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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613.2-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613.2-1996

中文名称: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性能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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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房间 空气 调节器 性能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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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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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613.2-1996.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erformance for import and export room air conditioners.
1范围
SN/T 0613.2规定了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性能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抽样和判定。
SN/T 0613.2适用于最大额定电压值为单相交流250V、制冷量在9000W(即7740kcal/h)以下,采用空冷冷凝器、全封闭制冷压缩机,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空调器。
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标准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7725-87房间空气调节器
3定义
3.1 检验批
提交检验的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一批产品称为检验批。
3.2 交收检验
实施检验的一种方式,由开箱检验和主要性能检验组成。
4抽样
4.1 抽样条件
出口空调器生产厂家必须提交产品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检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4.2抽样方案
抽样分为开箱检验抽样,主要性能检验和型式试验抽样两种;不合格分类为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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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613.2-1996
上海市技术配咨药报研究所
登泥号QT976556
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
性能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erformance forimport and export room air conditioners1997-02-13发布
199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T0613.2-1996
本标准是以GB/T7725—87和GB2828—87为基础,通过对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安全检验工作的实践而制定的检验规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安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饶玮、仇多军、刘川、陈寄生。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
性能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erformance forimport and export room air conditionersSN/T0613.2-1996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性能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抽样和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额定电压值为单相交流250V、制冷量在9000W(即7740kcal/h)以下,采用空冷冷凝器、全封闭制冷压缩机,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空调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标准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28一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7725—87房间空气调节器
3定义
3.1检验批
提交检验的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一批产品称为检验批。3.2交收检验
实施检验的一种方式,由开箱检验和主要性能检验组成。4抽样
4.1抽样条件
出口空调器生产厂家必须提交产品有效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检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4.2抽样方案
抽样分为开箱检验抽样,主要性能检验和型式试验抽样两种;不合格分类为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两种。
开箱检验的抽样数量应根据检验批产品的批量按GB2828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般检查水平1确定,其合格质量水平:
a)B类不合格:AQL=2.5
b)C类不合格:AQL=6.5
主要性能检验抽样一台,型式试验抽样三台,样品从开箱检验的抽样数里随机抽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02-13批准1997-05-01实施
5检验
5.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试验。5.1.1交收检验
SN/T0613.2-1996Www.bzxZ.net
应对抽取的样品按表1所列项目逐台进行开箱检验,主要性能检验按表2所列项目进行。表1
检验项目
包装明显破损与变形
不合格内容
包装箱外表面未用耐久的颜色,清晰地标明:a)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商标;b)重量(毛重及净重)
c)外形尺寸:长×宽×高;
d)制造厂商名称:
e)“小心轻放”,不可倒置”,“防潮”和堆放层数等有关标志
无防潮、防尘和防震措施
缺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应有附件不齐全:
a)影响使用的;
b)不影响使用的
产品型号与包装箱所标型号不符空调器放置与包装箱所标方向相反空调器无耐久性铭牌固定在明显部位或有铭牌却未清晰标示: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制造厂商名称、生产日期和编号:c)主要技术参数如制冷量、循环风量、制冷剂类型及注入量:
d)使用熔断丝的,缺熔断丝类别电镀件表面不光滑、色泽不匀,有剥落,明显划痕:a)严重:
b)轻微
装饰性塑料件表面不平整、色泽不匀,塑料老化,有裂痕或气泡:
a)严重;
b)轻微
零部件安装不牢固,管路间或管路与零部件相互摩擦或碰撞检验方式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制冷量
SN/T0613.2—1996
表1(完)
不合格内容
冷凝器片、蒸发器片梳边不齐:a)严重:
b)轻微
空调器内有异物:
a)影响运行:
b)不影响运行
面板出风口调节失灵或粘滞
控制旋钮调节失灵
外壳变形。或有毛边、尖锐角
压缩机启动时风扇电机不能同时运转热泵型空调器的电磁阀动作失灵、不能保证正常工作运行方式选择开关挡位接触不良,不能保证空调器按所选方式正常运行
不制冷或制冷运行异常
有制热功能的不制热
额定电压下限不启动
制冷系统出现制冷剂泄漏
多功能机型(包括除湿、净化等)任一功能不起作用遥控器任一功能不起作用
检验项目
制冷消耗功率
热泵制热量
热泵制热量消耗功率
电热制热消耗功率
最大运行制冷
热泵最大运行制热
性能系数(能效比)
技术要求
GB/T7725--873.2.2
GB/T7725—873.2.3
GB/T7725-873.2.4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3.2.13
5.1.2型式试验
对首次进口的机型或商检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进行型式试验。检验方式
测漏仪
不合格分类
试验方式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GB/T7725—87
对首次出口的机型或停产半年再次出口的,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动的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按GB/T7725中规定的内容进行。5.2检验结果的判定
按表1所列项目进行开箱检验时,以一台样品为一检查单位,凡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B类不合格,SN/T0613.2-1996
可能还同时有C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为-个B不合格品,凡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类不合格,但不具有B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为一个C类不合格品,根据检查结果统计出B或C不合格数,当出现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开箱检查合格;反之,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开箱检查合格时,应进行主要性能检验,若按表2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性能检验合格;若所检验项目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不合格,应对该检验批产品加倍抽取样品重复进行不合格项目的检验。若再次出现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若不再出现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性能检验合格。
:在型式试验中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反之则判定该产品型式试验合格。6不合格批的处置
6.1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不允许混入合格批中。6.2对不合格批,由接受检验的商检机构出具检验证书或不合格通知单。SN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1997年9月第一版
1997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1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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