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597-2020
中文名称: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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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
综合
服务区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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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597-2020.Specification for taxi integrated service area.
1范围
GB/T 39597规定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总体要求、服务功能要求、级别划分、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内容与要求、运营管理要求等。
GB/T 39597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与运营。出租汽车停靠点规划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2852.4城市客运术语 第4 部分:出租汽车
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 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6汽车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CJJ 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JGJ 64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T/T 816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3285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要求
4.1出 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设置应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确定出总体布局和功能定位。
4.2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应与土地利用相协调,合理解决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满足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用地。
4.3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选址应选择具有较强交通集疏散条件,兼顾可达性、便捷性的地段,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标准内容
GB/T39597—2020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axi integrated service area
2020-12-14 发布
2021-07-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焕焕、程国华、朱志强、虞明远、陈秀东、吕安琪、王蔚、陈志宇、耿、杨海龙、乔睿、石凌、贾毅、黄嘉、陈跃、陆元良、谢锁平、成旭、胡惠建、贺婷、李艳霞、苏田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总体要求、服务功能要求、级别划分、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内容与要求、运营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与运营。出租汽车停靠点规划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852.4 城市客运术语 第4部分:出租汽车
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CJ14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JGJ64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T/T816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32852.4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设置应结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确定总体布局和功能定位。
4.2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应与土地利用相协调,合理解决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满足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用地。
4.3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选址应选择具有较强交通集疏散条件,兼顾可达性、便捷性的地段,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4.4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的设计应体现经济实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安全可靠的理念。
4.5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建设应符合消防、卫生、节能、环保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服务功能要求
5.1 基本服务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提供停车、如厕、休息等基本服务功能。
5.2 拓展服务
有条件的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可选择提供餐饮、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服务、卫生保健、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清洁、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维修、能源补给等拓展服务。
6 级别划分
6.1 根据服务功能和服务规模的不同,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划分为一级服务区、二级服务区和三级服务区。不同等级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的功能和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一级服务区提供全部基本服务和表1中相应的拓展服务,提供不少于80个停车泊位;
b) 二级服务区提供全部基本服务和表1中相应的拓展服务,提供不少于40个停车泊位;
c) 三级服务区作为一级、二级服务区的重要补充,提供基本服务和不少于10个停车泊位。
一级服务区、二级服务区和三级服务区的服务功能及规模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服务功能及规模配置要求
服务功能 | 基本服务 (必选) | 拓展服务 (可选) | 服务规模 (停车泊位)
---|---|---|---
一级服务区 | 停车、休息、如厕 | 餐饮、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服务、卫生保健、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清洁、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维修、能源补给 | $ge$ 80个
二级服务区 | 停车、休息、如厕 | 餐饮、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服务、卫生保健、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清洁、出租汽车专用服务设施设备维修、能源补给 | $ge$ 40个
三级服务区 | 停车、休息、如厕 | 无 | $ge$ 10个
7 设施设备配置
7.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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