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429.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429.1-2012
中文名称: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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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信息技术
设备
检验
规程
通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429.1-2012.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范围
SN/T 1429.1规定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的抽样、检验及判定。
SN/T 1429.1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
SN/T 1429.1还适用于设计和预定直接连接到通信网络的信息技术设备,不考虑供电的方式。
SN/T 1429.1还适用于设计使用交流电网电源作为通信传播媒介的信息技术设备。
SN/T 1429.1适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及HS编码参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一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943- 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
SN/T0002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入
SN/T2838.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术语和定冬
3术语和定义
GB 4943- 2001 、SN/T 0002和SN/T 2838. 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型式试验模式 mode of type test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管的合格评定活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429.1—2012
代替SN/T1429.1-2005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for importand export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2012-10-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5-01实施
SN/T1429《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共分为10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台式电子计算机;
第3部分:个人计算机;
一第4部分:销售终端机;
-第5部分:数字无绳电话机:
第6部分:信息技术设备用电源适配器:第7部分:有线电话机:
一第8部分:对讲机;
第9部分:液品显示器:
第10部分:无绳电话的能效。
本部分为SN/T142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1429.1—2012
本部分代替SN/T1429.12005《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部分与SN/T1429.1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标准的结构、格式、章节的编排,进行了若干修改;相应地对标准的前言和引言作了修改;适用范围作了较详细的界定,以附录A的形式给出了本部分适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及HS编码;
总要求的表述作了修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喀什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力军、刘泽华、孙文、吴浩、鹿文军、陈钊鹏、陈华、董全治、李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429.1—2005。
SN/T1429.1—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随着我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式的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标准体系。
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三层一一门类通用标准,规定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检验的通用要求。
1范围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1429.1—2012
SN/T142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的抽样、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9-V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
本部分还适用于设计和预定直接连接到通信网络的信息技术设备,不考虑供电的方式。本部分还适用于设计使用交流电网电源作为通信传播媒介的信息技术设备。本部分适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及HS编码参见附录A。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体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SN/T0002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SN/T2838.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术语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
GB4943—2001、SN/T0002和SN/T283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型式试验模式modeof typetest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管的合格评定活动。3.2
抽样检验模式modeof samplinginspection按国家技术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随机抽取检验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ofcomplianceverifica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SN/T1429.1—2012
检验批inspection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4总要求
4.1安全要求
信息技术设备的通用安全应符合GB4943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差异。4.2电磁兼容性要求
信息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特性应符合GB9254和GB17625.1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差异。
4.3其他要求
适用时,还应考虑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信息技术设备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规定。5检验
5.1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的检验监管模式检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型式试验模式、符合性验证模式中的一种。5.2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下的检验方式为: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一型式试验模式:定期型式试验十抽批抽样检验:一符合性验证模式:符合性验证十抽批抽样检验。5.3型式试验
5.3.1抽样
从定型产品中按产品标准规定数量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5.3.2检验内容
5.3.2.1安全检测
按GI4943进行全部适用项目检测,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差异。5.3.2.2电磁兼容性检测
有要求时,按GB9254和GB17625.1进行全部适用项目检测,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差异。
5.3.2.3环保、能效、性能检测
适用时,按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产品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规定进行检测。2
5.3.3结果判定
所有型式试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SN/T1429.1—2012
型式试验结果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对其标识、结构、关键元器件及材料进行确认。当产品结构变更或所使用标准更新时,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5.3.4不合格处置
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检测。5.4抽样检验
5.4.1抽样
根据检验批的批量大小,按GB/T2828.1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3选取相应的样本量随机抽样(见表1),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表1样本量
501~1200
1201~3200
3201~35000
>35000
5.4.2检验内容
抽样检验的项目、内容及方法见表2。表2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
电源线
和插头
内容完整
清晰、牢固
检验内容
电源额定值应与使用国家(地区)电网匹配
插头的形状规格等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要求
导线应无破损
额定电压、电流标志应与器具匹配隔离开关不应安装在软线上
随设备一起提供的电源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的绝缘层颜色应与使用国家(地区)要求一致
样本量
检验方法
水和汽油擦拭
抽样检验
符合性验证
SN/T1429.1—2012
电源线
和插头
一致性检查
着火危险
电击和能量危
险的防护
接地电阻
机械强度
危险的运动部
件的防护
接触电流和
保护导体电流
抗电强度
表2(续)
检验内容
电源软线的材质、规格、连接方式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要求
商标、型号、规格、结构及关键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中所描述的一致通电后是否起火或冒烟
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如果被测电路的电流额定值小于或等于16A,护连接导体电阻不应超
如果被测电路的电流额定值超过16A,保护连接导体的电压降不应超过2.5V设备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其安置、封罩或隔挡应能提供足够的防护以防止人身伤害
电源的地(中线)与末接地的可触及零部件和电路间0.25mA
/手持式:0.75mA
移动式:3.5mA
驻立/式A型可插式设
电源的地
(中线)与
设备电源
保护接
地端子
一次电路
与机身间、
一次电路
与二次电
路间施
加1min
试验电压,
不应出
现击穿
备:35mA
所有其他的驻立式设备;
一接触电流超过3/5mA
的,而且带有接地端子的永
久连接的设备或B型可插
式设备:最大保护导体电流
为输入电流的5%;
其他的设备:3.5mA
工作电压≤184V(或直流
值):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
1000V:
-加强绝缘:2000V
工作电压184V(峰值或直流值: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
加强绝缘:3000V
检验方法
视检、千分尺、直流
电阻测试仪
试验指,试验针,试
验探头
接地电阻测试仪、
示波器
指针式推拉力计、
冲击锤
泄漏电流测试仪
电气强度测试仪
整定电流100mA
是否击穿
抽样检验
符合性验证
抗电强度
与通信网络的
5.4.3结果判定
一次电路
与机身间、
一次电路
与二次电
路间施
加1min
试验电压,
不应出
现击穿Www.bzxZ.net
表2(续)
检验内容
工作电压354V(峰值或直流值):
基本绝缘、附加绝缘:按
GB4943-—2001表5B第2
部分的规定:
加强绝缘:3000V
工作电压-1.41kVu<10-kV
(峰值或直流值):
按GB4943-—2001表5B的
在以下部位施加1min交流试验电压不应出现击穿:
一通信网络与设备上需要抓握或接触的不接地的导电零部件和非导电零部件间:1.5kV:
通信网络与用试验指能够触及的零部件和和电路,用试验探头触及不到的连接器触点除外1.0KV
通信网络与用来连接其他设备的电:路,但不适用于预定连到房
一符合
2001的62条的电路:1.0kV
GB4943-
所有检测项目合格,则判抽样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4.4不合格处置
检验方法
电气强度测试仪
整定电流100mA
是否击穿
电气强度测试仪
整定电流100mA
是替击穿
SN/T1429.1—2012
:符合性验证
抽样检验
判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技术处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5.5符合性验证
5.5.1符合性验证内容
适用时,按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证单、凭证和标志等。必要时,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按照表2规定的项目实施验证。5.5.2结果判定
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真实相符,则判符合性验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5.3不合格处置
判为符合性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验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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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批判定及有效期
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实施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个月。7不合格批的处置
不合格批不允许销售、使用或进出口。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适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及HS编码适用于本部分的信息技术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表A.1所示的产品。表A.1本部分适用的信息技术设备及HS编码对照表商品编码
8443319020
8443319090
8443329010
8443329090
8517110010
8517110090
8517121011
8517121019
8517121021
8517121029
8517121090
8517180010
8517180090
8517691001
8517691090
8528410000
8528491000
8528499000
8528511000
8528519000
8528591001
8528591090
8528599000
商品名称
SN/T1429.1—2012
其他多功能一体加密传真机(兼有打印、复印中一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其他具有打印、复印或传真中两种及以上功能的机器(具有打印和复印两种功能的机器除外,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其他加密传真机(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其他印刷(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和电传打字机(可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网络连接)无绳加密电话机
其他无绳电话机
GSM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整套散件其他GSM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机
CDMA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整套散件其他CDMA数字式手持无线电话机其他手持式无线电话机(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其他加密电话机
其他电话机
用于呼叫、提示和寻呼的便携式接收器其他无线通信设备
专用或主要用于品目8471商品的阴极射线管监视器其他彩色的阴极射线管监视器
其他黑白或其他单色的阴极射线管监视器专用或主要用于品目8471商品的液晶监视器其他专用或主要用于品目8471商品的监视器专用于车载导航仪的液晶监视器其他彩色的监视器
黑白或其他单色的监视器
SN/T1429.1-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SN/T1429.1—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案皇岛印刷厂印刷鲁
开本880×1230
2013年3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2013年3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4741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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