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793.1-2020
中文名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第1部分:大气污染虑拟治理成本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553.97 KB
相关标签:
生态环境
损害
鉴定
评估
技术
指南
基础
方法
大气污染
治理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793.1-2020.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damage-Principal methods-Part 1: imputed abatement cost for air pollution.
1适用范围
GB/T 39793.1规定了大气污染虛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情形、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
GB/T 39793.1适用于污染物排放事实明确,但损害事实不明确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确定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范围、程度和损害数额的情形。本标准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中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评估可以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爆炸、焚烧等情形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可参照本标准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000.1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
GB 30000.1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
GB 30000.2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 20部分:严重眼损伤或眼刺激
GB 30000.2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GB 3000.27化学 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7 部分:吸入危害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位治理成本 unit abatement cost
工业生产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治理单位体积或质量的废气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等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处置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生的效益。
3.2
污染物数量 pollutant amount
大气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的排放量。对于无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数量指该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9793.1—2020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基础方法
第1部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damage Principal methods Part 1: imputed abatement cost for air pollution
发布稿
发布:2020-12-29
实施:2021-01-01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保护大气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情形、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前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可参照《关于虚拟治理成本法适用情形与计算方法的说明》(环办政法函〔2017〕1488号)执行,但持续性损害需按本标准执行。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情形、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排放事实明确,但损害范围、程度和损害数额难以合理确定的情形。
本标准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中已明确应急处置或治理费用的损害评估。
爆炸、燃烧等情形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0000.1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
GB 30000.19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
GB 30000.20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GB 30000.21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GB 30000.27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位治理成本 unit abatement cost
指工业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处理单位体积或质量废气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折旧及废物处置费用等,不包括固废综合利用收益。
3.2 污染物数量 pollutant amount
指大气污染物超标或违法排放产生的排放量;无排放标准时指污染物排放总量。
3.3 调整系数 adjustment coefficient
用于反映污染物危害性、环境敏感性及区域功能等因素,对治理成本进行修正的系数。
4 工作程序
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工作程序如下:
(1)方法适用性分析: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核实等确定排放事实及污染特征;
(2)确定污染物数量:基于监测数据、生产记录及调查结果确定排放量;
(3)确定单位治理成本:采用实际调查法或成本函数法测算治理费用;
(4)确定调整系数:根据污染危害、环境敏感性及功能区划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
(5)计算损害数额:依据污染物数量、单位治理成本及调整系数进行综合计算。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