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103-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103-2012
中文名称: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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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化学品
危险性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103-2012.Screening procedures for the hazards of chemicals.
1范围
SN/T 3103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的要求。
SN/T 3103适用于化学品在提交运输前应进行的初筛分类。
SN/T 3103适用于化学品和均匀、稳定的化学品混合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沪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 本(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 与标准于朋(UN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界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爆炸品explosive
固体或液体物质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 I,能发生 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作,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2易燃固体flammable solid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人爆炸品的物品。
3.3易于自燃的物质spontaneously combustible
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质。
3.4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contact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遇水作用易变成自燃物质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物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103—2012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Screening procedures for the hazards of chemicals2012-05-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2-11-16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3103—2012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附录六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附录六内容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前言部分:
增加了“3.7氧平衡”的定义;
删除了参考文献的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伟、陈相、陈丹超、王海婷、李政军、羊军,耿惠宙、朱洪坤、马明。1范围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在提交运输前应进行的初筛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和均匀、稳定的化学品混合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3103-2012bZxz.net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可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造用于本文件。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gerous Goods Model Regulations)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规音
#本UNRe
试形与标推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rd Criteria)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3.1
爆炸品explosive
固体或液体物质在外界作用下
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3.2
易燃固体 flammablesolid
章范本
ommendations ontheTransportof Dan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受压撞击
炸,对周画环境
能发生凰烈店
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
造成破坏的物品,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建,并可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3.3
易于自燃的物质
spontaneously combustible
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质3.4
contact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遇水作用易变成自燃物质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物质。3.5
氧化性物质
oxidizer
本身未必燃烧,通常因释放氧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3.6
organic peroxide
有机过氧化物
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振动或摩擦极为敏感。SN/T3103—2012
氧平衡oxygen balance
种化合物或混合物中燃料和氧的比。它是根据化合物的实验式或分子式,以碳完全转化成二氧化碳和氢转化为水所需的氧的分子数来计算的。4分类
4.1危险货物分类
4.1.1按危险货物具体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成9个类别。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类别和项别的号码顺序并不是危险程度的顺序。4.1.2第1类:爆炸品包括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4.1.3
第2类:气体包括: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包括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及退敏爆炸品:4.2项:易于自然的物质;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4.1.6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包括:5.1项:氧化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包括:4.1.74
6.1项:毒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4.1.10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5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5.1爆炸性质的物质的初筛分类程序5.1.1初筛分类程序可用于被怀疑具有爆炸性质的新物质。考虑4.1项自反应物质或5.2项有机过氧化物的爆炸性质时,可参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第二部分和附录2
第5.1节。它不适用于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果而制造的物质SN/T3103-—2012
5.1.2爆炸性质与分子内存在的某些原子团有关,这些原子团会起反应使温度或压力非常迅速地升高。初筛分类程序的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这些活性原子团和迅速释放能量的潜力。若初筛分类程序确定物质具有爆炸性·那么应适用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第一部分第10.3节的第1类认可程序。
注:如果有机物质的分解热少于800J/g则不需要进行试验系列1类型(a)传播爆炸试验·也不需要进行试验系列2类型(a)爆炸冲击敏感度试验: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应用第1类爆炸品的认可程序:51.3
a)分子里没有与爆炸性相关的原子团。表1举例列出了可能显示爆炸性的原子团:表1有机物质中显示爆炸性的原子团举例结构特征
C-C不饱和
C-金属·N-金属
相邻氮原子
相邻氧原子
N-卤原子
O-卤原子
乙快乙炔化物:1.2-二烯类
格利雅试剂:有机锂化物
叠氮化物:脂族偶鼠化物:重氮盐类:肼类:磺酰耕类过氧化物臭氧化物
羟胺类:硝酸盐:硝基化物:亚硝基化物:N-氧化物:1.2-恶唑类氧胺类:氟胺类
氯酸盐:过氯酸盐:亚碘酰化物物质中含有具有爆炸性的含氧原子团,而计算出的氧平衡少于一200。b)
氧平衡是针对如下化学反应而计算的:C,H0+[r+(y/4)-(z/2)JOrCO+(/2)H,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
氧平衡=-1600×
式中:
化合物C,H,O.中的碳原子的数目:化合物CHO中的氢原子的数目:
化合物C,HO,中的氧原子的数目:M—一化合物CH,O.的分子量:
.(1)
有机物质或有机物质的均匀混合物含有具有爆炸性的原子团但分解热低于500J/·放热分解起始温度低于500℃(此温度限制是为了防止将程序适用于不具有爆炸性但在500℃以上时会慢慢分解释放出超过500J/g热量的众多有机物质)。可以用适当的量热方法测定分解热,例如差示扫描量热法或绝热量热法来估计。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如有下列情况对结果的解释应特别小心:·对混合物进行取样和试验:
试样容器的材料可能影响结果:吸热紧接着放热:
成分的蒸发会降低放热性(通常应当使用密封的试样容器):SN/T3103—2012
存在空气可能重大地影响测量的分解能:·
成分和产品的比热差别很大,
使用快速加热率(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时,加热率通常应为2K/min至5K/min)如果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外推的开始温度界定为在波峰上升边斜率最大点所划的切线与外推基线的交点。
对于5.1项无机氧化性物质与有机物质的混合物,无机氧化性物质的浓度;d
按质量低于15%,如果划人I类包装(高度危险)或Ⅱ类包装包装(中等危险):按质量低于30%,如果划人Ⅲ类包装(低度危险)。5.1.4当物质是含有任何已知爆炸品的混合物时,应适用第1类认可程序。5.2易燃固体(第4类)物质的初筛分类程店自反应物质(4.1项)
在下列条件下,不必适用自反应物质的分类程序试验与标准手册》第20.4节:
a)分子中没有与爆炸性或自反应性表2
有质电司
结构特征
相互作用的原子团
绷紧的环
不饱和
具体程厚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1和表2举例列出了这样的原子团。举例
氨基精类:卤苯胺类·氧化酸的有机盐类磺胜卤类酷氨类·醋扁鲜类
丙啶类
对于单一的有机物或有机物的
购匀混
于300J/g。起始温度和
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
5.2.2易于自燃的物质(4.2项)什的自加
量热子
温度大于75℃.或者分解热小
(参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来
5.2.2.1如果生产或运输过程中的经验表明物质在正常温度下接触空气不会自发着火L已知该物质在室温下长时期(在许多天里)保持稳定.那公不必适用发火固体和液体的分类程序5.2.2.2如果初筛分类试验的结果可与分类试验适当地联系起来并且采用了适当的安全系数,则不心必适用自热物质的分类程序。例如:格鲁沃烘箱试验(GrewerOventest).见《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33.3.1.6条款。5.2.3遇水反应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4.3类)在下列情况下,遇水反应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分类程序不适用:物质的化学结构不含有金属或类金属;生产或运输经验表明该物质遇水不反应,即该物质是在水中生产的或经过水洗:已知该物质溶于水后形成稳定的混合物。5.3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类)的物质的初筛分类程序5.3.1氧化性物质(5.1项)的物质5.3.1.1对于有机化合物,在下列情况下不必适用5.1项氧化性物质的分类程序:化合物不含有氧、氟或氯:
化合物含有氧,氟或氯,但这些元素仅与碳或氢键合在一起。SN/T3103—2012
5.3.1.2对于无机物质,如果该物质不含有氧或卤素原子,则不适用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第34节中的试验程序。5.3.2有机过氧化物(5.2项)的物质专具化学结构和配制品的有效氧和过氧化氢含量分类(参见联合国关于有机过氧化物依定义是根据
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与标准手册>20.2.2条款)S
SN/T3103-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化学品危险性初筛分类程序
SN/T3103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2012年11月第一版
印张0.75字数10千字
2012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4153定价16.00元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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