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995-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995-2001
中文名称:出口节日装饰灯泡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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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节日
装饰
灯泡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995-2001.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estival decorative lamp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995规定了出口节日装饰灯泡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995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灯头不大于E26的出口节日装饰灯泡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06- - 1989螺口式灯头 的型式和尺寸
GB/T1483-1989螺口式灯头的量规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14196--1993 普 通照明灯泡的安全要求
GB/T15043--1994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节日装饰灯泡
用于成套节日灯饰以提供照明或其他装饰效果的灯泡。
3.2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4抽样
4.1抽样条件
4.1.1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分为外观检验与性能检验。提交抽样的批应经厂检合格,包装人库,并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1.2 型式试验
提交抽样的应是每个检验周期第一批提交交收检验的检验批,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4.2抽样方案
按GB/T 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从正常检查开始,检查严格度按GB/T 2828-987中4.6.3执行。
4.2.1 开箱数按GB/T 2828特殊检查水平S-3确定。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995—2001
出口节日装饰灯泡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estival decorative lamp for export2001-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节日装饰灯泡检验规程
SN/T0995--2001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0千字2002年5月第一版2002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4401定价6.00元网址bzcbs.com
侵权必究
版权专有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SN/T0995-2001
本标准是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0002一1999《出口机电商品检验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同时参照UL588《圣诞树及成套装饰性照明器材》(第17版)、GB14196-1993《普通照明灯泡的安全要求》SN/T0745—1999《出口成套节日灯饰检验规程》及其他相关标准而制定。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出口节日装饰灯泡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强调了节日装饰灯泡与普通照明灯泡及普通装饰灯泡的不同之处,适应出口节日装饰灯泡检验的新情况,为该商品的出口检验提供适当的、统一的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俊杰、沃泉云。本标准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节日装饰灯泡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estival decorative lamp for export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节日装饰灯泡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SN/T0995—2001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灯头不大于E26的出口节日装饰灯泡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406—1989螺口式灯头的型式和尺寸GB/T1483—1989螺口式灯头的量规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14196-1993普通照明灯泡的安全要求GB/T15043-1994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节日装饰灯泡
用于成套节日灯饰以提供照明或其他装饰效果的灯泡。3.2检验批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4抽样
4.1抽样条件
4.1.1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分为外观检验与性能检验。提交抽样的批应经厂检合格,包装人库,并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1.2型式试验
提交抽样的应是每个检验周期第一批提交交收检验的检验批,检验周期为六个月。4.2抽样方案
按GB/T2828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从正常检查开始,检查严格度按GB/T2828—1987中4.6.3执行。
4.2.1开箱数按GB/T2828特殊检查水平S-3确定。4.2.2交收检验的标志、外观和燃点检验样本按GB/T2828特殊检查水平S-4确定,其余项目样本按GB/T2828特殊检查水平S-3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30批准2002-06-01实施
SN/T0995
—2001
4.2.3交收检验合格质量水平AQL值的确定A类不合格:不允许
B类不合格AQL=2.5
C类不合格:AQL=6.5
4.2.4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见表1。表1型式试验项目及合格判定bzxZ.net
4.3抽样方法
样本大小
试验项目
灯泡温升
允许不合格数
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由4.2.1确定的开箱数,然后从箱中随机抽取4.2.2确定的样本。5检验
5.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试验。5.2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2。5.2.1
表2交收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对意外接
触螺口灯
座的防护
质量要求
灯泡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或额定电流应清晰完整标于产品或包装上
玻壳表面应洁净,无明显畸形、玻璃疵点,同一规格的灯泡长短、直径、形状基本一致,且不应有锋利的尖端灯泡染色的漆层均匀,色泽光亮、鲜艳,不应有流挂、起皱、剥落和气泡
灯头金属部分不应有严重的锈蚀现象灯头不应变形或机械损伤,灯头与玻壳结合应牢固,不松动,且基本在同一条轴线上
灯芯应平直,灯丝不应碰到玻壳,不应从灯丝架上脱落灯泡的引线不应有脆断现象
灯泡内不应有可移动的异物
用于并联灯饰的灯泡内不应有引起灯丝短路的自由移动体灯泡的分流电阻丝与灯丝支架配合良好,不应松脱在额定电压下,同一规格灯泡的亮度应基本一致,不应有特亮泡或暗泡
灯泡在额定电压下不应不发光
灯泡应能承受115%额定电压的瞬时冲击而不损坏对于带螺口灯头的灯泡,其灯头外形尺寸应符合GB1406的要求,灯泡使用安装时带电体不得外露,不致发生意外接触检验方法
通电视检
按GB/T1483中规
定的量规检验灯头
不合格分类
序号检验项目
耐扭力性
SN/T0995—2001
表2(完)
质量要求
用于串联产品的灯泡的功率应不超过其额定功率的士10%在灯头与玻壳之间采用焊泥粘结时,粘结应牢固,对于未经燃点的灯泡应能经受下列扭矩而灯头不发生松动灯头型号
扭力矩
5.2.2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5.3检验结果的判定
5.3.1交收检验
检验方法
按GB/T15043-
1994中5.1执行
按GB14196—1993
中5.3.1执行
不合格分类
分别对A类、B类和C类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当A类、B类和C类均合格时,判该批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3.2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判定见表1。
6不合格的处置
6.1-将合格批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更换为合格品。6.2不合格批经返工整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7其他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六个月。A1灯泡温升
SN/T 0995-2001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型式试验
在环境温度为25℃下,在1.05倍额定电压下连续燃点,待灯泡各部分达到热稳定后,即温度变化率小于1℃/h,用温度计(精度为士1℃)测出每个灯泡玻壳的最高温度,其温升不应超过100℃A2寿命
在常温下以1.2倍额定电压连续燃点10h,灯泡应工作正常。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14401
SN/T0995-2001
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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