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091-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091-2002
中文名称:进出口鱼糜制品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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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鱼糜
制品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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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091-2002.Rules for inspection of surimi product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1091规定了进出口鱼糜制品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1091适用于以鱼糜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进出口鱼糜制品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7-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 血性弧茵检验
GB/T 5009. 15--1996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 17-1996食 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2457- - 1990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T 14769- -19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14771- -1993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15984-1995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SN/T 0168--1992出 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T0169--1992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T0170-1992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茵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
SN/T0172--1992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SN/T0173-1992出口食品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
SN0330--1994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
3检验要求
3.1检验场所应自然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无异昧干扰,清洁卫生,具有防蝇、防虫设施。
3.2 检验操作台:台面应浅色、平滑、易清洁、耐腐蚀。
3.3电子天平或通用药物天平: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精度为1 g.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091—2002
进出口鱼糜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surimiproductfor importandexport2002-03-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鱼制品检验规程
SN/T1091--200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1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11千字2002年5月第一版2002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网址bzcbs.com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SN/T1091-2002
本标准是按照我国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写的。本标准对抽样、物理感官、微生物、化学等项目的检验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孔繁明、刘善文,李超秀。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鱼糜制品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surimi product for import and export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鱼制品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SN/T1091--2002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糜为主要原料,经加工面制成的进出口鱼糜制品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4789.7-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T5009.15-1996食品中锅的测定方法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12457-1990食品中氮化钠的测定方法GB/T14769-19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14771—1993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宿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15984—1995
SN/T0168-1992
SN/T0169—1992
SN/T0170--1992
SN/T0172—1992
SN/T0173—1992
SN0330-1994www.bzxz.net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苗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茵检验方法出口食品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
SN/T0376—1995
SN/T0377-—1995
SN/T0378—1995
出口水产品检验抽样方法
出口冷冻水产品重量检验方法
出口冷冻水产品解冻方法
SN0662—1997出口水产品中艳-137放射性活度检验方法射线能谱法3检验要求
3.1检验场所应自然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无异味干扰,清洁卫生,具有防蝇、防虫设施。3.2检验操作台:台面应浅色、平滑、易清洁、耐腐蚀。3.3电子天平或通用药物天平: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精度为1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盘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3-15批准2002-09-01实施
SN/T1091—2002
3.4温度计: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量程为土50℃,分度为0.5C。3.5白瓷盘、镊子、刀、刻度尺。4抽样
4.1感官、物理检验抽样
以报验批为检验批,进口国或合同(信用证)对抽样方法有规定的按进口国或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方法抽样,进口国对抽样方法未作具体规定的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抽样。4.2微生物检验抽样
4.2.1以感官检验批为检验批,每批抽取5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00g4.2.2抽样方法按SN0330进行。
4.3化学检验抽样
以感官检验批为检验批,每批抽取3个样品,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g。5检验
5.1感官物理检验
5.1.1包装与标志检验
5.1.1.1检验其外包装纸箱应清洁卫生、完整坚固、有无受到外来污染。5.1.1.2检验其内包装应密封,真空包装的应真空良好,有无破损及污染现象,排列应整齐,数量应与合同规定一致。
5.1.1.3检查应符合进口国的规定及合同(信用证)的要求,生产日期应与备货一致、工厂卫生注册编号应与货物报检单一致,应符合GB7718的规定。5.1.2温度检验
5.1.2.1冷库温度检验
检查冷库自动温度记录仪与冷藏库内温度计的温度应一致,达到规定要求。5.1.2.2冻品中心温度检验
抽取样品(不少于2箱),暨于0~20℃C场所,立即将溢度计探头插人箱内中心部位,待温度计指示不再下降时读数,以较高温度为准。5.1.3成品检验
将所抽样品按SN/T0378进行解冻,直至样品达到全部解冻状态为止。5.1.3.1色泽检验
解冻后的样品,放在白磁盘中,剪开包装袋封口,有内包装膜的需去掉内包装膜,检验色泽应正常和均勾,着色部分应符合合同要求。5.1.3.2组织和形态检验
在检验产品色泽的同时,检验应具有该规格品种特有的外观形态,长短、大小应均匀.检验其弹性。5.1.3.3杂质检验
检验产品有无外来杂质。
5.1.3.4滋味和气味检验
检验是否具有该产品品种应有之滋味及气味,有无异味。5.1.4规格检验
5.1.4.1以长度定规格:用尺逐一测定样品长度。5.1.4.2以单位重量只数定规格:对解冻样品称三份单位重量,逐个数只数。5.1.4.3以单只重量定规格:对解冻样品逐只称重。5.1.5重量检验
SN/T 1091-2002
对每袋样品计重,按SN/T0377进行。5.2微生物检验
如进口国对检验项目和方法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对检验项目有规定,对检验方法无规定的按下列方法执行。
5.2.1霍乱弧菌检验
按GB4789.7和GB15984进行。
5.2.2平板菌落计数检验
按SN/T0168进行。
5.2.3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茵检验按SN/T0169进行。
5.2.4沙门氏菌检验
按SN/T0170进行。
5.2.5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按SN/T0172检验。
5.2.6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按SN/T0173进行。
5.3理化检验
如进口国对检验项目和方法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对检验项目有规定,对检验方法无规定的按下列方法执行。
5.3.1总锅的测定
按GB/T5009.15进行。
5.3.2总汞的测定
按GB/T5009.17进行。
5.3.3盐分的测定
按GB/T12457进行。
5.3.4水分的测定
按GB/T14769进行。
5.3.5蛋白质的测定
按GB/T14771进行。
5.3.6放射性的测定
按SN0662进行。
6结果判定
将各项检验结果做好记录,依据标准或合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综合判定合格与否。SN/T10912002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进出口鱼糜制品检验抽样方案
1单元包装净重等于或少于1kg时抽样方案A1
4800或以下
4801~24000
24001~48000
48001~84000
84001~144000
144001~240000
240000以上
样品量
单元包装净重大于1kg,但不超过4.5kg时抽样方案A2
2400或以下
2401~15000
15001~24000
24001~42000
42001~72000
72001~120000
120000以上
样品量
3单元包装净重大于4.5kg时抽样方案A3
600或以下
601~2000
2001~7200
7201~15000
15001~24000
21001~42000
42001以上
SN/T1091-2002
样品量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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