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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053-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053-92

中文名称:出口皮鞋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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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鞋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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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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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053-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shoe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053规定了出口皮鞋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案、检验规则和结果判定。
SN 0053适用于胶粘、模压、硫化、线缝等工艺制做的各种出口皮鞋、皮靴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6543瓦楞 纸箱
GB3903皮鞋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GB3904鞋类耐折试验方法:
GB 3905鞋 类耐磨试验方法:
GB 2703皮鞋 工业术语
QB 1002~1005胶粘皮鞋 、硫化皮鞋、线缝皮鞋、模压皮鞋,
3检验依据
3.1合同、信用证、确认函、成交小样。合同及信用证规定不明确或不具体的按本标准检验。
3.2QB1002~1005《出口皮鞋》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部标准一级品。
4抽样方案
4.1抽样方法
按GB2828中的-般检查水平I确定。一般采用分层法抽取代表性样品。
4.2抽样数量
根据申请检验批的批量,采用一次抽样方案,通常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查结果随时执行
GB 2828规定的转移规则。
4.3物理性能检验抽样
剥离强度按GB 3903执行。
耐折性能按GB 3904执行。
耐磨性能按GB 39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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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0053—92
出口皮鞋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shoes for export1992-11-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皮鞋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shoes for export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皮鞋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案、检验规则和结果判定。SN0053-92
本标准适用于胶粘、模压、硫化、线缝等工艺制做的各种出口皮鞋、皮靴的检验。2引用标准
GB2828
GB6543
GB3903
GB3904
GB3905
GB27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瓦楞纸箱
皮鞋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鞋类耐折试验方法
鞋类耐磨试验方法
皮鞋工业术语
QB1002~1005胶粘皮鞋、硫化皮鞋、线缝皮鞋、模压皮鞋3检验依据
3.1合同、信用证、确认函、成交小样。合同及信用证规定不明确或不具体的按本标准检验。3.2QB1002~1005《出口皮鞋》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部标准一级品。4抽样方案
4:1抽样方法
按GB2828中的一般检查水平Ⅱ确定。一般采用分层法抽取代表性样品。4.2抽样数量
根据申请检验批的批量,采用一次抽样方案,通常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查结果随时执行GB2828规定的转移规则。
4.3物理性能检验抽样
剥离强度按GB3903执行。
耐折性能按GB3904执行。
耐磨性能按GB3905执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条件
5.1.1检验用具:玻璃板,专用尺,皮革厚度表,检验台。5.1.2检验室光线适宜,阳光不能直射。照度不低于5001x或.正常视力50cm距离能看清针码。检验台必须能放置全箱皮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1-16批准1993-01-01实施
5.2检验流程:
SN005392
全箱皮鞋平放台上一→校样一→校对配码一→全观色差一逐双单只操作一→捏主跟、包头→审内底、外底一推底边一→审鞋跟→摸鞋内一看尺码标记-→量尺码长短一→试平稳一→看跷高一→同双平视→先主后次->先帮后底→比前帮、外底长短一看周围比后帮、后跟高低。5.3检验方法
5.3.1尺码以尺量为主。
5.3.2工艺以目测、手摸、捏、推为主。5.3.2.1粘合牢度以手指推为主,一手持鞋,一手食指、中指托住鞋底,拇指推鞋底边沿各部位。5.3.2.2四点平、头高低、两心稳。把鞋平放在玻璃板上,以手指头按鞋内心处,试有无颠跛不平,看头跷是否过高过低。
5.3.3检验数量
全部清点箱数;清点双数结合开箱进行。5.3.4检验包装
纸箱质量按GB6543瓦楞纸箱执行。5.3.4.1外包装:应清洁干燥,大小适宜,标记、批次清晰正确。牢固完整,适于长途运输。木箱、纸箱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逐一调换。
5.3.4.2内包装:应清洁,大小适宜,所列项目清晰,与实物相符。鞋盒、衬垫、隔纸、鞋袋质量、标记,号码是否符合规定。
5.3.5检验品质
5.3.5.1装箱尺码搭配,颜色有无错色,错配尺码,尺码长度是否与规定相符。5.3.5.2外观疵点、缺陷是否符合规定、用料、做工、植型、款式是否与小样相符。5.3.6检验物理性能
5.3.6.1剥离强度按GB3903进行。5.3.6.2耐折性能按GB3904进行。5.3.6.3耐磨性能按GB3905进行。6'结果判定
6.1缺陷分类
6.1.1A类缺陷:鞋内有钉,发霉,反硝(革面发白)错双,钉外露,单只,顺只。6.1.2B类缺陷:主跟软,内包头软,主跟上口硬,内包头上口厚,脱条,开胶,刀伤,碎口门,破伤,严重松面,起泡,钉脚不平,过硫,欠硫,喷硫,跟不牢,裂面,变色,掉色,变形以及影响穿用的缺陷。6.1.3C类缺陷:按GB2703和《产品质量缺陷名称》中除A类缺陷、B类缺陷以外各条,均属C类缺陷。
6.2结果评定:见表1~表3。
表1正常检查
A类缺陷(AQL=0.25)
281~500
501~1200
抽样数量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B类缺陷(AQL=1.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单位:双
C类缺陷(AQL=4.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12013200
32011000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SN0053-92
续表1
A类缺陷(AQL=0.25)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B类缺陷(AQL=1.0)
判定合格
加严检查bzxZ.net
A类缺陷(AQL=0.25)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判定不合格
B类缺陷(AQL=1.0)
判定合格
表3.放宽检查
A类缺陷(AQL=0.25)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判定不合格
B类缺陷(AQL=1.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单位:双
C类缺陷(AQL=4: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单位:双
C类缺陷(AQL=4.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单位:双
C类缺陷(AQL=4.0)
判定合格
判定不合格
6.3样品中发现任一检查项目的合格品数等于或小于对应的合格判定数时,判该批为合格,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其对应的不合格品数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6.4对判不合格的批、允许对全批整修返工后复验一次。6.5对判为合格批,被检出的不合格品及检验损耗品,要用合格品如数补足。6.6样品以双方为单位,一只不合格等于一双不合格。7检验时效
7.1检验单证有效期一般为二个月。7.2检验质量有效期为六个月,但过期三个月应折箱、查库、检查,霉雨季节尤应加强。附加说明:
SN0053—92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德昕、单卫国,(京)新登字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皮鞋检验
主规程
SN0053—9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外三里河)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厂印刷不得翻印
版权专有
开本880×12301/16
印张1/2.字数7千字
1993年6.月第一次印刷
1993年6月第一版
印数1-3000
书号:1550662-8802
定价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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