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84-1999
中文名称:出口筒装桑蚕经纬捻线丝外观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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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筒装
桑蚕
经纬
捻线
外观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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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84-1999.Rule for inspection of appearance of thrown warp and woof silk in cones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784规定了出口简装桑蚕(生丝)经纬捻线丝(以下简称出口简装捻线丝)的抽样、外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784适用于9根及以下其原料纤度33D(37 dtex)及以下的出口简装捻线丝外观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693- -1988纺织纱线的 标示
GB/T8694-1988纺织纱线及有关产品捻向的标示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纬线丝
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无捻生丝经并合加捻的本色丝。
3.2经线丝
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有捻生丝并合,再加捻的本色丝。
4捻线丝的标记
捻线丝的标记、符号按GB/T 8693规定执行。
捻向按GB/T 8694规定执行。
5抽样
5.1检验批
出口简装捻线丝以同一批原料生丝加工成同品种、同规格的捻线丝为--批,每批为10箱,也可20箱组批。
5.2抽样方法与数量
全批简装丝按50%抽取外观检验样简,即每箱各部位随机抽取样简30只,10箱共300只。待外观检验完毕后,将样简放回箱内。
标准内容
SN/T 0784—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筒装桑蚕经纬捻线丝外观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appearance of thrown warp and woof silk in cones for export
发布日期:1999-05-05
实施日期:1999-0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编写的。本标准在研究有关资料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外观检验方法,对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的处置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柳伟平、郎明芳、陆松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筒装桑蚕(生丝)经纬捻线丝(以下简称出口捻线丝)的抽样、外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9根及以下其原料纤度33D (37dtex) 及以下的出口筒装捻线丝外观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693—1988 纺织纱线的标示
GB/T 8694—1988 纺织纱线及有关产品的标示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纬线丝: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无捻生丝经并合加捻的本色丝。
3.2 经线丝:两根或两根以上的有捻生丝并合,再加捻的本色丝。
4 捻线丝的标记
捻线丝的标记、符号按GB/T 8693规定执行;纱线按GB/T 8694规定执行。
5 抽样
5.1 检验批
出口捻线丝以同一批原料生丝加工成同品种、同规格的捻线丝为一批,每批为10箱,也可20箱组批。
5.2 抽样方法与数量
全批筒装丝按50%抽取外观检验样筒,即每箱各部位随机抽取样筒30只,10箱共300只。待外观检验完毕后,将样筒放回箱内。
6 外观检验
6.1 设备
6.1.1 集光装置:光源装在集光灯罩内,以一定的距离使光线柔和地照射在丝筒上,其照度为500 ± 50 lx。
6.1.2 检验台。
6.2 检验方法
将按5.2抽取的样筒逐筒拆除包丝纸或纱套,放在检验台上,用手将筒子倾斜30°~40°,转动一周,检查丝筒的端面和侧面,以感官检定全批丝的外观质量。
7 检验结果的判定
7.1 出口捻线丝外观检验评等规定以批为单位,按照附录A,分为良、普通、稍劣和级外品。
7.2 外观检验评为稍劣者,则按物理指标所确定的等级再降一级;若按物理指标评为三级品者,则降为级外品。若外观检验评为级外品,则一律作级外品。
8 不合格的处置
8.1 凡不符合品种规格要求、原料混杂的丝批,应作级外品处置,并在检验单上注明。
8.2 发现定型或成形不良者,允许在退回整理的基础上复查一次。
8.3 出口捻线丝检验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超过者必须重新检验,方可出口。
附录A(提示的附录)
出口筒装捻线丝外观疵点范围及外观评等规定表
A1 出口筒装捻线丝外观疵点和批注范围
1. 松紧不一:单丝或股丝松紧不一,呈小麻花状,张力过大,光泽变异,丝条拉白。
2. 多根(股)与缺根(股):股线中出现比规定多根(股)或缺根(股),长度在1.5m及以上者。
3. 双线:双线长度在1.5m及以上者。
4. 污染丝:丝条被异物污染。
5. 成形不良:丝筒两端不平整,高低差4mm者,或两端塌边或有松紧丝层。
6. 缩曲丝:定型后丝条呈卷曲状。
7. 切丝:股丝中存在一根及以上的断丝。
8. 色不齐:同一丝筒内颜色程度差异较明显。
9. 色圈:筒与筒之间,颜色程度差异较明显。
10. 杂物飞入:废丝或杂物带入丝筒内。
11. 长结:结端长度在4mm以上。
12. 丝筒不匀:筒与筒之间重量相差在15%以上者,即:大筒重量 ÷ 小筒重量 × 100% > 15%。
13. 跳丝:丝筒一端丝条跳出,其弦长:菠萝形大头为50mm;圆柱形为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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