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907-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907-2000
中文名称:进出口苎麻精干麻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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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苎麻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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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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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907-2000.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degummed ramie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0907规定了进出口苎麻精干麻的定义、取样及回潮率残油率、残胶率纤维支数和强力的检测方法等。
SN/T 0907适用于进出口苎麻精干麻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91.3-1997 纺织纺织材 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 3部分:通用
GB 5707-1985纺织名词术语(麻 部分)
GB6529-1986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1987数值 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苎麻精 干麻degummed ramie
生苎麻经过脱胶处理后得到的纤维。
3.2 外观品质 appearance quality
苎麻精干麻外表呈现的各种品质要素,如脱胶均匀度、纤维松散度及色泽等。
3.3残胶率residual gum content
精千麻中残留的胶质的重量对麻纤维干重的百分率。
3.4 残油率residual oil content
精千麻中残留的油的重量对麻纤维干重的百分率。
4抽样
4.1 抽样数量
抽样以批为单位。每批按报验数量随机从麻垛的上、中、下层及四周抽取,抽取件数依照下列规定:
50件及以下,抽取3件;51~400件,每增加50件,增抽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907—2000
进出口芦麻精干麻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degummed ramie for import and export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N/T0907—2000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W31001一1987《出口麻精干麻检验规程》的修订。本标准与原标准比较无大的技术路线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W31001一1987。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金龙、张念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芦麻精干麻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degummed ramie for import and export1范围
SN/T0907--2000
代替ZBW31001—1987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芒麻精干麻的定义、取样及回潮率、残油率、残胶率纤维支数和强力的检测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苎麻精干麻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291.3一1997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GB5707—1985纺织名词术语(麻部分)GB6529--1986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兰麻精干麻degummed ramie
生苎麻经过脱胶处理后得到的纤维。3.2外观品质appearancequality苎麻精干麻外表呈现的各种品质要素,如脱胶均匀度、纤维松散度及色泽等。3.3残胶率residual gum content精干麻中残留的胶质的重量对麻纤维干重的百分率。3.4残油率residual oil content精干麻中残留的油的重量对麻纤维干重的百分率。4抽样
4.1抽样数量
抽样以批为单位。每批按报验数量随机从麻垛的上、中、下层及四周抽取,抽取件数依照下列规定:50件及以下,抽取3件;
51~400件,每增加50件,增抽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401件以上,每增加100件,增抽1件(不足100件按100件计)。4.2仪器及工具
4.2.1天平,最小分度值0.01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2000-06-22批准2000-11-01实施
4.2.2开包钳、开包刀、塑料袋。4.3抽样方法
4.3.1品质样品
SN/T 0907—2000
将完好的麻包,用开包钳钳断铁丝(或铁皮),用开包刀割开包皮布,将表层精干麻扳开,然后从每个样包不少于三处抽取样品不少于500g,放入塑料袋待用,注明样品标记、批号、包号等。4.3.2回潮率样品
在样包中部约15cm以下深处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50g,迅速装入密封的塑料袋内,注明样品标记、批号、包号。
4.4样品处理
4.4.1品质样品
将样品依次理直,平铺在检验台上,把各麻束纵向均匀分成两部分,丢弃一部分,保留一部分。如此反复分留,直至保留部分合并总量为200g~300g为止。混合均匀,再分成以下两种试样。4.4.1.1物理性能试样
包括纤维细度、强力、分取混合样份数按下列规定:100件及以下1份,每份约100g=
101件以上2份,每份约100g。
物理性能试样,检验前需放置在试验用标准温湿度下吸湿平衡24h。检验也需在试验用标准温湿度下进行。
4.4.1.2化学性能试样
从混合的品质样品中均匀抽取总量约50g的试样一份。4.4.2回潮率样品
及时(不超过12h)从回潮率样品中称取试样50g。5检验
5.1外观品质
将品质样品置于北向自然光或模拟昼光下逐只对照成交小样,凭目测、手感及经验对精干麻的脱胶均匀度、纤维松散度和色泽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每只麻样均应检视其上、下两面及内层品质情况。成交小样应视为最低程度,被检麻样的质量三要素中如有一项低于成交小样,即作降级处理。5.2回潮率
5.2.1仪器
电热恒温烘箱:附有最小分度值0.01g天平和箱内称重装置。5.2.2实验步骤
将称重后的试样放入烘篮,置于烘箱内,开启烘箱电源,待温度上升至105℃时计录时间,箱内温度保持在105℃~110℃,烘至恒重。称重后按样号记录结果。5.2.3计算
回潮率计算式(1)如下:
式中:W—i
试样的回潮率,%;
G试样烘前质量,g;
G。—试样烘后质量,g。
G—G。
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二位。5.3纤维支数
(1)wwW.bzxz.Net
5.3.1仪器及工具
SN/T 0907—2000
5.3.1.1纤维长度切断器:切断长度40mm。5.3.1.2扭力天平:称量范围0mg~25mg最小分度值0.05mg。5.3.1.3稀梳:0.8针/mm~1针/mm。5.3.1.4黑绒板、玻璃板、镊子。5.3.2试样制备
5.3.2.1将混合试样整理顺直后平铺于检验台上,从精干麻基、稍对折处剪断,再向基部剪下10cm,均匀抽取纤维约10g。
5.3.2.2将麻束用稀梳梳理,除净游离纤维,并用镊子仔细地栋除并丝、杂质。5.3.2.3从梳理后的麻束中取出约300mg纤维,用手扯法将纤维反复扯理,舍去6cm及以下纤维,使之成为一端排列整齐、宽10mm~15mm的麻束。5.3.2.4将麻束平直放在切断器夹板中间,麻束与切刀垂直,整齐的一端露出约10mm,用手将麻束理直拉平,压下切断器切刀进行切断。切断之纤维(40mm)即为试样。5.3.3检验步骤
将试样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下衬黑绒板),计数纤维根数,依次逐一数500根纤维作为一组,捻成一团,放在扭力天平上称重并做好记录。每一试样计数两组。5.3.4计算
纤维公制支数计算式(2)如下:
纤维公制支数;
式中Nm
L—切断长度(40 mm),mm;
每组纤维质量,mg;
n—每组计数的纤维根数。
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整数,两组分别计算支数之后再计算平均结果。5.4断裂强力
5.4.1束纤维断裂强度
5.4.1.1仪器及工具
a)Y162型束纤维强力机。
b)扭力天平:称量范围0mg~5mg,最小分度值0.01mg。c)纤维长度切断器:切断长度40mm。d)稀梳:0.8针/mm~1针/mm。
e)隔距片:10mm。
f)黑绒板、玻璃板、镊子。
5.4.1.2试样制备:同5.3.2。
5.4.1.3仪器准备
(2)
将仪器调整至正常状态,用隔距片调整上下夹持器的距离为10mm,控制下夹持器的空载下降速度为300mm/min±5mm/min。
5.4.1.4试验步骤
a)将试样依次排成12个~13个小麻束,置于玻璃板上。b)依次将小麻束在扭力天平上称重约1.5mg,记录。c)将小麻束夹进上夹持器约10mm,然后将上夹持器挂在束纤维强力机的挂架上,小麻束的另一端夹入下夹持器中。夹持小麻束时,纤维保持伸直平行,放在夹持器中央部位,麻束宽约2.5mm。3
SN/T 0907--2000
d)扳动手柄,使夹持器下降,待小麻束断裂后记录断裂强力,读数精确至10gf。取下断裂小麻束,再依次继续拉其余小麻束,作好记录。共测试10次。各次断裂强力值应在1700gf士500gf之间,超差或每束中未拉断根数超过二根者,均作废,须重做试验。
5.4.1.5计算
平均束纤维断裂强度计算式(3)、式(4)如下:P
P: = G. × 9 000
式中:P。平均束纤维断裂强度.gf/d;P,麻束的断裂强度,gf/d
Q:麻束的断裂强力,gf;
G切断长度的麻束质量,mg;
L—麻束切断长度(40mm),mm。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二位。5.4.2单纤维断裂强度
5.4.2.1仪器及工具
a)Y161型单纤维强力机。
b)稀梳:0.8针/mm~1针/mm。
c)黑绒板、玻璃板、镊子。
5.4.2.2试样制备
a)同5.3.2.1。
b)同5.3.2.2。
(3)
(4)
c)从梳理后的麻束中取出约300mg纤维,用手扯法整理麻束,尔后将麻束分为15个小纤维束,置于玻璃板上,即为试样。
5.4.2.3仪器准备
将仪器调整至标准状态,用隔距片调整上下夹持器距离为30mm,控制下夹持器下降速度,使拉断每根纤维的时间为20s土3s。挂好100g平衡锤,选取1g的张力夹(预加张力的选取根据被测纤维断裂强力的大小来确定)。
5.4.2:4试验步骤
a)从15个小纤维束中,均匀随机抽取约150根纤维,排列在黑绒板上。b)用张力夹夹住纤维的一端,将纤维的另一端夹于上夹持器的钳口中,并将上夹持器挂在扇形板右侧刀口上,旋紧下夹持器,取下纤维张力夹。c)打开摆动杆制动器,转动调向阀柄,使下夹持器下降。纤维断裂后,记录断裂强力值,读数精确至刻度尺一格。然后将摆动杆制动器调向阀柄恢复原位。再依次拉其余纤维,并记录结果。共测试100根。纤维在钳口内滑脱或断裂在距钳口夹持点1mm以内时应作废,须重做试验。5.4.2.5计算
a)平均单纤维断裂强力
计算式(5)如下:
F=Wi×
式中:F-
平均单纤维断裂强力,gf;
+(5)
Wi——重锤质量,g;
A——强力标尺平均读数;
M——预加张力,g。
b)单纤维断裂强度
计算式(6)如下:
式中:Ps单纤维断裂强度,gf/d;F
-平均单纤维断裂强力,gf;
N试样公制支数。
SN/T 0907—2000
P,=F×9000
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二位。5.5残油率
5.5.1仪器及工具
5.5.1.1索氏萃取器:250mL,球型。5.5.1.2恒温水浴锅。
5.5.1.3电热烘箱。
5.5.1.4分析天平:最小分度值0.0001g。5.5.1.5干燥器、称量瓶、脱脂滤纸、镊子。5.5.2试剂配制
正已烷乙醇混合液(2:1):量取分析纯正已烷二份与分析纯乙醇一份混匀。5.5.3试样制备
(6)
每批从化学性能试样中分取三个5g的试样,分取的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将试样剪成约5cm长,分别放入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瓶内,置于105℃~110℃的烘箱内,烘至恒重(先后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0.0002g)。取出,迅速置于干燥器内,室温冷却30min士5min,称重并记录,经干燥后的样品即为残油率试样。
5.5.4试验步骤
5.5.4.1将试样分别同脱脂滤纸包好,放入索氏萃取器内,试样高度须低于溢流口10mm~15mm。5.5.4.2在烘干底瓶中加入150mL正已烷乙醇溶液,放在水浴锅内加热。水浴温度80℃~90℃,回流速度为(4~6)次/h,总回流次数不少于18次。从溶液开始滴落时计时,萃取3h。5.5.4.3萃取完毕后,取出试样,继续回流以回收正已烷乙醇混合液。尔后将底瓶取下,置于通风橱内风干。
5.5.4.4风干后的底瓶,在105℃~110℃烘箱中烘至恒重,取出并迅速放于干燥器中,室温冷却不少于30min士5min后称重并记录。
5.5.5计算
残油率计算式(7)如下:
式中:W——残油率,%;
G底瓶烘干质量,g;
G3底瓶加残油的烘干质量,g
G—试样萃取前干态质量g。
Wa-G_G
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二位。5.6残胶率
(7)
5.6.1仪器及工具
5.6.1.1三角烧瓶:500mL。
5.6.1.2球型冷凝管:250mL。
5.6.1.3电热烘箱,105℃土2℃。SN/T 0907—2000
5.6.1.4分析天平:最小分度值0.0001g。5.6.1.5分样筛:120目。
5.6.1.6称量瓶、玻璃干燥器、镊子。5.6.1.7煤气喷灯。
5.6.2试剂
2%氢氧化钠溶液(化学纯)。
5.6.3试样制备
每批从化学性能试样中分取三个5g试样,分取的试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将试样分别经脱脂处理烘干后称重,经脱脂烘干后的样品即为残胶率试样。5.6.4试验步骤
5.6.4.1将试样分别放入三角烧瓶中,加入2%氢氧化钠溶液150mL,装好球型冷凝管,煮沸3h。5.6.4.2取下三角烧瓶,冷却后将试样取出,分别放在分样筛上,用蒸馏水洗涤至中性。洗涤时不可丢失纤维。
5.6.4.3将冲洗后的试样,分别放入已知重量的烘干称量瓶中,在电热烘箱中烘至恒重。取出并迅速置于干燥器中,室温冷却不少于30min后,称重并记录。5.6.5计算
残胶率计算式(8)如下:
式中:Wa-
残胶率,%;
脱脂试样干态质量g;
W,= Gs_ Ge ×
G—试样提取出残胶后的干态质量,名。X100
计算结果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二位。6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芦麻精干麻检验规程
SN/T0907—200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3/4字数13千字2000年9月第一版2000年9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3285定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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