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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73-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73-1992

中文名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35KV and below overhead power line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GB50173-9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12-16

实施日期:199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787920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设备安装工程>>P9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准出版社

页数:33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许宝颐

起草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

归口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

提出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管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GB50173-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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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35kVand under over-head power levels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建标
1992-12-—16
1993—07—0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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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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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50173-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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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91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一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一82中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同时废止。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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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一82)中的第十二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
199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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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附录一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电杆基坑与基础埋设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拉线安装·
导线架设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接户线
接地工程
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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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第1.0.1条
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应制订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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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者。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者。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架设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第2.0.4条由黑色金属制造的附件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连接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第2.0.6条金属附件及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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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条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二、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第2.0.8条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第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士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勾,无露筋、跑浆等现象。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缝,横尚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0条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士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勾,无露筋、跑浆等现象。二、应无纵、横向裂缝。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第2.0.11条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应有蜂窝、露筋、纵向裂缝等缺陷。第2.0.12条采用岩石制造的底盘、卡盘、拉线盘,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不应使岩石结构的整体性受到破坏。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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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电杆基坑及基础理设
第3.0.1条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第3.0.2条电杆基础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十100mm、一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应按最深一坑操平。
岩石基础坑的深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数值。第3.0.3条双杆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根开的中心偏差不应超过士30mm。二、两杆坑深度宜一致。
第3.0.4条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充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第3.0.5条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回填夯实。二、安装位置、方向、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士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三、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第3.0.6条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土块应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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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0mm应夯实一次,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三、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四、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培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五、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马道)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土层。
第3.0.7条现浇基础、岩石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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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第4.0.1条电杆顶端应封堵良好。当设计无要求时,下端可不封堵。
第4.0.2条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后的电杆经自检合格后,在上部钢圈处打上焊工的代号钢印。二、焊接前,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泥垢等物应清除干净。
三、钢圈应对齐找正,中间留2~5mm的焊口缝隙。当钢圈有偏心时,其错口不应大于2mm。四、焊口宜先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所用焊条牌号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牌号相同。五、当钢圈厚度大于6mm时,应采用V型坡口多层焊接。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焊缝中严禁填塞焊条或其它金属。
六、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见图4.0.2)。
焊缝加强面尺寸(mm)
高度。
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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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圈厚度s(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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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0.2焊缝加强面尺寸
七、焊缝表面应呈平滑的细鳞形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无折皱、间断、漏焊及未焊满的陷槽,并不应有裂缝。基本金属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且不应超过圆周长的10%。八、雨、雪、大风天气施焊应采取妥善措施。施焊中电杆内不应有穿堂风。当气温低于一20℃时,应采取预热措施,预热温度为100~120℃。焊后应使温度缓慢下降。严禁用水降温。
九、焊完后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2/1000,超过时应割断重新焊接。
十、当采用气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圈的宽度不应小于140mm。
2.加热时间宜短,并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焊接后,当钢圈与水泥粘接处附近水泥产生宽度大于0.05mm纵向裂缝时,应予补修。
3.电石产生的乙炔气体,应经过滤。第4.0.3条电杆的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和焊缝的焊渣及氧化层除净,进行防腐处理。第4.0.4条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二、直线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0,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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