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076-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076-2013
中文名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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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货物
原产地
证明书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076-2013.Rules and procedures of issuing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 commodity.
1范围
SN/T 1076规定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及《转口证明书》的操作要求。
SN/T 1076适用于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 commodity
出口国(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明确指出该证中所列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的书面文件。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签发。
3.2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
国家为了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及一般执行的行政决定。
3.3签证机构certifying authority
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机构。目前官方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本标准中出现的签证机构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
3.4签证人员certifying crew
签证人员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签证资格,从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的人员。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076—2013
代替SN/T1076—2002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Rules and procedures of issuing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 commodity2013-03-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9-16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1076—2013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有关规定对SN/T1076一2002进行修订。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的有关规定,对SN/T1076一2002中的技术术语等进行了修改并在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等方面增加了应有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a)对SN/T1076—2002中\3注册登记\的修改:将注册登记”改为“备案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备案登记应审核的资料。修改了“确定完全原产品”的条件以及含非原产成分的产品达到实质性加工的确定标准。增加了货物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厂房、设备、机器和工具,以及随所装货物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确定标准,增加了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的微小加工或处理项目。取消了SN/T1076—2002中“注册有效期”,并将SN/T1076—2002中3.5注册审批程序中的“审批”改为“审核”。
b)对SN/T1076一2002中“4年审”的修改:将“年审”改为“年度核查”,并参考“备案登记应审核的资料”确定了企业年度核查必须提供的资料。对SN/T1076一2002中“5申请签证的审核”的修改:鉴于目前全国使用的“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重发证书及更改证书均使用新编号,删除了SN/T1076—20025.5及5.6中“重发证书编号应在原证书编号前加D\及“更改证书在原证书编号前加R”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增加了保密规定d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空白原产地证书的管理要求,充实、细化了空白证书的管理”。对SN/T1076—2002中附录A的修改:将表A.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表》,并对表格内容作了相应修改。将表A.4《异地调查结果单》更名为《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并细化了“评定意见”。在表A.4《原产地调查记录单》、表A.8《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年度核查调查记录单》中增加了“原辅料产地”栏目。将表A.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证书》更名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备案登记证书》,并对表格内容作了相应修改将表A.8《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年审调查记录单》更名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年度核查调查记录单》,并对表格中的“年审”称谓作了相应修改。将附录A表A.13中“注销签证资格\改为“取消签证资格”。将SN/T1076一2002附录A中所有的“领导审批意见”改为“终审意见”。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少彤、程开宇、赖梅华、陈剑、张林、梅艳群、梁怡。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076-—2002。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签证规程SN/T1076—2013
本标准规定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及《转口证明书》的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 originforexportcommodity出口国(地区)根据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明确指出该证中所列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的书面文件。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签发。3.2
原产地规则
ruleof origin
国家为了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及一般执行的行政决定。3.3
certifying authority
签证机构
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机构。目前官方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本标准中出现的签证机构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各地的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3.4
certifyingcrew
签证人员
签证人员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签证资格,从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的人员。3.5
原产品originating product
完全在我国通过捕捉、捕捞、搜集、收获、采掘等方式获得或完全使用我国原产的原料、零部件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制造而成的产品和在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使用了非本国原产或来历不明的原料或零部件但经实质性加工达到原产要求的产品。SN/T-1076—2013
完全原产品whollyobtainedproduct完全在我国通过捕提、捕捞、搜集、收获、采掘等方式获得或完全使用我国原产的原料、零部件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制造而成的产品。3.5.2
含非原产成分原产品
originating product with imported contents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了非本国原产或来历不明的原料或零部件但经实质性加工达到原产要求的产品。
非原产成分non-original
产品在生产或制造过程中
实地调查on-site investi
使用的非本国原产或来历不明的原料或零部件。签证机构为核实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的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规定及其出口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以及签证拍关管理规定等,派员到生产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行为。
备案实地调查
on-site investigation for registration企业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备案时,签证机构派员到企业对企业及其申请备案的产品进行调查、核实的行为
签证实地调查on-siteinves
签证机构在审签出口货物
栏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
国外查询实地调查
on-sitei
货物进口国对签证机构
原产地标准等问题进行调查
备案登记registration
onfori
suing certificat
正书的过程中为核实证书项
下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或证书某品的生
产企业进行的调查,核实的行为。Vestigation for
的出口
货物原
erification inquiry from importing country地证书
的真实
性生、准确性或证书项下产品是否符合机构派员到企业就国外
生询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行为。签证机构对申请出口货物原产
过程。
中企业、出口
品及证书申报员进行调查、核对、登记存案的国外查询verificationinquiryfromimportingcountry货物进口国对签证机构所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或证书项下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等问题进行的调查询问。3.10
电子签证系certifying by electronic means签证机构对企业通过电子网络以电子方式传输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行审签的行为。签证机构对企业通过传统的非电子网络方式传输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行审签的行为为非电子签证。3.11
年度核查annual verification
签证机构对申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备案登记企业、备案登记产品、备案登记的证书申报员按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年度审查核实。3.12
后发证书certificateof originissued retrospectively货物出运后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3.13
重发证书duplicate
因原签发证书遗失或损毁,签证机构重新补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3.14
更改证书
Srevision
SN/T1076—2013
因实际出货情况有变或证书内容有误而需更改原签发证书,经签证机构审核批准予以重新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certificateofprocessing
加工装配证书
证明货物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加工装配的证明文件。3.16
转口证明书certificateof re-export证明货物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口的证明文件。4备案登记
4.1办理企业备案登记
4.1.1审核企业备案登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均有资格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1.2审核企业备案登记资料
企业备案登记应审核以下资料:已填写完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表》(见表A,1):a)
营业执照: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d)《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e
《组织机构代码证》;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授权书》(见表A.6):《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申请表》(见表A.11)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保证书》(见表A,12)(以电子方式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4.1.3颁发备案登记证
对符合备案登记资格的企业,予以颁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备案登记证书》见表A,5)4.2办理产品备案登记
4.2.1企业办理产品备案登记应审核以下资料:SN/T10762013
a)出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信用证(一般贸易产品):b)
生产加工合同(加工贸易产品):《产品成本明细单》(见表A.2):原产材料零部件的购买合同、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材料在国内办理d)
转厂手续的
《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见表A.3)(货物异地生产的)。e
实地调查申请备案登记产品
受理申请后,应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企业申报的情况,派员对申请企业及其申请备案登记产品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经营管理情况:产品的加工工序,
产品所用原料、零部件的产地子e
d)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的产地标记或字样e)
产品的进料、用料、生产,出货记录产品非原产成分的价值占产品出记录调查情况
一价的百分
根据调查情况,填写原产地调查记录单》(见表A.4)4.2.4
核实备案登记产品的原产地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确定
在我国出生并饲养的活的#
在我国野外捕提、捕捞、搜
从我国的活的动物获得的
在我国收获的植物和植物
在我国采掘的矿物:
在我国获得的除本条a)
集的动物
全原产品
正的物品
e)范围之外的其他
天然生成的物品
用作材
在我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科
科的暖碎
在我国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由合法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从我国成者从该特
高收的零件或者材料:
每以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在合法悬挂我国国旗的加工船上加工本条i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从我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k)
在我国完全从本条a)一)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含非原产成分的产品,其非原产成分应经实质性加工,实质性加工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4.2.4.2
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作为补充标准,对列人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产品,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作为补充标准,应完全符合该清单的要求。4.2.4.3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厂房、设备、机器和工具的原产地,以及未构成货物物质成分或者组成部件的材料的原产地,不影呵该货物原产地的确定4.2.4.4随所装货物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所装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原产地。随所装货物出口的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该货物不一并归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确定其原产地。4
SN/T1076—2013bZxz.net
4.2.4.5按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随货物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与该货物一并归类的·该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随货物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虽与该货物一并归类,但超出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确定其原产地。随货物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与该货物不一并归类的,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确定其原产地。4.2.4.6鉴于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为独立关税区,原产于该三地的材料,视为非原产成分4.2.4.7产地不明的材料应视为非原产成分。4.2.4.8在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a)
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c)
4.2.4.9申请备案登记的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等与产品相关的物品及资料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地标记或字样,也不得有产地为台湾、香港、澳门的标记或字样。4.2.5核实产品备案登记内容
对经调查、核实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号、H.S.品目号、可申领证书的种类等4.3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备案登记产品备案登记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4.3.1已备案登记的企业应指定专人申办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提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授权书》(见表A6),经培训、考核后,方能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备案登记手续4.3.2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备手签笔迹、企业备案登记号、申报员证页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登记气
的职责:凭签证机构颁
4.3.3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产地证书业务,代表所在企业履行缴费等各项义务。申报员证》(见表A.7)办理所在企业的出口货物原4.4办理增加、更改备案登记内容备案登记企业应建立备案登记产品的进料、用料,生产、出货记录。原料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签证机构申报。备案登记企业增加备案登记
案登记手续(有关要求见4.1.2至4.1.6),对备案企业迁址、变案登记产品的加工工序,生产
品,应在签证机构办理新产品备名称、改变企业性质、增加或更换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等应要求企业及时向签证机构提出更改或增加备案登记内容申请,核实合格后,予以办理更改或增加手续。
5年度核查
5.1年度核查周期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每年需进行一次年度核查,年度核查合格的予以办理核查合格手续年度核查不合格的取消备案登记和签证资格。5.2审核年度核查资料
企业年度核查应提供的资料:
a《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备案登记证书》SN/T10762013
b)营业执照:
c)《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d)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e)《组织机构代码证》:
f)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授权书》:备案登记产品的相关资料:出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信用证(一般贸易产品)的:生产加工合同g
(加工贸易产品)备案登记产品的产品成本明细单》(见表A.2):原产材料零部件的购买合同、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材料在国内办理转厂手续的)、《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见表A.3)(异地生产的)。5.3年度核查调查
实地调查备案登记企业、备案登记产品,调查内容包括:备案登记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有无改变:a
备案登记产品的加工工序,生产材料有无改变:备案登记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产地来源情况;备案登记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的产地标记:备案登记产品的进料、用料、生产、出货记录:备案登记产品的非原产成分的价值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5.4年度审核调查记录单填写
调查人员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如实填写《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年度核查调查记录单》(见表A.8)。6非电子签证
6.1审核证书
签证应审核以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见表A.9):按规定填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b)
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d
审核申请企业产品、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是否备案登记。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的填制是否完整、正确。审核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各栏内容与出口货物商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是否相符。审核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各栏制是否符合要求(各栏制要求参见附录B)。6.1.5
6.2签发证书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最迟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机构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副本由签证机构存档。6.3审签后发证书
对企业因特殊原因在货物出运后才申请出口货物证书的,如果理由充分,可签发后发证书。签发后发证书须要求企业提供货物出口报关单、提单等资料,证书第十一栏和第十二栏分别填实际申请日期和6
签发日期,在第五栏加注ISSUEDRETROSPECTIVELY”。6.4审签重发证书
SN/T1076—2013
已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遗失或毁损,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企业提出补发证书要求的,可签发重发证书。签发重发证书应要求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书》(见表A,10),提供书面报告及有效的依据。第十一栏和十二栏分别填重发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在第五栏加注THISCERTIFICATEISINREPLACEMENTOFCERTIFICATEOFORIGINNO...·.DATED.....WHICHISCANCELLED”,并加盖“DUPLICATE”印章。6.5审签更改证书
对企业要求更改已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内容的,可签发更改证书。签发更改证书应要求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将原证书退回。如有特殊原因,原证书无法退回的·应要求企业提供书面报告及有效的依据,注销原证书,在更正证书第五栏加注“THECERTIFICATEOFORIGINNO..DATED..-ISCANCELLED”,第十一栏及第十二栏分别填更改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如货物已经出口,还应按后发证书的有关要求处理。6.6审签《加工装配证明书》
货物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加工但未达到实质性改变,不能取得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可签发《加工装配证明书》。签发该证书应要求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提供用英文制的《加工装配证明书》、用英文制的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及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加工装配证明书》的制要求参见附录B。6.7审签《转口证明书》
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口的外国货物,不得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可签发《转口证明书》。签发《转口证明书》应要求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见表A.10)、用英文制的《转口证明书》、货物进、出口报关单、提单或装箱单,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转口证明书》填制要求参见附录B7电子签证
7.1审核申请电子签证企业的资格申请电子签证的企业除具备非电子签证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经培训考试取得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证并经电子签证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a)
人员;
使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法人代码):c)在签证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d)具有开展电子签证业务所需的硬件设备7.2审核申请办理电子签证企业提供的资料申请电子签证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a)《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备案登记证书》:b)《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申请表》(见表A.11);c)《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保证书》(见表A.12):SN/T1076--2013
d)《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授权书》。7.3对申请电子签证企业的考核
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及6.1的各项要求对企业进行考核,并对申办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准于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业务。7.4对企业端软件的要求
申请企业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测评合格并认可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系统企业端软件”。对经考核,符合开展电子签证业务条件的企业,应准许其开展电子签证业务。7.5对签证端软件的要求
签证机构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时应统一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测评合格的“原产地业务电子管理系统”,利用中华人民共进行通讯
7.6电子审核与校验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服务平台”7.6.1审核企业发送的报文是否行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
7.6.2核实企业是否已将生成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及相关单据的内容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给签证机构。
收到企业发送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及相否备案登记、证书是否重号等问题,平台退回给企业,要求企业办理备案培
7.6.4经系统自动校验后,店
签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出口货
证书及相关单据进行机上审
核,审
发现错误,则发出不受理回执,并将7.7证书的发放
关单据后应保证计算机系统自动校验企业及产品是出现企业或产品未备案登记等问题,应尽快将证书通过电子通讯记手续
人民共和国进
地条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货物原产
善制要求等的有关
勿原产地证书
关规定对企业发送的出口货物原产地结果必
到申请两
须在收
明细反馈给申请企业。
日内发送到企业的电子信箱里。若告证书正确无误,则发出正确回执。7.7.1提供出口商业发票副本等相关资料,凭企业申报员出示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证》发放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7.7.2在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时,应要求企业申报员在证书上签名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如果签名、印章与备案登记档案不相符的,不得发放证书。8签证调查
8.1遇下列情况之应进行签证调查:a
证书内容与所附资料不符:
申请出证产品的名称、型号、材质与备案档案不一致:产品名称不具体,描述不明确;d)证单上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原产地字样:e)签证机构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查的其他情况。8.2签证调查的内容:
a)申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产品是否在该企业生产:b)产品是否备案登记:
证书项下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H.S.品目号是否与实际货物相符:d)产品加工工序是否完整:
产品所用材料、零部件的产地来源:f)
产品所含进口成分的价值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SN/T1076—2013
g)产品以及其包装、说明书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地标记或字样。8.3调查结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结果,如实填写《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调查记录单》(见表A.13),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审核,予以处理9处理国外查询
9.1当进口国相关机构对我国证机构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时,应针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6个月内复函9.2收到国外海关退证查询函件,应先对函件进行立卷、编号、登记,并进行调查。9.3资料审核,主要审核下列内容:a)企业是否备案登记:
b)证书项下产品是否备案
c)产品备案登记情况与出
证情况是否一致:
,有无涂改或添加内容
d)证书各栏内容是否真实
9.4实地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
产品是否尚在生产:
产品的出口报关单,提
d)产品生产原料来源、生
产能力、维
管理情况
批、发票白
的内容与实际发货是否相符
产品及其包装、说明
产品进口成分的价值
根据审核、调查结果作复
电标记;
出厂价
的百分上
如实填写《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国外查询调查审核单》(附录A中表A.14),根据审核资料及实地调查情况写出综合
结论及处理意见
根据调查的结果,对外予以复函。对外复函应实行初、复审、签发程序。10档案管理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档案包含内容及总体要求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档案包括备案登记档案、签证档案和退证查询档案三部分。档案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专柜专库存放。档案的借阅、销毁应符合档案管理规定。10.2备案登记档案的管理
备案登记档案所包含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表》;a)
b)营业执照: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SN/T1076-2013
d)外商投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e)《组织机构代码证》;
f)备案登记产品的相关资料:一般贸易产品的出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信用证:加工贸易产品的生产加工合同:《产品成本明细单》(见表A2):原产材料、零部件的购买合同、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材料在国内办理转厂手续的)、《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见表A,3)(异地生产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申请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签证保证书》(以电子方g
式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h)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报员授权书》:D
申报员培训、考核记录(试卷及成绩单):《原产地调查记录单》;
年度核查资料。
备案登记档案资料以备案登记企业为单位,以备案登记编号为顺序,合理、科学地归档备案登记档案内容任何人不得修改,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档案仅供签证工作人员查阅,了解有关情况之用,需借阅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档案应在企业备案有效期内保存。签证档案的管理
签证档案所包含的资料:
各类证书的申请书:
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
证书副本
其他有关资料。
签证档案的归档可根据签证量情况,确定归档时间周期,按照证书归档号归档。签证档案未经许可不得外借。
签证档案保存期为2年,不得违反规定擅自销毁。退证查询档案的管理
退证查询档案所包含的资料:
国外海关查询函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转发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国外查询调查审核单》:受查产品的《产品成本明细单》:受查产品所用原产材料、零部件的购买合同、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材d)
料在国内办理转厂手续的)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受查产品的出口发票、装箱单、提单、货物出口报关单复印件:e
对外复函副本或复印件。
退证查询档案按复函的编号顺序归档,为便于管理,应在档案上加注来函号。10.4.2
退证查询档案保存期为3年。
11保密
签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签证工作中对备案登记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申报员以及申请出证产品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息提供单位,个人的允许不得对外公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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