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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 13-198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J 13-1986

中文名称: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Outdoor water supply design specification GBJ13-86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6-05-22

实施日期:1987-01-01

作废日期:2006-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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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P41室外给水、排水工程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TJ 13-1974;被GB 50013-2006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72页

标准价格: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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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J 13-198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GBJ13-198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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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I13—-86
(1997年版)
主编部门:上海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7年1月1日
5-1—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1号
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由上海市政「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关于发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6】80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由上海市建委负责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部门所属设计院、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修订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一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12月5日
范》TJ13一74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废除。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负责。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设字第546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主管,责成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组织修订组,对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TJ13—74(试行)进行修订而成。修订组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北京市市政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中国给水排水东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中国给水排水中南设计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航空部第四规划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湖北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所第十三个单位组成。
修订本规范时,根据我国给水工程的现实情况,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保留了原规范中适用的5—1—2
内容,删除、修改了部分条文,并增加了若干新的内容。修订过程中,曾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最后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邀请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七章和一个附录。原规范中有关冷却、稳定和软化、除盐部分,因已另有规范规定,故全部删去。本规范新列“水厂总体设计”一章,其中包括原规范第八章有关生产辅助构筑物的内容。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管理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一月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二节
原则·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水源选择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一般规定
()管井
()大口井
()渗渠
第三节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输配水
水厂总体设计
水处理
般规定
凝聚剂和助凝剂的投配
混凝、沉淀和清
-般规定
()混合
(Ⅲ)絮凝
(V)平流沉淀池
5—15
5-—1--6
5-~-1—7
1—10
-1—10
1—10
1—10
1—10
(V)异向流斜管沉淀池
(V)同向流斜板沉淀池
()机械搅拌清池
(训)水力循环澄清池
(X)脉冲澄清池
(X)悬浮澄清池
(XI)气浮池
第五节 过滤…
(I)一般规定
(I)快滤池
(Ⅲ)压力滤池
(N)虹吸滤池
(V)重力式无阀滤池
(W)移动罩滤池
第六节地下水除铁和除锰
(I)工艺流程选择·
(I)曝气装置·
(咀)除铁滤池·
(IV)除锰滤池·
第七节
附录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11
5-1—11
5-1—11
-1—11
5-1—11
5—1—11
-1—11
5—1—12
-1—-12
-1—12
-1—13
-1—13
—1-13
1—13
--1—13
1—13
—1--13
5--1—3
第一意 总 
第 1. 0. 1 条为指导我国给水事业的建设,使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党的针政策,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主义建设,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给水工程设计第1.0.3条给水工程设计必须正确处理城镇、工业与农业用水之间的关系,妥善选用水源,节约用地和节省劳动力。第1. 0.4条给水,T.程的设计应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10~20年,
对于扩建、改建的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能力。第1. 0. 5 条给水工程系统中统一、分区、分质或分压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形、水源情况、城镇和工业企业的规划、水量、水质、水温和水压的要求及原有的给水工程设施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第 1. 0. 6 条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系统(复用、循环或直流)的选择,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水体的保护,并应采用复用或循环系统。
第1. .7素给水工程设计应提高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降低能耗、降低凝耗、降低药耗,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给水工程设备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从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可靠性、降低能耗,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改普劳动条件和增加经济效益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及设备供应情况,妥普确定。对繁重和频繁的手工操作、有关影响给水安全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主要设备,应首先考虑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装置,第1.0.8系设计在地囊、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第 1. 0. 9 条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第 2. 0. 1 条设计供水量应根据下列各种用水确定:二、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二、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三、本删去
四、消防用水;
五、浇酒道路和绿地用水;
六、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凝失水量,第 2. 0. 2 条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和综合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当地国民经进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充沛程度,在现有用水定额基础上,结合给水专业规划,和给水工程发腰的条件综合分析确定;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情况下可采用表2.0.2-1和表2.0.2-2的规定
第2. 0.2A条域市供水中,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应根据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城市供水系统并结合现状供水曲线和日用水变化分析确定;在缺乏实际用水资料情况5—1-4
城市规模
用水情
量民生活用水定题(L/cep:d)
特大城市
最高日
平均甘
大城市
最高日
平均的
表 2. 0. 2-1
中、小城市
平均日
最高日
180~270140~210|160~250|120~190140~230|100~170140~200110~160|120~18090~140100~160|70~120~150120~16090~130100~14070~110140~180/110-
注;亡p表示*人\的计量单位。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L/cap·d)
城市规模
用水情税
特大城市
最高日
平均日
大城市
整高日
平均目
表 2. 0. 2-2
中、小城市
量高日
平均日bzxZ.net
260~410210~340 240~390|190310220~370|170~280190~
150~240170-~26
130~2)0150~~240/110~180
230/150~~250/120-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需生活用水。230100--170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瓷酒道路,绥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特大城市推:市区和近效区非农业人口100方及以上的城市」大越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 万及以上。不费100 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楼50万的城市,①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潮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巫、广东、广西、海南、上梅、云南、江苏、安徽、熏庆
二区包括:黑龙江、古林、江宁、北京、天棒、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重、医西、内巢古河套以东和甘南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最、青海、西蒙、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南黄河以西的地区。因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的情道加,下,最高日城市综合用水的时变化系数宜采用1.3~1.6,日变化系数宜采用 1. 1~1. 5,个别小城镇可适当加大。第2.0.3紊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推》的要求。
当按建筑层数确定生活饮用水管网上的最小服务水头时:层为10米,二层为12米,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4米。注;计算管网时,对单独高层变筑物或在高地上的建筑物所需的水压可不作为控制条件,为谢足上述建筑制的供水,订设量肠部加压装算。第2. 0.4素工业企业生产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可采用 25 ~ 35 升/人/班,其时变化系数为 2. 5 ~3.0。
工业企业内工作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应根据车间卫生特征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升/人/班,其延续时间为1小时。第 2. 0. 5 素公共建筑内的生活用水量,应按现行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执行。第 2. 0. 6 条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浇酒道路和缘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第 2. 0. 7 素
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
第 2. 0. 8 条β 城镇的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悬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合并计算,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可根据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第三章 水
第一节 水薄选择
第 3. 1. 1 条 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第 3. 1. 2 条
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量充沛可靠:
二、原水水质符合要求,
三、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宜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四、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五、取水、输水.净化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六具有施工条件。
第 3. 1. 3 条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繁盲目开采。第3.1.4条用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的保证率,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工业大用户的重要性选定,一般可采用90%~97%
用地表水作为工业企业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的保证率,应按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注;慎的设计枯水值量保证率,可机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第 3. 1. 5 系确定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和卫生防护,还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永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地下水取水构筑物
(1)一般规定
第 3. 2. 1 条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位于水质良好、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二、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三、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第 3. 2. 2 条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型式的选择,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各种取水构筑物型式一般适用于下列地层条件“、管井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大于5米,其底板埋膜深度大于15米;
二、大口并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在5米左右,其底板埋敷深度小于15米:
三、渗巢仅适用于含水层厚度小于5米,渠底埋藏深度小于6米,
四、浆室适用于有泉水露头,且覆蓝层厚度小于 5米。第 3. 2. 3条地下水取水树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有防止地面污水和非取水层水渗入的措施;二,过滤器有良好的进水条件,结构坚固,抗膚蚀性强,不易堵塞,
三、大口井、渗架和泉室应有通气措施;四,有测量水位的装鼠。
并群的运行应采用集中控制。
第3. 2. 4素
第 3. 2. 5 条 并群用虹吸管巢水时,虹吸管宜采用钢管。每条虹吸管的长度不宜超过500m,管内流速可采用0.5~~0.7m/s,水平管段沿水流方向的向上坡度不宜小于0.001.()管
第 3. 2. 6 条
从管井补给水源充足,透水性良好,且厚度在40m以上的中、粗砂及砾石含水层中取水,经抽水试验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分段取水。第3. 2. 7 案管并及其过滤管、过滤器和沉淀管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供水管并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 3, 2,B条管并并口应加设套管,并填入油麻、优质粘土或水泥等不透水材料封闭.其封闭厚度视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一般应自地面算起向下不小于3米。当并上直接有建筑物时,应自基础底起藓
第 3. 2. 9条自含有粉砂、细砂的含水层中取水的管井,当直接向管网送水时,在水系的出水管道上应设除砂和排砂装置。第 3. 2. 10 素采用管并取水时应设备用并,备用并的数量一般可按10%~20%的设计水量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口井。口
(直)大
第 3. 2. 11 条
大口并的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5米,其直径应根据设计水量抽水设备布置和便于施工等因素确定,但不宜超过10米。
第3.2. 12 条大口井的进水方式(井底进水、井庭井壁同时进水或并壁加辑射管等),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条件确定。有条件时宜采用并磨进水。
第 3. 2. 13 素 大口并并底反滤层宜做成凹弧形,反滤层可微3 ~4 层,每层厚度宜为 200~300 毫米。与含水层相邻层的反滤垦滤料粒径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d -—反滤层滤料的粒径,d:
-含水层题粒的计算粒径。
当含水层为细砂减粉砂时,;dsot为中砂附,d,一d3ot为粗砂时,d,一dzo(daodso、dea分别为含水层顺粒过筛重量累计百分比为40%、30%、20%时的颗粒粒径):两相邻反滤层的粒径比,宜为 2~4。第 3.2.14素大口井井璧进水孔的反滤层可分两层填充,滤料粒径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药第 3. 2. 13 条规定。第 3. 2. 15 条无砂灌凝土大口井适用于中、组砂及石含水层,其并壁的透水性能、阻砂能力和制作要求等,应通过试验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经验确定。
第 3. 2. 16 条大口并应设置下列肪止污染水质的措随:一、人孔应采用密射的盖板,高出地面不得小于 0. 5 米;二、并口周围应设不避水的散水坡,其宽度一般为 1. 5 米;在渗透士壤中,徽水坡下面还应填厚度不小于1.5米的粘土层。(N)渗
第 3. 2. 17条
用水要求。
渗巢的规模和布量,应考虑在检修时仍能满足渗渠中管渠的断面尺寸,应采用下列数据并经第 3. 2. 18 素
计算确定:
一、水流速度为 0. 5~0. 8m/s;二,充诱度为0. 51
三、内径或短边长度不小于 600mm。第 3. 2. 19 条
米/秒。
水流通过渗巢孔眼的流速,不应大于 0. 01第 3. 2. 20 条
渗渠外侧应做反滤层,其层数、厚度和滤料粒径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 3. 2. 18 条规定,但最内层滤料的粒径应略大于进水孔孔径。
第 3. 2. 21 病 集取河道表流渗避水的渗渠设计,应根据进水水质并结合使用年限等因察选用适当的阻塞系数。位于河珠及河漫潼的渗頭,其反滩层上部、应第 3. 2. 22 条
根据河道冲剧情况设量防护措施。5 - 1 --- 5
第 3. 2. 23 条 海渠的端部、转角和断面变换处应设置检查并。直线部分检查并的间距,应视谦渠的长度和断面尺寸而定,般可采用50米。
第三节地衰水取水构效物
第3. 3.1条地表水取水构筑物位量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基本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位于水质较好的地带;
二,靠近主流,有足够的水深,有稳定的河床及岸边,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三、尽可能不受泥沙、漂浮物、冰波、冰素、支流和威潮等影响求,
四、不妨碍航运和排洪,并符合河道、潮泊、水库整治规划的要五、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六、供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位于城镇和工业企业上游的清洁河段。
第 3. 3. 2 案从江河取水的大型取水构筑物当河道及水文条件复杂,或取水量占道的最枯流量比例较大时,在设计前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
第 3. 3. 3 条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应根据取水量和水质要求,结合河床地形及地质、河床冲溉、水深及水位变幅、泥钞及漂浮物、冰情和航运等因素以及施工条件,在保证安全可期的前提下,通过技术经挤比较确定。
第 3. 3. 4素取水构筑物在河床上的布置及其形状的选择,应考虑取,水工程建成后,不致因水流情况的改变而影响河床的稳定性。
第 3. 3. 5 条 江河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其设计洪水重现期不得低于100年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
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应根据水源情况和供水量要性选定,一般可采用90% ~99%。
第 3. 3. 6 系
设计固定式取水构筑物时,应考感发展的需要。取水构筑物应根据水源情况,采取防止下列情第 3. 3. 7 条
况发生的相应保护措癌:
一、漂浮物、泥沙、冰凌、冰素和水生物的阻塞二、洪:水冲刷、淤积,冰冻层挤压和雷击的破坏;三、冰凌、木筱和船只的撞击。在通航河道上,取水构筑物应根据航运部门的要求设量标志。第 3. 3. 8素
按下列情况确定
率边式取水泵进口地坏的设计标高,应分别一、当泵房在渠道边时,为设计最高水位加 0. 5 米;二、当系房在江河边时,为设计最高水位加浪高再加 0. 5 米,必要时尚应增设防止浪爬高的措施:三、当泵房在潮泊、水库或海边时,为设计最高水位加浪高再加 0. 5 米,并应设防止浪料高的措施,第 3. 3,9 奈位于江河上的取水构筑物最低层进水孔下缘距河床的高度,应根据河流的水文和泥沙特性以及河床稳定程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得小于下列规定:、侧面进水孔不得小于 0. 5 米,当水深较浅、水质较清、河床稳定、取水量不大时,其高度可减至 0. 3 米。二、顶面进水孔不得小于1. 0 米。第 3. 3. 10 条 位于潮拍或水库边的取水构筑物最低层进水孔下缘距水体底部的高度,应根据水体底部溉抄沉积和变迁情况等因素确定,但一般不宜小于 1. 0 米,当水深较浅、水质较清,且取水不大时,其高度可减至 0. 5 米。第 3. 3. 11 条。取水构筑物滤没进水孔上缘在设计最低水位下的深度、应根据河流的水文、冰情和课浮物等因素通过水力计算5—1-- 6
确定,并应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项面进水时,不得小于 0. 5 米,二、侧面进水时,不得小于 0. 3米;三、虹吸进水时,一般不宜小于1.0米,当水体封冻时,可减至0.5米,
注;①上述数据在水体对冻情况下应从冰展下峰起算;②溯治、水库,毒过或大江河边的取水构筑物,还应考虑风痕的影响第3.3.12条取水构筑物的取水头部宜分设两个或分成两格。进水间应分成数间,以利清洗。注;课荐物多的河道,相帮头部在水流方内直有较大间距,第 3. 3. 13 素取水构筑物进水孔应设置格栅,栅条间净距应根据取水量大小、冰获和漂浮物等情况确定,小型取水构筑物一般为30~50毫米,大、中型取水构筑物~般为80~120毫米。当江河中冰氯或源浮物较多时,榭条间净距宜取较大值,必要时应采取清除辑前积泥、累浮物和访止冰素阻塞的措施。第 3. 3. 14 条 进水孔的过机流速,应根据水中源浮物数量、有无冰、取水地点的水流速度、取水量大小、检查和清理格栅的方便等因素确定,一般宜采用下列数据;一、岸边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累时为0.2~0. 6米/秒;无冰類时为0.4~1.0米/秒,
二、河床式取水构筑物,有冰素时为 0. 1 ~ 0. 3 米/秒,无冰素时为 0. 2 ~0. 6米/秒。
格榜的阻塞面积应按 25%考虑。第 3. 3. 15 条β当需要清除透过格榭后水中的漂浮物时,在进水间内可设量平板式格网取艇转式格网。平板式格网的阻塞面积应按 50%考虑,通过流速不应大于0. 5米/秒,旋转式格网的阻塞面积应按 25%考虑,通过流速不应大于 1. 0 米/秒。
进水自流管或虹吸管的数量及其管径,应根据第 3. 3. 16 素
最低水位,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其数量不得少于两条。当一条管道停止工作时,其余管道的通过流量应满足事故用水要求。第 3. 3. 17 条 进水自流管和虹吸管的设计流速,一般不宜小于 0. 6 米/秒。必要时,应有清除淤积物的措施。虹吸管宜采用钢管,但埋入地下的管段也可采用等铁管。第 3. 3. 18 条 取水构筑物进水间平台上应设便于操作的闲阀启闭设备和格网起吊设备:必要时还应设清除泥沙的设随。第 3. 3. 19条当水激水位变幅大,水位碳落速度小于 2. 0米/时,且水流不愈、要求施工周期短和建造固定式取水构筑物有因难时,可考虑采用缆车或浮船等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第 3. 3. 20 素 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的个数,应根据供水规模、连络管的接头型式及有无安全贮水泄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第 3. 3. 21 骤活动式取水构筑物的缆车或浮船,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刚度,机级、管遵等的布量应考感续车或船体的平衡、机组基座的设计,应考意减少机组对缆车或船体的振动,每台机组均宜设在同基座上。
第 3. 3. 22 数 境车式取水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其位量宜选择在岸坡倾角为 10°~28°的地段;二、车轨道的坡面宜与原胖坡相接近;三、缆车麒道的水下部分应避免挖槽。当坡面有泥沙淤积时,应考虑冲沙设施
四、续车上的出水普与输水斜管间的连接管段,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橡胶软管或曲臂式连接管等五、缆车应设安全可募的制动装量。第 3. 3. 23 病。浮船式取水构筑物的位置,应选择在河岸较和停泊条件良好的地段。
浮船应有可率的锚固设施。浮船上的出水管与输水管间的连接管段,应根据其体情况,采用据臂式或阶梯式等。第 3. 3. 24 象山区浅水河流的取水构筑物可采用低坝式(活动坝或固定坝)或底栏栅式。
低坝式取水构筑物一般适用于推移质不多的山区浅水河流,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一般适用于大颗粒推移质较多的山区浅水河流。
第 3. 3. 25 条低坝位置应选择在稳定河段上。坝的设置不应影响原河床的稳定性。
取水口宜布置在坝前河床凹库处。第 3. 3. 26 条低坝的坝高应满足取水深度的要求。坝的泄水宽度,应根据河道比降、洪水流量、河床地质以及河道平面形态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冲沙闸的位量及过水能力,应按将主槽稳定在取水口前,并能冲走淤积泥沙的要求确定。
底栏栅的位置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纵坡大、水第 3. 3. 27 条
流集中和山洪影响较小的河段。第 3. 3. 28 条
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的栏榭宜组成活动分块形式。其间麟宽度应根据河流泥沙粒径和数量、廊道排沙能力、取水水质要求等因素确定,栏橱长度,应按进水要求确定.底栏栅式取水构筑物应有沉沙和冲沙设施。第四章
第 4. 0. 1 条选择工作水泵的型号及台数时,应根据逐时、逐日和逐季水量变化情况,水压要求,水质情况,调节水滤大小,机组的效率和功率因素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当供水量变化大时,应考感水泵大小搭配,但型号不宜过多,电机的电压宜一致。第 4. 0. 2 奈 水泵的选挥应符合节能要求。当供水水量和水压变化较大时,宜选用叶片角度可调节的水泵、机组调速或更换叶轮等措施。
第 4. 0. 3 素
泵房一般宜设一至二台备用水泵备用水泵型号宜与工作水泵中的大泵一致。第 4. 0. 4 条不得间断供水的泵舟,应设两个外部独立电源;如不可能时,应设备用动力设备,其能力应能满足发生事故时的用水要求。
第 4. 0. 5 条
要求起动快的大型水泵,宜采用自灌充水。非自灌充水水泵的引水时间,不宜超过5 分钟。第 4. 0. 6 条 水泵吸水管及出水管的流速,宜采用下列数值:一、吸水管:
直径小于250毫米时,为1. 0~~1. 2 米/秒;直径在250至1000毫米时,为1.2~1.6米/秒,直径大于1000毫米时,为1.5~2. 0米/秒。二、出水管:
直径小于 250 毫米时,为 1. 5 ~ 2. 0 米/秒;直径在250至1600毫米时,为2.0~2.5米/秒,宜径大于1600毫米时,为2.0~3.0米/秒。第 4. 0. 7 条 非自灌充水水系宜分别设置吸水管,设有三台或三台以上的自激充水水泵,如采用合并吸水管,其数目不得少于两条,当一条吸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吸水管仍能通过设计水量,
素系房内起重设备,可按下列规定选用:第 4. 0. 8系
、起重量小于 0. 5 吨时,设重固定吊钠或移动吊架;二、起重量在 0. 5 至 2 吨时,设置手动起量设备;三、起重量大于2吨时,设置电动起重设备注;起品高度大、吊运距高长、起吊次数多或水夏双行排列的累房,可避当提高起吊的机横化水平,
第 4. 0. 9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电动机容量不大于55千瓦时,不小于0.8米;电动机容量大于55千瓦时,不小于1.2米。
二、当考虑就地检修时,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水泵机组宽度加 0. 5 米的通道,并应保证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三、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注:①地下式系房或活动式取水系房的机组间净距,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小;②电动机容量小于20干瓦时,机粗网净距可适当碱小,第 4. 0.10条当泵房内设有集中检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在周显留有宽度不小于 0. 7 米的通道。地下式房宜利用空间设集中检修场地。装有深井水泵的湿式竖并泵房,还应设堆放泵管的场地。泵房内的架空管道,不得阻碍通道和离越电气第 4. 0. 11 条
设备。
第 4. 0. 12 条
泵房地面层的地坪至屋谨突出构件底部间的净高,除应考虑通风采光等条件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其值不小于3.0米,二、当采用单轨起重机时,应保持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的物体顶部之间有 0. 5 米以上的净距,三,当采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应遵守第二规定外,还应考虑起望机安装和检修的带要,
第 4. 0. 13条 设计装有立式水泵的泵房时,除应符合上述条文中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一、尽量缩短水泵传动轴长度;二、水泵层的楼上设吊装孔,
三、设置通向中间轴承的平台和爬梯,第 4. 0. 14 素 管并泵房内应设预润水供给装置,泵房屋蓝上应设吊装孔。在条件许可时,可建成露天式。第 4. 0. 15 条 泵房至少应有一个可以搬运最大设备的门。第 4. 0. 16 条泵房内直径 300 毫米及 300 毫米以上的阅门。如启动频紫,可采用液压或电力驱动。第4.0.17条根据生产需要,水泵的运行可采用集中或自动控制。
第 4. 0. 18素
风和排水设施。
泵房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采暖、通泵房的防噪措施应符合现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工业企业噪声控设计规范》的规定第 4. 0. 19 条。设计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泵房时,其耐火等级和电源以及水泵的启动、吸水管、与动力机械的连接和备用等,还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 4. 0. 20 条向高地输水的泵房,当水泵设有止回阔或底阀时,应进行停泵水链压力计算,当计算所得的水懂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必须采取消除停泵水体的推施。停泵水谨消除装置应装设在泵房外部的每根出水总管上,且应有库存备用。
第五章 输 配 水
输水管巢线路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第 s: 0. 1 条
一、尽量缩短线路长度,
二、减少拆迁,少占农田
三、管巢的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第 5. 8. 2 条 从水源至城镇水厂或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输水管巢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平均时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当长距离输水时,输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计入管渠潘失水量。向管网输水的管道设计流量,当管网内有调节构筑物时,应按5—1—7
录高日最高时用水条件下,由水厂所负担供应的水量确定;当无调节构筑物时,应按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确定。注;上述糖水管集,当负有消防始水任务时,应分则包括清防补充流量或消防预。
输水干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当有安全贮水池第 5. 0. 3 条
或其他安全供水措施时,也可修建一条输水干管,输水干管和连通管管径及连通管根数,应按输水干管任何一段发生故障时仍能通过事故用水量计算确定。 城镇的事故水量为设计水量的 70%,工业企业的事故水量按有关工艺要求确定.当负有消防给水任务时,还应包括消防水量。
当采用明巢输送原水时,应有可的保护水质第 5. 0. 4 条
和防止水量流失的措施
第 5. 0. s 条 输水管巢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检查并和通气设施。检查并间距:
当臂径为700毫米以下时,不宜大于200米,当管径为700至1400毫米时,不宜大于400米。
非满流的重力输水管渠,必要时还应设置跌水并或控制水位的措施。
第 5. 0. 6 象 域镇配水管网宜设计成环状,当允许间断供水时,可设计为树技状,但应考避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 在树枝状管段的末蜡应装置排水阀。工业企业配水管网的形状,应根据厂区总图布置和供水安全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 5. 0. 7 条
城镶生活伙用水的管网,产繁与非生活伙用水的管网连接。
城镇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各单位自备的生活体用水供水系统直接连接
第 5. 0. 8 条
管道(渠)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旧钢管和旧将铁管
当 v<1. 2 米/秒时 :
t= 0.000912(
当 v≥1. 2 米/秒时,
t= 0. 00107zt
二、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和各种渠道式中—每米管道(集)的水头损失(米);d, —管道(巢)的计算内径(米),平均流速(米/秒),
R ——水力半径(米);
(5-8-1)
(5-8-2)
(5-8-3)
C -流速系数
浓爱土管和细然观慢土管的流连系数 C 可按第 5. 0. 9 素
下式计算:
(5-9-1)
一粗糖系数,
对各种渠道,流速系数 C 可按下式计算,CIR
(5-9-2)
式中 为一 一与染槽材料和状况有关的粗髓系数。y一---与 R和 n有关的指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ty=2. 5 -0. 13-0. 75 /R(Vn-0. 1)(5-9-3)
第 5. 0. 10 条 配水管网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计算,并应分别按下列三种情况和要求进行校核:一、发生消防时的流量和水压摄求;5—1-8
二、最大转输时的流量和水压要求,三、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时的事故用水量和水压要求。第5.0.11紊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落米;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第 5. 0. 12 条输配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根据水压、外部荷载、土的性质、施工维护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有条件时,宜采用承插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式自应力钢筋混疑土管等非金属管道。
第 5. 0. 13 条 承插式铸铁管一般宜采用橡胶圈、膨胀性水泥或石棉水泥接口,当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賣铅接口。承插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士管和承插式自应力钢筋混凝士管一般可采用橡胶圈接口。
第 5. 0. 14 条 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网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分段和分区检的阀门。配水管网上的阀门间距,不应超过5个消火栓的布置长度。
在输水管道和配水管网隆起点和平直段的必要位置上,应装设排(进)气闻,低处应装设泄水间。其数量和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
第 5. aα 15 条设计满流输水管道时,应考虑发生水谱的可能,必要时应采取消除水谨的措施。第 5. 0. 16 素 金属管道应考虑防离措施。当金属管道需要内防肩时,宜首先考虑水混砂浆村单。生活饮用水管道的内防腐不得采用有毒材料,
当金属管道敷设在腐蚀性土中、电气化铁路附近或其他有杂散电流存在的地区时,应考虑发生电烛的可能,必要时应采取阴极保护措瘫。
第 5. 0. 17 条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冰冻情况、外部载,管材强度及与其它管道交重等因素确定、露天管遵应有调节管进伸缩的设选,并应根据需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 5. 0. 18 条β 承插式管道在垂直或水平方间转弯处支墩的设置,应根据管径、转弯角度、试压标准和接口库摄力等因素逐过计算确定。
第 5. 0. 19 条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尽量避免穿过毒物污染及肩蚀性等地区,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城镇给水管道的平面布置和竖向标高,应符合第 5. 0. 20 条
城镇的管道综合设计要求,工业企业给水管道的平面布量和竖向标高,应符合厂区的管道综合设计要求。第 5. 0. 21 系 城镇给水管道与建筑物、铁路和其它管道的水平净距,应根据建筑物基础的结构、路面种类、卫生安全、管邀埋深、管径、管材、施工条件、管内工作压力、管道上附属构筑物的大小及有关规定等条件确定。 一般不得小于表 5. 0. 21 中的规定:第 5. 0. 22 察 给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当给水管与污水管平行设置时,管外壁净距不应小于 1,5 米。当给水管设在污水管侧下方时,给水管必预采用金属管材,并应根据土壤的渗水性及地下水位情况,虽善确定净距。裁5. 0.21
与始水管道的水平净距(米)
构境舒名称
铁路运期路提被肿
恢酶运期路暂披项
遵红路
低、中压煤气管(<1. 5公斤/米)改高压煤气管(1. 5~s. 0公斤/重米)高压燃气管(3. 0~8. 0公斤/重米)热力管
衡树中心
通及明杆
高压电杆支康
电力电缆
往,如旧姚慎的设计布量有围难时,在来取有效措随后,上述规定可适当降低。第5.0.23条给水管道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米。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米,套管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第 5. 0. 24 条当给水管道与铁路交叉时,其设计应按《铁路工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并取得铁路管理部门同意。第 5. 0. 25 素管道穿过河流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型式,有条件时应尽量利用已有或新建桥梁进行架设。穿越河底的管道,应避开锚地,一般宜设两条·按一条停止工作时,另一条仍能通过设计流量进行设计。管道内流速应大于不淤流速。管顶距河底的埋设深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一般不得小于 0.5米,但在航运范围内不得小于1.0米。并均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的设施。当通过有航运的河流时,过河管的设计应取得当地航运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应在两岸设立标志。第 5. 0. 26 素 在土基上,输配水管道一般应敷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在岩基上,应铺设砂垫层;对于淤泥和其它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地基,必须进行基础处理。第5.0.27条集中给水站设量地点,应考虑取水方便,其服务半径一般不大于50米。
第 5. 0. 28 条 城镇水厂内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送水曲线、自用水量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并应满足消毒的接触时间要求,当厂外无调节水池时,在缺乏资料情况下,一般可按水厂最高日设计水量的10%~20%计算。厂外调节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水厂送水曲线,用水曲线及消防储备水量等确定,当缺乏资料时,亦可参照相似条件下的经验数据确定。
第 5. 0. 29 条工业用水的水池和水塔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度、事故和消防等要求确定。第 5. 0. 30 条 清水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得少于两个,并能单独工作和分别泄空;如有特殊措施能保证供水要求时,亦可修建一个
第 5. 0. 31 条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和水塔,应有保证水的流动、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和避气等措施.第 5. 0. 32 案 水塔应设避雷装置。水厂总体设计
第六章
第 6. 0. 1 系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给水系统布局合理;
二、不受洪水威胁,
三、有较好的废水排除条件;
四,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六、少拆迁,不占或少占良田;七、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第 6. 0. 2 条 水厂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程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坡度:二、构筑物间距宜紧读,但应满足各构筑物和管线的施工要求,
三、生产构筑物间连接管道的布量,应水流顺直和防止迁回;四、与水厂生产附属建筑物(修理间、车库、仓库等)宜分别集中布置:
五、与水厂生活福利设施(食堂、浴室、托儿所等)应分开布置。第 6. 0. 3 条并联运行的净水构筑物间应配水均匀性。便
第 6. 0. 4 条加药间、沉淀池和滤池相互间的布置,宜通行方第6. 0.5条水厂排水一般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时可设排水泵站。
第6.0.6条水厂应考虑绿化,新建水厂绿化占地面积不宜少于水厂总面积的 20%。
清水池池顶宜铺设草皮。
第 6. 0. 7 素 本条删去。
第 6. 0. 8 素 各速筑物的造型宜简洁美观,材料选挥恰当,并考虑癌筑的群体效果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第 6. 0. 9 条水厂内应根据需要,设置滤料、管配件等需天堆放场地。
第 6. 0. 10 条锅炉房及危险品仓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 6. 0. 11 条 水厂内应采用水洗厕所,厕所和化粪池的位置应与净水构筑物保持大于10 米的距高。第 6. 0. 12 素 水厂内应设量通向各构筑物和附膜建筑物的道路。一般可按下列要求设计:一、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为3.5米,双车道为6米,并应有回车道。人行道路的宽度为1.5~2.0米。大型水厂般可设双车道,中、小型水厂一般可设单车二、车行道转弯半径不宜小于 6 米。第 6. 0. 13 条
城镇水厂或设在工厂区外的工业企业自备水厂周围,应设量增,其高度一般不宜小于 2. 5 米。第 6. 0. 14 条水厂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域市防洪标准,并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
第七章水处
第一节 一 般规定
第 *, 1. 1 素 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水质要求,参照相似条件下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研究确定。
注;高效度水处理,应按有关设计规范执行。第 7. 1. 2 素水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确定,必要时还应包括消防补充水量。城镇水厂和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自用水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和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以及构筑物类型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城镇水厂的自用水率一般可采用供水量的 5%~10% .第 7. 1. 3 素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按原水水质最不利情况(如沙峰等)时,所需供水量进行校核。第7.1. 4 条,设计城镇水厂和工业企业自备水厂时,应考虑任一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检修、清洗或停止工作时仍能满足供水要求。
第 7. 1. 5 系 净水构筑物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排泥管、排空管、溢流管和压力冲洗设备等。第7. 1. 6 条城镇水厂和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废水和泥液,应根据具体条件做出妥善处理,滤池反冲洗水的回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贫水地区应优先考虑回收。
第 7. 1: 7 条
净水构筑物上面的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第 7. 1. 8 素 在察冷地区,水处理构筑物应有肪冻指施。当采51— 9
暖时,室内温度可按 5 C 设计;加药间、检验室和值斑室等的室内遏度可按 15 C设计。
第二节 预 沉
第 7. 2. 1 条
当源水含沙量高时,宜采取预沉措感。当有天然地形可以利用,且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取蓄水措随,以供沙峰期间取用。
预沉措尴的选摔,应根燃原水含沙量及其组皮、第 7. 2. 2 条
沙峰持续时间、排泥要求、处理水量和水质要求等因素,结合地形并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沉抄,自然沉淀或凝素沉淀等。
第 7. 2. 3 条
预沉池的设计数据,可参照当地运行经验通过原水沉淀试验确定。
第 7. 2. 4奈预沉池一般可按抄峰持续时期内原水日平均含沙量设计(但计算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当原水含抄量超过设计值期间,必要时应考虑在预沉池中投加凝囊剂或采取其它设施的可能,
第三节β 凝聚剂和助摄剂的投配第 7. 3, 1 奈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疑紊剂或助疑剂,不得使处理后的水质对人体链康产生有害的影响;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的处理药剂,不得含有对生产有害的成份。第 7. 3. 2 素 囊事剂和助凝剂品种的选择及其用量,应根据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经验或原水凝素沉淀试验资料,结合当地药剂供应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 7. 3.3 条 凝素剂的投配方式可采用温投或于投。当湿投时,凝业剂的游解应按用药量大小、凝聚剂性质,选用水力、机械或压缩空气等搅拌方式。
第 7. 3. 4 素
湿投凝紊剂时,溶解次数应根据凝素剂用量和配制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每日不直超过 3 次。慢素剂用量较大时,溶解池直设在地下。 凝聚剂用量较小时,溶解池可兼作投药池。
第 7. 3. 5 条
固体重量计算)。
第 7. 3. 6 条
第 7. 3. 7 条
措施。
囊剂投配的推液浓度,可采用 5%~20%(按石灰宜制成乳液投加。
投药应设解时指示的计量设备和稳定加注量的第 7. 3. 8 素
与凝囊剂接触的池内壁,设备、管道和地坏坪,应根据凝聚剂性质采取相应的防广措施。第 7. 3. 9 素。 加药间必须有保障工作人员卫生安全的劳动保护措施当采用发生异真或粉尘的凝聚剂时,应在遗风良好的单独房间内制备,必要时应设量通风设备。加药间应与药剂仓库谢连,并宜事近投药点。第 7. 3. 10 条
加药间的地坪应有排水坡度。
第 7. 3. 11 条
药剂仓库及加药间应根据具体情况,设量计量工具和搬运设备。
药剂仓库的固定储备量,应按当地供应、运输第 7. 3. 12 条
等条件确定,一般可按最大投药量的 15~30 天用量计算。其周转储备量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确定,第 7. 3. 13 素计算体覆素剂和石灰贮发仓库的面积时,其堆放高度般当采用凝集剂时可为 1. 5~2. 0 米;当采用石灰时可为1.5米。
当采用机械摄运设备时,堆放高度可透当增加。第四节滤摄、沉淀和造清
(I)一规定
第 7. 4. 1 条
本节所指沉淀、漫清均系通过投加凝囊剂后的混凝流淀和混凝进清,
5-1—10
选挥抗淀池或澄清池类型时,应根据原水水质、第 7. 4. 2
设计生产能力、处理后水质要求,并考虑原水水温变化、制水均匀程度以及是否连续运转等因素,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碘定。
第 7. 4. 3 素 沉淀池和没清池的个数或能够单独排空的分格数不宜少于两个,
第 7. 4. 4 条 经过混凝沉淀或避清处理的水,在进入滤池前的浑浊度一般不宜超过 10 度,遇高浊度原水或低温低浊度原水时,不宜超过 15 度。当生产用水允许沉淀或漫清后水的浑浊度高于 10 度时,本节有关条文中的设计指标可适当放宽。第 7. 4. 5 条β 设计沉淀池和澄清池时应考虑均匀的配水和巢水。
第 7. 4. 6 素 沉淀池积泥区和准清池沉泥浓缩室(斗)的容积,应根据进出水的悬浮物含量、处理水量、排泥周期和浓度等因系通过计算确定。
第 7. 4. 7 条、当沉淀池和泄清池排泥次数较多时,宜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排泥装置,
第 7. 4. 8素
清范应设取样装置。
(1)泥
第 7. 4. 9 素
混合设备的设计应根据所采用的凝囊剂品种,使药剂与水进行恰当的急剧、充分混合。第 7. 4. 10 条
混合方式一般可采用水系混合或专设的混合设施。
()案
素凝池宜与沉淀池合理。
第 7. 4. 11 素
第 7. 4. 12 条
紫凝池型式的选择和絮概时间的采用,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或通过试验确定,第 7. 4. 13 条
设计隔板靠凝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絮凝时间一般宜为 20 ~30 分钟;二、絮凝池道的流速,应按由大到小的渐变流速进行设计,起增流速一般宜为 0. 5~0. 6 米/秒。末增流速一般宜为 0. 2 ~0. 3米/秒,
三,隔板间净距一般直大于 0. 5 米第 7. 4. 14 条 设计机械素凝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絮凝时间何一般宜为 15 ~20 分钟;二、池内一般设 3~4 档揽摔机;三、拌机的转速应根据浆板边缘处的线速度通过计算硫定线速度宜自第一档的0.5 米/秒逐渐变小至末档的 0. 2 米/秒,四、池内食设防止水体短流的设施,第 7. 4. 15 条设计折板素凝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絮凝时间一般宜为 6~15 分钟,二、素凝过程中的速度应逐段降低,分段数一般不宜少于三段,各段的流速可分别为
第一段;0. 25~0. 35米/秒;
第二段;0. 15~0. 25米/秒,
第三段:0.10~0.15米/秒
三、折板夹角采用90°~120*。
设计穿孔旋流款凝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第 7. 4. 16 条
一,素凝时间一般宜为 15 ~25 分缺,二、素凝池孔口流速,应按由大到小的渐变流速进行设计,起端流速一般宜为 0. 6 ~1. 0 米/秒,末端流速一般宜为 0. 2 ~ 0. 3米/秒
三、累凝池每格孔口应作上下对角交叉布置:四、每组素凝池分格数不宜少于 6 格。(N)平流沉淀池
第 7. 4. 17 条
平流沉旋池的沉淀时间,应根据原水水质、水温等,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宜为 1. 0~3. 0 小时。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可采用10~~25毫米/第 7. 4. 18 东
秒,水流应避免过多转折。
第 7. 4. 19 系 平流沉淀池的有效水深, 一般可采用 3. 0 ~3. 5米。沉淀池的每格宽度(或导流墙间距),一般宜为 3~8 米,最大不超过 15 米,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得小于 4;长度与深度之比不得小于10。
第 7. 4. 20 条系
平流沉淀池宜采用穿孔墙配水和溢流堰集水,溢流率-一般可采用小于500米/米·日。(V)异向流料管沉淀池
第 7. 4. 21 条
1000度的原水。
异向流斜管沉淀池宜用于辉浊度长期低于第 7. 4. 22 素
斜管沉淀区液面负荷,应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 9. 0~11. 0 米/米?·时。第 7. 4. 23 条 斜管谢计一般可采用下列数据;管径为 25 ~35毫米;斜长为1.0米倾角为60%。第 7. 4. 24 条 斜管沉淀池的湾水区保护高度一般不宜小于1. 0米;底部配水区高度不宜小于1. 5米。(M)同向流科板沉淀池
第 7. 4. 25 素
同向流斜板沉淀池宜用于辉浊度长期低于200度的原水。
第7. 4. 26条斜板沉淀区液面负荷,应根据当地原水水质情况及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经验或试验资料确定,一般可采用30~~40米/米”·时。
第 7. 4. 27 素斜板设计一般可采用下列数据一、斜板间距 35 毫米
二、斜板长度2.0~2.5米
三、沉淀区斜板倾角40°;
四、排泥区斜板顿角60°%
五、排泥区斜板长度不小于0.5米。第 7. 4. 28 察
同向流斜板沉淀池应设均匀集水的装,一般可采用管式、梯形加翼或纵向沿程集水等型式。(M)机械搅拌渣清池
第 7. 4. 29 条
度的原水。
第 7. 4. 30 条
机械搅拌接清池宜用于挥浊度长期低于 5000机械搅拌澄清池清水区的上升流速,应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 0. 8~1. 1 毫米/秒。第 7. 4. 31 系 水在机被揽拌造清池中的总停留时间,可采用1. 2~1. 5 小时。
第 7. 4. 32 条
搅拌叶轮提升流量可为进水流量的3~5倍,叶轮直径可为第二素凝室内径的70%~80%,并应设调叶轮转速和开启度的装量
第 7. 4. 33 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是否设罩机械刮滤装置,应根据池径大小、底坡大小、进水悬浮物含量及其颗粒组成等因素确定。
(VI)水力循环体湾池
第 7. 4. 34 条
水力循环澄清池宜用于浊度长期低于2000度的原水,单池的生产能力-般不宜大于7500米*/日。第 7. 4. 35 条 水力循环澄清池清水区的上升流速,应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 0. 7 ~1. 0 毫米/秒。第 7. 4. 36 条
水力循环查清池导流简(第二素凝室)的有效高度,一般可采用 3 ~4 米
第 7. 4. 37 条
水力循环滋清池的回流水量,可为进水流量的2~4倍。
第 7. 4. 38 条
于45°
第 7. 4. 39 条
原水。
水力循环准清池斜壁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X)脉冲灌清池
脉冲避清池宜用于辉浊度长期低于 3000 度的第 7. 4. 40 条脉冲渡清池清水区的上升流速,应按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0. 7~1.0毫米/秒。脉冲周期可采用30~40秒,充放时间比为第 7. 4. 41 条
3:1~4t 1。
第 7. 4. 42 条
脉冲清池的悬浮层高度和清水区高度,可分别采用1.5~2.0米,
第7.4.43条脉冲澄清池应采用穿孔管配水,上设人字形稳流板。
虹吸式脉冲澄清池的配水总管,应设排气装第 7. 4. 44 条
(X)悬浮澄清池
第 7. 4. 45 条 悬浮澄清池宜用于浑浊度长期低于 3000 度的原水。当进水浑浊度大于3000度时,宜采用双层式悬浮澄清池。第7.4.46条悬浮澄清池的上升流速及强制出水量比例,应根据进水悬浮物含量及其变化情况,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一般可采用表7.4.46的数据。景浮逹清油上升流速
1单层
清水区上升流迹
(壶米/秒)
0. 7~-1. 0
沉泥浓端室上升减速
(壶米/秒)
0. 6~ 0. 8
表 7. 4, 46
强制出水量占总
出水量的百分比(%)
20 ~ 30
25 ~ 45
第7.4. 47 条激浮清池单池面积不宜超过-150 米2。当为矩形时每格池宽不宜大于3 米。第 7. 4. 48系 清水区高度宜采用 1. 5 ~2. 0 米;悬浮层高度宜采用 2. 0~2. 5 米,悬浮层下部顿斜池壁和水平面的夹角宜采用50°~60%
悬浮泄清池宜采用穿孔管配水,水在进入澄清第 7. 4. 49 杂 3
池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
(X)气洋池
第 7. 4. 50 条
气浮池一般宜用于浑独度小于100度及含有藻类等密度小的悬浮物质的原水,第7.4.51条接触室的上升流速,一般可采用10~20毫米/秒,分高室的向下流速,一般可采用 1. 5~2. 5 毫米/秒。第 7. 4. 52 察 气浮池的单格竟度不宜超过 10 米;池长不宜超过15米;有效水深一般可采用2. 0~2. 5米。第 7. 4. 53 素 密气罐的压力及回流比,应根据原水气浮试验情况或参照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据气压力一般可采用2~4公斤/厘米*;回流比一般可采用5%~10%。游气释放器的型号及个数应根据单个释放器在选定压力下的出流量及作用范围确定。
第 7. 4. 54 条
压力溶气赚的总高度一般可采用3.0米,罐内需装填料,其高度一般宜为 1. 0~1.5米,随的截面水力负荷可采用100~150米/米?·时。
第 7. 4. 55 系
气浮池宜采用刮渣机排渣。刮渣机的行车速度般不宜大于5米/分。
第五节 过
(I)一般规定
供生活伙用水的过滤池出水水质,经消毒后,应第 7. 5. 1 系
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生产用水的过滤滤出水水质,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第 7. 5. 2 条。 滤池型式的选择,应根据设计生产能力、进水水质和工艺流程的高程布等因素,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糖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蚀性能,并不第7. 5. 3条
得含有有害成分,一般可采用石英砂、无烟煤和重质矿石等。第 7. 5. 4 素
快滤池、无阅滤池和压力滤池的个数及单个滤5—1—11
池面积,应根据生产规棋和运行维护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个数不得少于两个。
第7. 5. 5条滤池应按正常情况下的滤速设计,并以检参情况下的强制滤速校核。
注,正常慢况系指水广全部滤池进行工作;检修情况系指全部雄池中的一个或两个停产进行检修、中洗或翻砂,
遵泄的薄速及灌料姐成
拓英矽照
料过试
粒径(壶米)
d然小=0.5
d最t-1. 2
无烟煤
4鲁小- 0. 8
d胞大=1. 8
石英砂
4小 - 0. 5
d最大—1. 2
无烟爆
dm小= 0.
dat l. 6
d小+0. 5
盘质矿石
d腺小 -0. 25
d碰* = 0. 5
神料组成
不均匀系数K80
厚度(壶米)
300~400
覆 7. 5. 7
正常滤速腹制泄速
(米/时)(米/时)
8~10 10~14
10~1414~18
18~ 2020~ 25
注;糖群的相对病度为;无烟煤 1. 4~1. 6,石英砂 2. 6~2. 65,重质矿石 4. 7 ~ 5. 0 第 7. 5. 6 素
滤池的工作周期,宜采用12~24小时。第 7. 5. 7 条
滤池的滤速及滤料组成,宜按表7.5.7采用,第 7. 5. 8 条
快滤池宜来用大阻力或中阻力配水系统,大阻力配水系统孔眼总面积与滤池面积之比为 0. 20%~0. 28%;中阻力配水系统孔总面积与灌池面积之比为0:6%~0.8%。虹吸滤、无阅滤池和移动罩糖池宜采用小阻力配水系统,其孔眼总面积与滤池面积之比为1. 0%~1. 5%.第 7. 5. 9 条
水洗糖池的冲洗强度及冲洗时间,宜按表7. 5. 9采用,
当有技术经济依据时,还可增设衰面冲洗设施,或改用气水冲洗法。
水洗避池的冲洗难素及冲洗时间(水温为 34 C时)序
石英砂婆料过越
双层随料过裤
三层能料过游
冲抚要度
(升/砂·米)
注;当采用表面冲洗设值时,冲统骤度可取低值,表 7. 5. 9
神洗时间
(分钟)
②应考煤由于全年水激、水质变化因素,有滋当调策冲洗癌度的可能,①选挥冲选慢度应考感所用提临剂品种的因素,④账账率数值仅作设计计算用。第 7. 5. 10 案
每个滤池应设取样装量。
(I)快滤池
第 7. 5. 11 条快滤池冲洗前的水头损失,宜采用 2. 0~~3. 0米。每个滤池应装设水头损失计。第 7. 5. 12 奈
滤表面以上的水深,宜采用1.5~2.0米。第 7. 5. 13 表
当快滤池采用大阻力配水系统时,其承托层宜按表7.5.13采用。
5~1—12
(自上而下)
快源池大阻力配水系统承托展救径与厚度粒径(壶米)
15~ 32
谦托层厚度(壶米)
表7.5. 13
本层项面高度应高出配水系统孔眼 100第 7. 5. 14条大阻力配水系统应按冲洗流量设计,并根据下列数据通过计算确定
、配水干管(燥)进口处的流速为1.0~1.5米/秒;二、配水支管进口处的流速为 1. 5 ~~ 2. 0 米/秒1三,孔眼流速为 5 ~6 米/秒。
干管(渠)上宜装通气管。
第 7. 5. 15素 三层滤料滤池宜采用中阻力配水系统,第 7. 5. 16 条
三层滤料滤池承托层宜按表 7.5.16来用。三属津料速池承托唇材料、粒径与厚度改
(自上海下)
直质矿石
霞遗矿石
置质矿石
重质矿石
(意米)
度 (避米)
表 7. 5. 16
本展项面高度应高出配水系统孔眼 100注;配水素如用雄砖,其孔径为≤4 意来时,巢大层可不设,第 7. 5. 17 条洗砂槽的平面面积,不应大于滤池面积的25 %,洗砂糖底到滤料表面的距高,应等于滤层冲洗时的膨胀高度
第 7. 5. 18 察滤池冲洗水的供给方式可采用冲洗水泵酸高位水箱。
当采用冲洗水系时,水系的能力应按冲洗单格滤池考虑,并应有备用机组。
当采用冲洗水箱时,水箱有效容积应按单格滤池冲洗水量的1. 5 倍计算。
第 7. 5. 19 条 快滤池应有下列管(巢),其断面直根据下列流速通过计算确定:
0.8~1. 2米/秒;
—、进水管
二、出水管 1. 0~1. 5 米/秒
三、冲洗水管2. 0~2. 5 米/秒;四、排水管 1. 0~1. 5米/秒。
(直)压力滤池
第 7. 5. 20 条 压力滤池的设计数据,可参照本节有关规定执行。
第 7. 5. 21 条
第 7. 5. 22 条
当压力滤池的直径大于 3 米时,宜采用卧式(N)虹吸滤池
虹吸滤池的分格数,应按滤池在低负荷运行时,仍能满足一格滤池冲洗水的要求确定,第 7. 5. 23 条虹吸滤池冲洗前的水头损失, 一般可采用 1. 5米。
第 7. 5. 24 条
虹吸滤池冲洗水头应通过计算确定,一—般宜采用 1. 0 ~~1. 2 米,并应有调整冲洗水头的措施,第 7. 5. 25 系 虹吸进水管的流速,宜采用 0. 6 ~1. 0 米/秒;虹吸排水管的流速,宜采用 1. 4 ~~1. 6 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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