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077-92
中文名称:出口精艺裘皮动物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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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裘皮
动物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 0077-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artistic fur animal for export.
SN 0077适用于各种出口精艺裘皮动物裘皮标本。
1检验依据
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本规程检验。样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抽样及数量
2.1以箱计
1~10箱抽1箱;
10~20箱抽2箱;
21箱以上每增加20箱增抽1箱(不足20箱者,以20箱计算)。
2.2以个计
按5%抽取。
注:视品质差异,酌情增减抽样数。
3检验方法和要求
3.1 程序
先看姿态形象,再看毛绒和颜色,结合工艺,综合判定。
3.2 条件
在正常的光线下进行检验,避免在阳光直射和光线暗淡的场所进行。
3.3 检验
3.3.1以感官 检验为主。
3.3.2将制品放在工作台或拿在手上检验,视距须保持30~50cm左右。
3.4 要求
3.4.1.姿 态形象:眼、耳、鼻、口、身、腿、尾等部位造型逼真。
3.4.1.1粘毛、粘裘皮 :毛绒高低适中,稀密适宜,毛色协调,各部位的毛绒颜色应与原动物基本相似。
3.4.1.2粘毛、粘裘皮要匀称 、平展,不得起皱、掉毛、脱胶露底等;毛面清洁.无污染。
3.4.2坯模:成型的坯模必须结实 ,粘合牢固;裘皮缝制填充成型的,不开线、露线和变型,毛绒须平顺,填充物须干燥、清洁卫生,防止霉蛀;同种型号的坯模规格必须-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精艺裘皮动物检验规程(SN 0077-92)
Rule for inspection of artistic fur animal for export
代替 ZBY48002—86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出口精艺裘皮动物、裘皮标本。
1 检验依据
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本规程检验。样品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抽样及数量
2.1 以箱计:
1~10箱抽1箱;
10~20箱抽2箱;
21箱以上每增加20箱增抽1箱(不足20箱按20箱计算)。
2.2 以个计:按5%抽取。
注:视品质差异情况可适当增减抽样数。
3 检验方法和要求
3.1 程序
先看姿态形象,再看毛绒和颜色,结合工艺进行综合判定。
3.2 条件
在正常光线下进行检验,避免阳光直射及光线过暗的环境。
3.3 检验
3.3.1 以感官检验为主。
3.3.2 将制品放在工作台或手持进行检验,视距保持30~50cm。
3.4 要求
3.4.1 姿态形象:眼、耳、口、身、腿、尾等部位造型应逼真。
3.4.1.1 粘毛、粘裘皮:毛绒高低适中,稀密适宜,毛色协调,各部位毛绒颜色应与原动物基本相似。
3.4.1.2 粘毛、粘裘皮应匀称、平展,不得起皱、掉毛、脱胶露底等;毛面应清洁、无污染。
3.4.2 胚模:成型胚模必须结实,粘合牢固;裘皮缝制填充成型产品不得开线、露线或变形。毛绒应平顺,填充物应干燥、清洁卫生,防止霉变;同种型号胚模规格必须一致。
4 包装
内外包装大小应合适,能保护产品不变形,并符合长途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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