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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615-1996

中文名称:进出口黄、洋麻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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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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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615-1996.Rules of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jute and kenaf.
1范围
SN/T 0615规定了进出口黄、洋麻的定义、重量鉴定、取样和检验规则等。
SN/T 0615适用于进出口黄、洋麻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07-85纺织名词术语(麻部分)
3定义
3.1 黄麻jute
椴树科黄麻属黄麻[圆果种(corchorus capsularis)]植物和长蒴黄麻[长果种(corchorus olitorius)]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印度、孟加拉和尼泊尔国把圆果种黄麻称为“whitejute",把长果种黄麻称为“tossa jute").
3.2 洋麻kenaf
锦葵科木槿属洋麻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
3.3麻把(绞)长度
麻把中总根数的80%及以上能达到的长度,以cm表示。
3.4品级
表示黄、洋麻外观品质优劣的综合性指标,分别按纤维的色泽、强力、切割、脱胶程度及梳理等项目评定。
3.5异品种麻
与原检验品种不同的或留品种麻的麻纤维。
3.6 脱胶程度
表示黄、洋麻的品级指标之一,根据纤维中硬皮、斑疵含量多少或部位,以及夹生麻、胶梢轻重程度,对照文字标准评定。
3.7 斑疵
麻纤维在生长过程中,受到病虫害或风害以及机械损伤等原因所产生的疵点。
3.8 杂质
麻纤维以外的夹杂物,包括皮屑.麻骨、叶片及尘土等。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0615-1996 进出口黄、洋麻检验规程 Rules of inspec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jute and kenaf 1997-02-13发布 199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前言 我国进口黄、洋麻检验工作始于50年代,60年代进口麻数量有所增大,国别(孟加拉、印度、尼泊尔、泰国等)不断增多。进口黄、洋麻主要用来纺织麻制品出口创汇。为了保证今后进口黄、洋麻的质量,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按照 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要求,现对 ZBW31003—87《进口黄、洋麻检验规程》进行修订。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修订为“进出口黄、洋麻检验规程”。经查阅国际标准,仅有黄麻生产国——孟加拉国政府商贸部黄麻商会于1967年11月14日修订的,并通告自196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孟加拉黄麻(白黄麻、红黄麻)等级标准。本标准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向东、张少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黄、洋麻的定义、重量鉴定、取样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黄、洋麻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SN/T0615-1996 代替 ZBW31003—87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707—85 纺织名词术语(麻部分) 3 定义 3.1 黄麻 jute 椴树科黄麻属黄麻[圆果种(Corchorus capsularis)植物]和长黄麻[长果种(Corchorus olitorius)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印度、孟加拉和尼泊尔国把圆果种黄麻称为“white jute”,把长果种黄麻称为“tossa jute”)。 3.2 洋麻 kenaf 锦葵科木槿属洋麻植物、韧皮、纤维的统称。 3.3 麻把(绞)长度 麻把中总根数的80%及以上能达到的长度,以cm表示。 3.4 品级 表示黄、洋麻外观品质优劣的综合性指标,分别按纤维的色泽、强力、切割、脱胶程度及梳理等项目评定。 3.5 异品种麻 与原检验品种不同的或留品种麻的麻纤维。 3.6 脱胶程度 表示黄、洋麻的品级指标之一,根据纤维中硬皮、瑕疵含量多少或部位,以及夹生麻、胶梢轻重程度,对照文字标准评定。 3.7 瑕疵 麻纤维在生长过程中,受到病虫害或风害以及机械损伤等原因所产生的疵点。 3.8 杂质 麻纤维以外的夹杂物,包括皮屑、麻骨、叶片及尘土等。 3.9 皮屑 因漂洗不净,夹附在麻纤维上的表皮。 3.10 麻骨(麻屑) 未除去的碎麻杆及枝杆。 3.11 切割 麻基部粗老纤维的切除程度。 3.12 梳理 麻纤维的顺直整齐程度。 3.13 硬皮 与纤维粘连的干硬表皮。 3.14 硬条 长条状硬皮。 3.15 硬块 麻上粘连成块状的部分。 3.16 胶梢 脱胶偏生的黄麻梢部。 3.17 夹生麻 局部脱胶不良的麻。 3.18 麻根 从黄麻上切下的根部。 4 重量鉴定 4.1 称重数量 2500包及以内按10%抽重;超过2500包,其超过部分按5%抽重。 4.2 衡器 a) 磅秤:最大称量500kg或1000kg,最小分度值分别为0.25kg或0.5kg; b) 台秤:最大称量5kg,最小分度值为10g。 4.3 衡器准备 衡器须置于平坦坚硬的地面上,按规定校准后方可进行衡重。 4.4 鉴重步骤 按照鉴重数量分等级、分客户逐包称计毛重(精确至0.5kg)、皮重(精确至0.1kg),作好记录,汇总码单。 4.5 计算 式中: W —— 总净重,kg; 平均毛重 —— kg; 平均皮重 —— kg; NR —— 总包数。 注:计算结果修约到一位小数。 5 取样 5.1 数量 5.1.1 同船、同合同、同客户、同等级作为一个检验批。 5.1.2 品质、长度、回潮率样品:按每个检验批件数的2%抽取,不得少于5件。 5.1.3 强力样品:在每个检验批的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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