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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63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4636-2014

中文名称:荧光增白剂4BK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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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荧光 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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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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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4636-2014.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4BK.
1范围
HG/T 4636规定了荧光增白剂4BK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4636适用于由荧光增白剂BA(C.I.荧光增白剂113)复配的荧光增白剂4BK的产品质量控制。
主成分的结构式:
主成分的相对分子质量:960.95(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主成分的CAS RN:12768-92-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木(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 2007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3 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 2386 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 6678 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 - 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 ISO 3696:1987)
GB/T 8170 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3979. 1-200 9荧光增白剂增 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棉织物染色法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荧光增白剂4BK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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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4532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636—2014
荧光增白剂4BK
Fluorescentwhiteningagent4BK2014-05-12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HG/T4636—2014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汇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深圳泛胜塑胶助剂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家勇、马君庆、梁沛基、魏莹宜、吴儿英、王培1
-rrKaeerKAca-
1范围
荧光增白剂4BK
HG/T4636—2014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4BK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荧光增白剂BA(C.1.荧光增白剂113)复配的荧光增白剂4BK的产品质量控制。主成分的结构式:
N(CH2CH2OH)
主成分的分子式:C4H42N12Na2O1oS2主成分的相对分子质量:960.95(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主成分的CASRN:12768-9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N(CHCHOD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木文件。GB/T23742007
GB/T2381
GB/T2383
GB/T2386
GB/T6678
GB/T6682
GB/T8170
GB19601
GB20814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筛分细度的测定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水分的测定bzxZ.net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03696:1987)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T23979.1-2
荧光增自剂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棉织物染色法GB/T24101
3要求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荧光增白剂4BK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1
-rrKaeerkAca-
HG/T4636—2014
()外观
紫外吸收
增白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色光(与标准品相比)
水分的质基分数/%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表1荧光增白剂4BK的质量要求
淡黄色至浅灰色均勾粉未
标称值士标称值的3%
100±2
近似~微
细度(通过250μm孔径筛残余物的量)/%有害芳香胺
重金属元素
注:标准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采样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
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人产品中,用探管从工、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勾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5试验方法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仪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2008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本标准的5.3和5.4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5.2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3紫外吸收的测定
5.3.1仪器和材料
a):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石英比色皿:光程长10mm;
碳酸钠溶液:每升水中加入约0.3g无水碳酸钠,充分搅拌均匀,使水的pH=8~9。5.3.2分析步骤
称取荧光增白剂4BK试样约0.3g0.4g(精确至0.0001g),置于烧杯中,用碳酸钠溶液溶解,然后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并用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10ml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碳酸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用10mm石英比色皿,以碳酸钠溶液为参比溶液,在最大吸收波长(350nm)处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值A。5.3.3结果表述
荧光增白剂4BK的紫外吸收以E10g/表示。E10g/为换算成浓度为10g/L,用1cm比色血测得的吸光度值。
KaeerkAca-
式中:
El0g/l
测试溶液浓度为。时的吸光度的数值;X10
测试溶液浓度的数值,单位为克每升(g/I.):样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A
HG/T4636—2014
E1og/的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两次测定结果算术平均值的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4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
5.4.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979.12009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0.05%(owf),染色用5g棉布,染色浴比为1:40。5.4.2染浴的配制
5.4.2.1增白剂溶液的配制
准确称取荧光增白剂4BK标准品和试样(相对于标准品的紫外吸收值折百计)各0.5g(精确至0.0002g),分置于烧杯中,加入蒸馏水,充分搅拌使其溶解,然后转移至1000ml.棕色容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50ml.,置于5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配成0.05g/L.的增白剂溶液,待用。5.4.2.2染浴配制
于6个染缸中,按表2的规定配制染浴。表2染浴的配制
染浴组分
0.05g/L.标样游液
0.05g/L试样溶液
100g/L硫酸钠溶液
蒸馏水
5.4.3染色操作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3
单位为毫升
染浴配好后,将染缸置于水浴中准备染色,将棉布(或棉纱)按染缸编号顺序人染,并不断翻动,于30min内升温至80℃,在此温度下续染30min,染毕,按人染顺序取出,用水洗净,避阳光晾干。5.4.4增白强度和色光的测定
色光按GB/T23979.12009中4.5的规定评定。增白强度按GB/T23979.12009中4.6的规定测定。5.5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5.6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
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5.7细度的测定
按GB/T2383的规定进行。标准筛的规格为孔径250um。5.8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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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4636—2014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5.9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止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e)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荧光增白剂4BK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荧光增白剂4BK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标志
荧光增自剂113K的每个包装容器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产品名称、规格;
b)生产厂名称、地址;
e)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7.3包装
荧光增白剂4BK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7.5购存
荧光增白剂4BK应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则存期为2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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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荧光增白剂4BK
HG/T4636—2014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北京科印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海淀数码印剧分部880mm×1230mm1/16印张
字数12.8千字
2014年9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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