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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00-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200-1994

中文名称: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Cable TV System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04-02

实施日期:199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5691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P77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书号:1580058.267

页数:33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10-1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英民、程念沛、米新英、程永斌、郑经娣、叶秋

起草单位:武汉市广播电视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GB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200—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GB
50200—94
1992—04-02
1992—10—01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regunation of CATV systemGB50200-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4]19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广播电影电视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有线电视系统350200一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工程技术规范》GB
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武汉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3月1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系统的工程设计
般规定
0--0--06-0-*00*0****.
系统的基本模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分配接收天线
干线传输
分配网络
前端机房和自办节目站
部件安装和线路敷设
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
系统的工程施工
一般规定
··..··+*.
接收天线
前端机房
干线架设
支线和用户线
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
系统的调测
1系统的工程验收·
一般规定
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3系统质量的测试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00000000050000600600
000000
(28)www.bzxz.net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5验收文件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eeeeoooooo000000000.
系统基本模式中常用的图形符号常用测试表格
系统的工程验收证书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
工程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0.....
中中中心#心心心心容容#心心中心容中心中心(35)
.....................
Poooooeco*oo*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为使有线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做1.0.1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信号传输方式的有线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1.0.2.1射频同轴电缆。
2射频同轴电缆与光缆组合。
1.0.2.3射频同轴电缆与微波组合。3系统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事1.0.3
业、有线电视网的发展规划的要求。1.0.4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系统的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2.1.1使用频道的选择和数量应根据电视广播、调频广播、卫星接收微波传输、自办节目等信号源的现状、发展和经济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1宜预留1~2个频道。
宜避免各种频率的组合干扰。对无法避免的干扰,应2.1. 1.2
采取变换频道等措施。
2.1.2传输方式的确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HF)、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VHF)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2.1.3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uV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2.1.4按系统模式应对前端、干线和分配网络进行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和计算。
2.1.5设备、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2.1.5.1产品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测试认定。
2.1.5.2在同一系统工程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其性能、外观应一致。
2.1.5.3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2。
2.1.6系统设施工作的环境温度宜符合下列要求:工程2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寒冷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一40~十35℃,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一10~十55℃;室内工作的设施:一5~十40℃。2.2
系统的基本模式及主要技术指标分配系统可采用无干线系统、独立前端系统、有中心前端系统、有远地前端系统四种基本模式,并宜符合下列要求:2.2.1.1无干线系统模式规模很小,不需传输干线,由前端直接引至用户分配网络(图2.2.1一1)。端
用户分配部分
图2.2.1-1无干线系统模式
独立前端系统模式是典型的电缆传输分配系统,由前2.2.1.2
端、干线、支线及用户分配网组成(图2.2.1一2)。2.2.1.3有中心前端的系统模式规模较大,除具有本地前端外,还应在各分散的覆盖地域中心处设置中心前端;本地前端至各中心前端可用干线或超干线相连接,各中心前端再通过干线连至支线和用户分配网络(图2.2.1—3)。2.2.1.4有远地前端的系统模式,其本地前端距信号源太远,应在信号源附近设置远地前端,经超干线将收到的信号送至本地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前端(图2.2.1—4)。
ATATAN
支线及用户分配部分
支线及用户分配部分
独立前端系统模式
图2.2.1-2
中心前端
中心前编
中心箭端
超干线
超干线
ATATAH
图2.2.1-3
有中心前端的系统模式
工程建4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支线及用户分配部分
超干线
远地前端
支线及用户分配部分
1有远地前端的系统模式
图2.2.1-4
注:系统基本模式中常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系统载噪比、交扰调制比和载波互调比的最小设计值应符2.2.2
合表2.2.2的规定。
系统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最小设计值(dB)项
载噪比(C/N)
交扰调制比(CM)
载波互调比(IM)
设计值
各种系统模式的前端、干线和分配部分的主要技术指标的分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2.2.3.1无干线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表2.2.3一1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载噪比
交扰调制比
载波互调比
无干线系统指标分配系数
表2.2.3-1
分配网络
独立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根据干线的衰耗值A(dB),按表2.2.3-2的规定选取。独立前端系统指标分配系数
载噪比
交扰调制比
载波互调比
A<100dB
A100dB
A<100dB
表2.2.3—2
分配网络
A<100dB
A≥100dB
A≥100dB
具有中心前端和远地前端系统的指标分配系数应符合2.2.3.3
表2.2.3-3的规定。
中心前端和远地前端系统指标分配系数项
载噪比
交扰调制比
载波互调比
本地前端
远地前端
中心前端
本地干线
(超干线)
表2.2.3-3
中心干线
分配网络
载噪比、交扰调制比、载波互调比的分贝(dB)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N]x=44—10lga
[CM]x—47—201gb
【IM,Jx=58-10lgc
工程建6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2.2. 4-1)
(2.2.4—2)
(2.2.4—3)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IM,Jx=58—10gc
【C/N]x—一分配给某一部分载噪比的分贝数式中
一分配给该部分载噪比的系数;(2.2.4—4)
[CM]x—一分配给某一部分交扰调制比的分贝数;6
-分配给该部分交扰调制比指标的系数;{IM,]x—一分配给某部分二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分配给该部分载波互调比的系数;(IM,Jx——分配给该部分三阶载波互调比的分贝数。2.2.5
系统输出口电平设计值宜符合下列要求:2.2.5.1非邻频系统可取70士5dBuV。2.2.5.2
采用邻频传输的系统可取64士4dbuV。注:在强场强区的较高楼层可提高电平,以避免同频干扰。2.2.6
系统输出口频道间的电平差的设计值不应大于表2.2.6的规定。
系统输出口频道间电平差(dB)
任意频道
相邻频道
超高频段
甚高频段
甚高频段中任意60MHz内
超高频段中任意100MHz内
接收天线
系统输出口电平差
2.3.1接收天线安装位置应设置在较高处,避开接收电波传输方向上的阻挡物和周围的金属构件,并应远离公路、电气化铁路、高压电力线以及工业干扰等干扰源。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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