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620-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620-1996
中文名称:出口普通照明灯泡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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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照明
灯泡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620-1996.Rule for inspection of general service incandescent lamps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620规定了出口普通照明灯泡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
SN/T 0620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50 V以下,频率为50/60 Hz的出口普通照明灯泡(包括彩色灯泡)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方案(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248-87电光源的安全要求
GB 10681-89普通 照明灯泡
GBn 153-81白炽灯泡光电参 数的测量方法
QB 887-83装饰灯泡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提交检验批
在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类产品所汇集的一个批。
3.2代表性样品
为实施抽样检验,在代表性规格中抽取的代表该规格质量的单位产品。
3.3 单位产品
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
3.4不合格分类
按单位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程度,对不合格分为不允许、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
3.5随机抽样
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单位产品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等的抽样方法。
3.6 灯泡光中心高度
指灯丝的几何中心至灯头电触头顶端间的距离。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 0620—1996
广上海市技系盗督报研究
Q1976563
出口普通照明灯泡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general serviceincandescentlampsforexport
1997-02-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05-01实施
SN/T 0620—1996
本标准采用了GB10681-89《普通照明灯泡》、QB887—83《装饰灯泡》中的部分技术参数,同时参照IEC推荐标准64号《一般照明用钨丝灯》而制定。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出口普通照明灯泡交收检验的抽样方案、抽样水平、合格质量水平、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合格分类和检验结果的判定,特别强调了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较其他标准更完善、科学、合理,对出口普通照明灯泡的检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胜南、陈寄生、汤光新。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普通照明灯泡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general serviceincandescent lamps for exportSN/T0620—1996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普通照明灯泡检验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50V以下,频率为50/60Hz的出口普通照明灯泡(包括彩色灯泡)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28一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方案(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7248—87电光源的安全要求
GB10681-89普通照明灯泡
GBn15381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QB887-83装饰灯泡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提交检验批
在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类产品所汇集的一个批。3.2代表性样品
为实施抽样检验,在代表性规格中抽取的代表该规格质量的单位产品。3.3单位产品
为实施抽样检验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3.4不合格分类
按单位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程度,对不合格分为不允许、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3.5随机抽样
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单位产品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等的抽样方法。3.6灯泡光中心高度
指灯丝的几何中心至灯头电触头顶端间的距离。3.7灯泡的偏芯度
灯泡灯丝的几何中心应位于灯泡的轴线上,其不同轴度偏差。3.8灯头的偏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02-13批准1997-05-01实施
SN/T0620-1996
灯泡灯头与玻壳应在同一轴线上,其不同轴度偏差。4抽样
4.1抽样条件
出口灯泡企业必须提交检验批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报验数量应与实际数量相符)和有效合格例行试验报告(季),当对例行试验报告有疑义时,可以进行复验(一个、数个或全部项目),以复验结果判定是否符合抽样条件。
4.2抽样方案
采用GB2828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即通常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验结果随时执行转移规则。
4.3检查水平
4.3.1箱数:按GB2828特殊检查水平S-4确定,并进行外包装检验。4.3.2内包装、安全、外观及额定电压下通电检验样品数,应按GB2828一般检查水平I确定,从抽取的样箱中随机抽取样品。
4.3.3规格检查应按GB2828特殊检查水平S-2确定,从4.3.2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4.3.4光电性能测试,应按GB2828特殊检查水平S-3确定,从4.3.2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4.4合格质量水平
A类不合格
B类不合格
C类不合格
5检验
5.1交收检验项目
AQL值为2.5(包装、安全、外观和通电检验、规格、光电性能五组AQL均为2.5)AQL值为6.5(包装、外观和通电检验、规格、光电性能四组AQL均为6.5)AQL值为10.0(包装、外观和通电检验、规格、光电性能四组AQL均为10.0)按表1至表5所列内容,分为五组进行。包装检验项目见表1。
检验内容
包装箱破损、受潮、表面污染
前项缺陷轻微者
包装箱标志不完整、模糊不清
箱内产品型号、规格与标记不符内外包装文字或标志错误
箱内数量短缺
包装箱内有异物
批号不符、不清
检验方式
不合格分类
安全检验项目见表2。
灯头型号
初始扭力矩
SN/T 0620—1996
检验方式Www.bzxZ.net
扭力矩,N·m
绝缘电阻:(插口灯泡)
正常气候条件下(相对湿度为65%士15%)低于50Mn
防触电性能:
灯泡灯头上与带电体绝缘的金属壳体带电不合格分类
按GB10681中6.5检验
彩泡按QB887中3.4检查
普泡按GB10681中6.9检
验电装置或测电笔试验
防灯内短路:
灯泡内有能够引起灯丝短路或损坏玻璃壳的自由目测移动体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灯头的壳体与带电体之间和不同极性的带电体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灯头型号
标志: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mm)
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不清晰、不完整、不牢固用游标卡尺检验(精度不低
于0.02mm)
按GB10681中6.16检查
不充许
不充许
外观和通电检验项目见表3。
检验内容
灯泡的偏头度
玻壳直径:61mm以下大于4.5mm
76mm以下大于5mm
81mm以下大于5mm
91mm以下大于5.5mm
115.5mm以下大于6.5mm
131.5mm以下大于7.5mm
松头(胶粘不牢)
灯头金属部位氧化、锈蚀
灯泡内有异物(不影响安全)
玻壳不洁净,有斑点
灯泡电极引出线与灯头焊接不规范玻壳变形、颜色不均匀、涂色脱落、玻纹严重标志:
厂名或商标,不清晰,不完整
玻壳开裂、划痕
不亮(断丝、虚焊)
灯头耳朵松动
灯头耳朵脱落
灯头机械损伤
漏气(白烟)
特亮(灯丝局部短路)
荡丝(灯丝与钼钩脱落)
灯丝的光中心允差:
100W以下大于±3mm
150W~200W大于±4mm
300W以上大于±5mm
灯泡的偏芯度:
100W以下大于4mm
150W~200W大于5mm
300W以上大于6mm
灯泡电极引出线与灯头焊接质量差影响使用瞬时电压冲击后烧坏
SN/T0620-1996
检验方式
按GB10681中6.12检查
按GB10681中6.1检查
按GB10681中6.11检查
按GB10681中6.4检查
按GB10681中6.7检查
不合格分类
规格检查项目见表4。
检验内容
灯泡主要尺寸、灯头型号不符
光电性能检测项目见表5。
检验内容
普泡:大于110%小于130%额定值彩泡:大于115%小于135%额定值功率
普泡:大于等于130%额定值
彩泡:大于等于135%额定值
光通量:(彩泡不测)
根据GB10681中表2数值低于一级品光通量:(彩泡不测)
根据GB10681中表2数值低于合格品SN/T0620
—1996
检验方式
按GB10681中6.1检查
检验方式
按GBn153检测
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
注:在开箱检验时,遇到表1至表5中未列入的不合格项,可由工、贸、检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其不合格类别,并列入不合格品数累计判定。
5.2型式试验项目
按GB10681、GB7248规定检验。
5.3检验方法
出口普通照明灯泡的检验方式按表1至表5的规定执行。5.4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若在检验批中发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允许存在的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4.2根据A类、B类和C类不合格,分组统计出A类、B类和C类不合格品数,同时存在A类、B类和C类不合格的样品,按A类统计,同时存在B类和C类不合格的样品,按B类统计,若五组项目中的A类、B类及C类不合格品数均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组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R。),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注:包装检验的不合格样品数为内外包装累计数。5.4.3对于合格批,必须把该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剔除,并替换成合格品,恢复包装后方能出运。6不合格批的处置
经检验不合格批,必须进行全数返工整理,剔除或修复不合格品,并附返工整理记录,允许再次报验,复验只限一次。
7检验有效期
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或仓储条件不正常,虽不满一年,出运前需重新进行检验。
SN/T0620-199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1997年7月第一版
1997年7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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