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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970-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970-2000

中文名称:进出口软木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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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软木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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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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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970-2000.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corkwood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0970规定了软木的重量鉴定、取样与制样、品质、规格检验和水分测定及其结果判定的方法。
SN/T 0970适用于进出口软木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SN/T 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成交样品contracted sample
买卖双方确认签封的实物样品。
3.2 软木corkwood
又称栓皮。栓皮槠(QuercussuberL.)干、枝的木栓形成层、木栓簿壁组织。剥下后经蒸煮、刮削、压
平和修整挑选而成的板状软木。
3.3 背板back
软木的外表皮面。
3.4 腹板belly
软木与树干木质部相接触的内层表面。
3.5 厚表皮thick bark
过度坚硬增厚的软木背板外表皮层。
3.6 浅纵裂back splits
软木背板外表皮纤维分离呈浅沟状的纵向开裂,又称龟裂。
3.7节疤knot
由于树干上隐生节而引起的在软木背板上部分隆起的.外表皮层纤维呈同心圆状排列的疤纹。
3.8 皮孔bark holes
树皮的皮孔,在软木腹板上呈密集不规则的圆孔,在软木板横切面上可见贯穿或不贯穿的皮孔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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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970--2000
进出口软木检验规程
Rulesfortheinspectionofcorkwoodfor import and export
2000-09-15发布
2000-12-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N/T0970—2000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22—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单元:标准内容的确立方法第22部分:引用标准的规定》的要求编写的。目前国内外尚无软木的检验方法标准,本标准针对进出口软木检验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制定了重量鉴定、取样与制样、品质、规格检验和水分测定及其结果评定的方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余仁、竺建荣。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软木检验规程
Rulesfortheinspection of corkwoodfor import and export
SN/T0970—2000
本标准规定了软木的重量鉴定、取样与制样、品质、规格检验和水分测定及其结果判定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软木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SN/T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成交样品contracted sample买卖双方确认签封的实物样品。3.2软木corkwood
又称栓皮。栓皮褚(Quercus suberL.)干、枝的木栓形成层、木栓薄壁组织。剥下后经蒸煮、刮削、压平和修整挑选而成的板状软木。3.3背板back
软木的外表皮面。
3.4腹板belly
软木与树干木质部相接触的内层表面。3.5厚表皮thickbark
过度坚硬增厚的软木背板外表皮层。3.6浅纵裂backsplits
软木背板外表皮纤维分离呈浅沟状的纵向开裂,又称龟裂。3.7节疤knot
由于树干上隐生节而引起的在软木背板上部分隆起的、外表皮层纤维呈同心圆状排列的疤纹。3.8皮孔barkholes
树皮的皮孔,在软木腹板上呈密集不规则的圆孔,在软木板横切面上可见贯穿或不贯穿的皮孔剖面。
3.9红筋
皮孔内红色砂状填充物形成的条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09-15批准2000-12-31实施
4重量鉴定
SN/T0970—2000
按SN/T0188规定逐件称取毛重,以毛作净。5取样与制样
5.1工具
5.1.1大剪刀或其他能剪断打包铁皮条的相应工具。5.1.2切割刀。
5.1.3切割架:铁制或木制。
5.1.4切片机。
5.1.5混样布。
5.1.6样品袋:塑料制。
5.2取样数量
品质、规格检验样品按全批总件数的5%(至少5件)抽取;水分测定的样品按全批总件数的1%(至少5件)抽取。
5.3操作程序
5.3.1从全批到货中按5.2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整件样品供品质、规格检验。5.3.2经重量鉴定后,从与平均每件重量相接近的完好包件中随机抽取样件,然后用大剪刀拆开,从其上中下不同部位随机抽取3~5块样品。5.3.3在每块样品的中间部位用切割在切割架上切取一块宽约3cm~4cm的软木条,最后在切片机上切成厚约0.5cm~1.0cm的软木片。5.3.4将软木片倒在混样布上,用四分法连续缩分至约1kg,盛入样品袋内,密封,供水分测定用。6品质、规格检验
6.1用具
游标卡尺,精度1mm。
6.2检验方法
复称样件(5.3.1)重量,并求算其总重量。然后用大剪刀拆开样件,在逐块检验其品质的同时检验其规格。
6.2.1品质
对照成交样品逐块仔细检验软木的背板和腹板及四周截面皮孔的大小、红筋的粗细及其密集程度,表皮的厚薄、节疤的大小及多少等缺陷。综合分析、合理评定其等级,必要时借助于切割刀在切割架上切开检验,剔出等级不符的软木,并称量做好记录。6.2.2规格
用游标卡尺垂直于软木版面逐块量取正常部位的最小厚度,以毫米为单位,剔出规格不符的软木,并称量做好记录。
6.2.3当同一块软木的品质和规格均不符合时,应视其严重程度只记录较严重的一项。6.3结果计算
6.3.1品质不符比例按式(1)计算:Gbzxz.net
式中:G一品质不符比例(精确至0.1%),%;X100
T,——品质不符软木重量(精确至0.2kg),kg;2
(1)
SN/T0970—2000
T—复称样件总重量(精确至0.2kg),kg。6.3.2规格不符比例按式(2)计算:S
式中:S—规格不符比例(精确至0.1%),%;T
T2——规格不符软木重量(精确至0.2kg),kg;T-—复称样件总重量(精确至0.2kg),kg。7水分测定
7.1方法原理
软木试样在规定的温度下,烘干一定的时间后,测定其失重,以百分率表示。7.2设备
7.2.1电热烘箱:装有鼓风机,能自动控制温度在103℃士2℃。7.2.2天平:感量0.1g。
7.2.3烘篮:铁丝编织,具孔无盖,大小:13cm×13cm×13cm。7.2.4玻璃干燥器。
7.3操作程序
7.3.1将预先烘干之烘篮称量精确至0.1g,再用此烘篮迅速称取软木试样三份,每份约150g~200g,精确至0.1g。
7.3.2将盛有试样的烘篮,置于103℃±2℃的电热烘箱中。烘干2h后取出烘篮,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首次称重,精确至0.1g。7.3.3重复上述操作,每隔1h称量一次,直至两次连续称量之差值小于0.5g,取最小称量。7.4结果计算
水分测定结果按式(3)计算。
2×100
式中:m—软木水分百分含量(精确至0.1%),%;m。-烘篮重量,g;
mi-烘篮与烘前试样重量,g;
烘篮与烘后试样重量,g
取三份试样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全批软木水分含量的测定结果,精确至0.1%。8检验结果判定
(3)
8.1凡重量鉴定结果较发票列明重量短少比例超过0.2%者·判作重量短少。重量鉴定结果中,必须同时列明水分含量测定结果。
8.2凡品质不符成交样品比例超过合同规定者,均判作品质不合格。8.3凡超厚和超薄软本比例超过合同规定者,判作规格不合格。8.4以上各项结果计算均按GB/T8170规定修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软木检验规程
SN/T0970-200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
2001年1月第一版
印张1/2
字数7千字
2001年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3442
定价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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