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30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304-2018
中文名称:光敏材料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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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光敏
材料
二甲
氨基
苯甲酸
乙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T 5304-2018.Light-sensitive material-2-Ethylhexyl 4-( dimethylamino) benzoate.
1范围
HG/T 5304规定了光敏材料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简称EHA)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证期。
HG/T 5304适用以对硝基苯甲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光敏材料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5化学试剂色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分析实 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1化学试剂分子吸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
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1538-2006 精油毛细管 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GB/T 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HG/T 2257-2011照相化学品成色剂挥 发分的测定
5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
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检测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标准内容
ICS37.040.30
备案号:6366363665—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303~5305—2018
光敏材料
聚丁二醇250-二(4-苯甲酰基苯氧乙酸)酯、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和4-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
(2018)
2018-04-30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HG/T5303—2018
HG/T5304—2018
HG/T5305—2018
光敏材料
光敏材料
光敏材料
聚丁二醇250-二(4-苯甲酰基苯氧乙酸)酯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4-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
500cc6i0c0.0c0.
ICS37.040.30
备案号:63664—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304—2018
光敏材料
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Light-sensitive material—2-Ethylhexyl 4-(dimethylamino)benzoate2018-04-30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感光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会(SAC/TC102)归口。
HG/T5304—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英力精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汇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宇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本标雁主要起草人:凌云、王坤、王中奎、吴元飞、张齐、武瑞、叶正培、白银亮、庆金、翟艳霞。
1范围
光敏材料
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HG/T5304—2018
本标准规定了光敏材料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简称EHA)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证期。本标准适用以对硝基苯甲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光敏材料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色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605
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2
GB/T8170
GB/T9721
GB/T9969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化学试剂分子吸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T14436
HG/T2257—2011照相化学品成色剂挥发分的测定3基本信息
分子式:C1H2NO2
3.2结构式:
3.3相对分子质量:277.40(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3.4CASRN:21245-02-3。
4要求www.bzxz.net
4.1外观
无色至浅黄色液体,略有酯香味。(15)
HG/T5304—2018
4.2技术指标
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还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技术指标项
纯度(GC)/Area%
溶解性试验
挥发分/w%
色度(Hazen)
透光率/%
5试验方法
安全提示
清澈透明,无悬浮物
≤150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5.2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检测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5.3采样方法
按GB/T6680规定的方法进行。
5.4外观
将产品加人比色管,在自然光下观察颜色。5.5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纯度的测定5.5.1方法提要
采用毛细管柱气相色谱法分离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采用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5.5.2试验用仪器
5.5.2.1气相色谱仪:仪器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11538一2006第5章的规定。5.5.2.2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5.5.2.3色谱柱:长30m,内径0.32mm,膜厚0.25μm,固定相为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或具同等效果的色谱柱)。2
进样器:10μL微量进样器或自动进样器,5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试验条件
色谱操作条件如表2所示。
表2色谱操作条件
载气压力/kPa
检测器温度/C
汽化室温度/℃
燃烧气(氢气)流量/(mL/min)助燃气(空气)流量/(mL/min)补偿气(氮气)流量/(mL/min)分流比
初始温度/℃
保持时间/min
程序升温
升温速率/(℃/min)
终止温度/℃
终温保持/min
HG/T5304—2018
氮气(99.999%)
上述操作参数是典型的,可根据不同仪器特点对给定的操作参数做适当调整,以期获得最佳效果。
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典型气相色谱图见图1。(17)
HG/T5304—2018
说明:
甲醇;
2—异辛醇;
3—N,N-二甲氨基苯甲酸甲酯:
N,N-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
5—N,N-二甲氨基环己烷
3-甲基-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6
对氨基苯甲酸异辛酯;
—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未知物。
14-(二甲氨基)苯甲酸-(2-乙基)已酯典型气相色谱图图1
5.5.4测试步骤
在上述操作条件下,待仪器稳定后,直接进0.2μL待测样品,待出峰完毕后,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
5.5.5数据处理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2006中10.4测定含量。5.5.6
允许差
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应不大于0.30%,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5溶解性试验
5.6.1仪器和试剂
无水甲醇:分析纯。
比色管:25mL。
分析天平:精度0.001g。
5.6.1.4量简:10mL。
5.6.2操作步骤
HG/T5304—2018
称取1g(精确至0.01g)样品,放人比色管中,用量筒加人10.0mL甲醇使其全部溶解。观察有无悬浮物、沉淀物,溶液是否清澈透明,以澄清、无悬浮物、无沉淀物为合格。5.7挥发分
按HG/T22572011第2章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选择50℃~55℃。5.8色度
按GB/T605的规定进行试验。
5.9透光率
按GB/T9721的规定进行试验。称取1g(精确至0.2mg)样品,放置于10mL容量瓶中,先加人5mL甲苯使其全部溶解,再用甲苯定容至10mL,进行透光率测定。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质监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按周期(一年一次)进行型式检验;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e)
f)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3抽样或采样
按GB/T6680的规定进行。每批在不同包装随机抽取400g~500g样品,混合均匀后,分装人两个洁净、干燥的避光容器中,密封,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人、取样总量等内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留样备查。6.4检验与复检原则及结果的判定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如符合要求应判为合格。(19)
HG/T5304—2018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证期7.1标志
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商标、批号、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或按客户需要进行标识。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包装
产品用200kg镀锌桶包装,或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产品附有检验报告单作为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为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符合GB/T9969的规定。
7.3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严禁野蛮装卸。严禁与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物质混运,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7.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在40℃以下、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严禁与强氧化性、强还原性物质混放。
保证期
在保证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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