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779-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79-1998
中文名称:出口免熨烫服装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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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熨烫
服装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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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79-1998.Rules of the inspection of iron-free garments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779规定了出口免熨烫服装的外观质量、免熨烫效果和包装质量检验,以及抽样、检验条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779适用于纯棉及涤棉混纺材料制成的免熨烫服装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 1995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SN/T 0553- -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
SN/T 0554- -1996 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
SN/T 0556- -1996出口衬衫检验规程
SN/T 0557- -1996 出口便服检验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免熨烫服装
经家庭洗涤后无需熨烫即可恢复到适于穿着状态的服装。
4抽样
4.1.检验批
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
4.2抽样方法及数量
4.2.1免熨烫效果 检验从全批产品中随机抽取9件(套)。
4.2.2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按 SN/T 0553执行。
5检验
5.1 免熨烫效果检验
5.1.1检验工具
a)家用滚简式洗衣机
b)翻滚式干衣机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 0779--1998
上海市技术监督睛报研究所
登语号|QT
2000286
出口免熨烫服装检验规程
Rules of the inspection of iron-free garments for export1998-08-24发布
1998-12-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T0779—1998
本标准是根据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规定的免熨烫服装的洗涤条件和评定方法是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检验条件和产品要求制定的。在标准编写过程中,对免熨烫服装的外观质量检验和包装检验项目参考了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枫、郭黎明、王大路、李秀兰。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免熨烫服装检验规程
Rules of the inspection of iron-freegarments for exportSN/T 0779—1998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免熨烫服装的外观质量、免熨烫效果和包装质量检验,以及抽样、检验条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纯棉及涤棉混纺材料制成的免熨烫服装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251—1995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SN/T0553—1996出口服装检验抽样方法SN/T0554—1996
SN/T0556—1996
SN/T0557—1996
3定义
出口服装包装检验规程
出口衬衫检验规程
出口便服检验规程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免熨烫服装
经家庭洗涤后无需熨烫即可恢复到适于穿着状态的服装。4抽样
4.1.检验批
以同一合同在同一条件下加工的同一品种为一检验批。4.2抽样方法及数量
4.2.1免熨烫效果检验从全批产品中随机抽取9件(套)。4.2.2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按SN/T0553执行。5检验
5.1免熨烫效果检验
5.1.1检验工具
a)家用滚筒式洗衣机;
b)翻滚式干衣机;
c)免熨烫效果检测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8-08-24批准1998-12-31实施
5.1.2洗衣机洗涤程序wwW.bzxz.Net
a)洗涤温度:50℃士3℃,
SN/T0779—1998
b)洗衣粉量:40g(不含荧光增白剂的家庭用洗衣粉);c)洗衣物量:2kg(重量不足2kg时,需加入增重陪衬物):d)洗衣水量:18L;
e)洗涤时间:40min;
f)漂洗次数:4次,每次4/min;g)脱水时间:4.min。
5.1.3干衣机烘干条件
把试样放在干衣机内,在温度50℃士5℃下,烘干30~40min。取出后,在室温下挂置30min后进行评定。
5.1.4免熨烫效果评定条件和方法免熨烫效果评定条件:北光房间内使用悬挂式照明装置,灯光为4支1.2m长的40W白色5.1.4.1
荧光灯分成两列,其照度不低于7501x。评定用挂板表面用无光漆漆成灰色。色调符合GB251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规定的2级。检测设备参见图1。2.60
图1检测设备简图
单位:m
5.1.4.2免熨烫效果评定方法:将烘干后的试样挂在评定架上,检验人员与试样距离1m,目光平视,逐项进行检验。
5.1.5免熨烫效果检验
免熨烫效果检验见表1。
部位名称
裤(裙)腰
外型要求
领面平服,不起泡、不变形
袖面、袖开权平服,不起泡、不变形门襟平服,无明显起皱
袋面平整,袋与大身平服,不吃纵裤(裙)腰平整,不起泡、不变形序
5.2外观质量检验
部位名称
裤挺缝
缝纫线迹
SN/T 07791998
表1(完)
裤挺缝清晰
不吃纵
外型要求
面料平整,无明显起皱
装饰物、绣花
根据服装的款式按SN/T0556或SN/T0557执行。5.3包装质量检验
按SN/T0554检验。
6检验结果判定
无明显变形,不变色,不污染服装同件内色差不低于4级;
件与件之间色差不低于3一4级
全批质量根据免熨烫效果检验结果、外观质量检验结果和包装质量检验结果综合判定。三项同时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合格,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则判全批不合格。6.1-免熨烫效果检验结果判定
按表1所列检验项目对试样进行检验,其中任一项不符合检验要求,则判该件免熨烫效果检验不合格;经检验有2件不合格,则判该批服装免熨烫效果检验不合格。6.2外观质量检验结果判定
按照SN/T0553对全批外观质量进行判定。6.3包装质量检验结果判定
按照SN/T0554对全批包装质量进行判定。SN/TO779-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免熨烫服装检验规程
SN/T0779—199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案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1/2
字数7千字
1998年12月第一版1998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2438
定价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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