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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671-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1671-2016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空冷岛钢结构安装及验收标准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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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火力发电厂 钢结构 安装 验收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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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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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L/T 1671-2016.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teel structures of thermal power plant air-cooled condenser.
1范围
DL/T 1671规定了空冷岛钢结构的安装、防腐方法,以及验收规定。
DL/T 1671适用于直接空冷火力发电机组空冷岛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0锌锭
GB 1720漆膜附着 力测定法
GB 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T 3323金 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8923.1- -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9286色漆 和清漆漆膜的划格 试验
GB/T 10433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零件part
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
3.2部件component
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形钢、牛腿等。
3.3构件element
由零件或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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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5722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1671—2016
火力发电厂空冷岛钢结构安装及验收标准Code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steel structuresofthermalpowerplantair-cooled condenser2016-12-05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7-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钢结构焊接工程
紧固件连接工程·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
钢构件组装工程…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钢结构安装工程
压型金属板工程
钢结构涂装工程
钢结构热浸锌涂层
15钢结构分部工程峻工验收
附录A(规范性附录)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项目,次
钢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附录B(规范性附录)4
附录C(规范性附录)钢结构工程有关观感质量检查项目钢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
DL/T1671—2016
DL/T1671—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汽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能源电站空冷系统研发中心、东北电力设计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万里、冯峰、王吉特、杨凤明、齐志广、朱剑平、裘新、龚宇洋、魏家现、李凤满、解辑、袁萌、王立志、杨眉、李琪。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范围
火力发电厂空冷岛钢结构安装及验收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空冷岛钢结构的安装、防腐方法,以及验收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直接空冷火力发电机组空冷岛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及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1671—2016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70锌锭
GB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1
GB/T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
GB8923.1一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10433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零件part
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3.2部件component
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形钢、牛腿等。3构件element
由零件或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setofhighstrengthbolt3.4
高强度螺栓和与之配套的螺母、垫圈的总称。3.5抗滑移系数slipcefficentoffayingsurface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testassembling
3.6预拼装
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DL/T1671—2016
3.7空间刚度单元spacerigidunit由构件构成的基本稳定空间体系。3.8焊钉焊接studwelding
将焊钉一端与板件表面接触通电引弧,待接触面熔化后,给焊钉一定压力完成焊接的方法。3.9环境温度ambienttemperature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
空冷岛aircoolingisland
直接空冷系统及为空冷系统服务的建筑物。4基本规定
控制原则
4.1.1钢结构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4.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4.1.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a)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认可的,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4.1.5火力发电厂空冷岛钢结构施工质量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b)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d)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定。e)对涉及结构安装及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4.2钢结构工程划分
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4.2.1
a)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b)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c)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4.2.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标准合格质量标准。b)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4.2.3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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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有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予以验收。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4.2.4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5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5.1.2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5.2钢材bzxZ.net
5.2.1主控项目
5.2.1.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2.1.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材混批。
c)板厚不小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e)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f)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5.2.2一般项目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5.2.2.1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a)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a)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b)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5.2.2.3
a)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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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GB8923.1—2011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c)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d)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焊接材料
5.3.1主控项目
5.3.1.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3.1.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5.3.2.1焊钉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GB/T10433中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a)
b)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2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5.3.2.2
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5.4.1主控项目
5.4.1.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的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4.1.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见本标准附录A。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5.4.1.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见本标准附录A。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5.4.2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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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脏物,螺纹不应损伤。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4.2.2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b)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5.5金属压型板
5.5.1主控项目
5.5.1.1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5.1.2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5.2一般项目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b)检验方法:观察、用10倍放大镜检查、尺量。5.6涂装材料
5.6.1主控项目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6.2一般项目
防腐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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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7其他
5.7.1钢结构用橡胶垫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5.7.2钢结构工程所涉及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6钢结构焊接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6.1.2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划分为-个或若干个检验批6.1.3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6.1.4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钢构件焊接工程
6.2.1主控项目
6.2.1.1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GB5066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6.2.1.2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6.2.1.3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6.2.1.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级、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GB/T11345或GB/T3323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缺陷分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6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表1一级、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焊缝质量等级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探伤比例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探伤比例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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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b)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6.2.1.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如图1中a)、b)、c)所示;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构件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如图1中d)所示,且不应小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mm~4mm。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a)
图1焊脚尺寸
6.2.1.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允许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2一般项目
6.2.2.1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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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三级对接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表2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项
缺陷类型
未焊满(指不满足设计要求)
根部收缩
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表面夹渣
表面气孔
注:表内,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二级
≤0.2+0.02t,且≤1.0
允许偏差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0.2+0.02t,且≤1.0
长度不限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0.2+0.04t,且≤2.0
≤0.1t且≤1.0,长度不限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且≤1.0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深≤0.2t,长≤0.51,且≤2.0
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6.2.2.3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a)
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表3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序号
对接焊
缝余高C
对接焊
错边d
焊脚尺寸h
角焊缝余高C
6.2.2.4注意事项。
单位:mm
允许偏差
B≤20:0~3.0
B≥20:0~4.0
d<0.15t,
且≤2.0
B<20:0~4.0
B≥20:0~5.0
且≤3.0
h≤6:0~1.5
h>6:0~3.0
h≤6:0~1.5
h>6:0~3.0
a)h>8.0mm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1.0mm,但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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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焊接H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值。
6.2.2.5焊出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2.6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3焊钉焊接工程
6.3.1主控项目
6.3.1.1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b)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6.3.1.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b)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6.3.2一般项目
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对焊脚立面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应按照下列规定:
a)检查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个。b)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紧固件连接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普通螺栓、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及射钉、自攻钉、拉铆钉等连接工程的质量验收。7.1.2紧固件连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2普通紧固件连接
7.2.1主控项目
普通螺栓作为永久性连接螺栓,当设计有要求或对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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