试装置(或专用试验装置)进行。
7.7.2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检查应用精度不低于土1/100s的测试仪器进行测定。7.7.3制动闸松闸间隙测定应用塞尺测量。7.7.4接触面积测定应用游标卡尺和卷尺测量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绞车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8.2出厂检验
8.2.1每台绞车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8.2.2若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被检验绞车不合格。8.2.3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
表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制造与装配
安全防护
减速器负荷试验
空负荷试验
负荷试验
减速器差速机构灵敏性
制动性能
检验要求
6.4.1~6.4.4
6.4.2~6.4.6
:“一”表示不检项目:
注1:“△”表示必检项目;
注2:可检查制造过程检验记录、探伤报告、合格证;注3:单卷简无此项。
8.3型式检验
8.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试制产品:
b)更新换代的新产品;
c)转厂生产的产品;
检验方法
d)绞车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等改变而影响产品的性能时;e)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四年进行一次;f)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g)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h)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8.3.2型式检验抽样在出厂检验合格的绞车中随机抽取一台绞车。8.3.3若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被检验绞车不合格。4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
检验类别
AQ1031—2007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