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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002-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002-2004

中文名称: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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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机电 商品检验 规程 编写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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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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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002-2004.General stipulations for drafting of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commodity.
1范围
SN/T 0002规定了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要求、结构、格式、编写顺序、内容、起草与表述方法。
SN/T 0002适用于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的编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200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 部分: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1.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检验监管模式mode of insp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由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规定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进出口商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
3.2检验方式mode of inspection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不同方式,如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型式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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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002—2004
代替SN/T0002—1999
20042165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
的基本规定
General stipulations for drafting of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commodity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编写规则
类别划分
检验依据
检验方式
4.5检验内容
5结构与格式
一般构成原则
结构和编写顺序
资料性概述要素
6.2规范性一般要素
6.3规范性技术要素
6.4资料性补充要素和其他补充要素目
附录A(资料性附录)进出口机电商品的分类A.1分类原则
进出口机电商品的分类
SN/T0002—2004
本标准代替SN/T0002—1999。
本标准与SN/T0002—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有较大修改:规定了根据进出口机电商品的分类编制检验规程;增加了检验规程的总要求;
SN/T0002-2004
检验规程的检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
一检验规程的检验依据《商检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附录A改为“进出口机电商品的分类”,-标推的结构、格式和章节的编排,按GB/T1.12000进行了修改;根据GB/T1.1一2000的要求,各要素均说明了其是必备或可选要素。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泽华、袁长祥、山巍、林德康、杜飞、王海生、徐蓓蓓。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002—1993;
SN/T0002-1999
SN/T 0002—2004
SN/T0002在实施过程中,对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的编写制定工作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商检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为了适应检验检疫标准化体系的要求,有必要结合检验工作模式的转变重新编写SN/T0002,建立新的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框架。另外,编写SN/T0002所依据的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于2000年发布了第三版。本标准根据GB/T1.1一2000对SN/T0002一1999进行了修订,在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上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V
1范围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
的基本规定
SN/T0002-—2004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要求、结构、格式、编写顺序、内容、起草与表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的编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200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GB/T1.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检验监管模式modeof insp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由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规定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对进出口商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3.2
检验方式
mode of inspection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不同方式,如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型式试验等。3.3
means of inspection
检验方法
依技术标准的要求而对商品实施具体检验的方法,如目测,测量,测试等。3.4
result determination
结果判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对检验结果与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作出的判定。3.5
compliance determination
合格判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对某一检验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种判定。3.6
型式试验typetest
对某一产品的某一特性按标准要求进行的全项目的检测与试验,且通常在同一样品上完成。3.7
周期试验
periodictest
在一定的周期内对某一产品的某一种或数种特性,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的部分项目检测试验。SN/T0002-2004
专项检测specifictest
专门针对产品特定的项目,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的检测。3.9
过程检验
procedure inspection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实施的检验。3.10
conformityinspection
一致性检验
对所检批的产品在原理、结构、材料、关键元器件等方面与已进行型式试验、周期试验、专项检测的产品的一致性所进行的检验。
检查check
对产品是否符合期望要求的一种验证,通常通过目测或测量来进行。3.12
complianceassessment
符合性评估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通过查验技术文件和必要的抽样检验,对商品的符合性作出判断和评价的活动。
符合性验证complianceverifica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证单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的活动。4基本要求
4.1编写规则
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T1.1-2000的规定。4.2类别划分
应按进出口机电商品行业标准体系的要求适当归类制定检验规程,类别划分参照附录A。4.3检验依据
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检验依据应为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尚未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参照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国内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进口国或者出口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规定检验依据。
4.4检验方式
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检验方式应与检验监管模式相适应。4.5检验内容
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检验内容应包括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欺诈的要求及相应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等项目。
5结构与格式
5.1一般构成原则
5.1.1在进出口机电商品行业标准体系中,检验规程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类,即覆盖一类商品,如照明设备、机床,工程机械等;第二个层次为种,即覆盖一种商品,如移动式灯具、钻床、挖掘机等。检验规程以一类商品为一个标准化对象。5.1.2检验规程的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a)在检验规程分为两个层次的情况下,同类商品通用要求作为一项标准的第一部分,该类商品中不同商品的特殊要求作为其他部分;2
示例1:
XXX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N部分:特殊要求
SN/T0002—2004
注:特殊要求仅适用于没有制定通用要求或通用要求不能覆盖该产品的检验项目的情况。对于能单独成一类,不归属某一类的商品则单独编制一个检验规程;b
示例2:
XXX检验规程
对于涉及某类(种)商品检验的一个特定方面,并且能够单独使用的特殊情况,也可将一个检验c
规程分成若干个部分。
示例3:
XXX检验规程
第1部分:电气安全检验
第2部分:电磁兼容检验
第3部分:环境保护检验
示例4:
XXX检验规程
第1部分进口检验
第2部分出口检验
5.2结构和编写顺序
检验规程的一般结构和编写顺序如下:资料性概述要素
规范性一般要素
规范性技术要素
资料性补充要素和
其他资料性要素
标准名称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要求\
检验方式2
抽样\
检验内容
合格判定
不合格的处置
其他”
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索引\
注和示例”
结果判定
1)可选要素,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征和制定标准的目的而定,可列为空章。2)若检验方式有两种以上,可分章编写。抽样条件
抽样方案
抽样方法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SN/T0002—2004
5.3格式
检验规程的格式应符合GB/T1.1一2000中附录H的规定。6起草
6.1资料性概述要素
6.1.1封面
每个检验规程均应有封面。检验规程的封面应符合GB/T1.1一2000中6.1.1条的规定。6.1.2目次
目次为可选要素,所列内容和顺序应符合GB/T1.1一2000中6.1.2条的规定。6.1.3前言
每个检验规程均应有前言,它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组成。特定部分应视情况依次给出下列信息:一如果标准分部分或系列出版,说明标准的结构;指明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程度和版本;说明对国际导则或其他类似标准、规范等文件的采用情况;
指明采用对象的主要技术差异及简要理由;说明标准代替或废除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说明与前版本的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情况;说明与其他标准或文件的关系;一指明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基本部分适当给出下列信息: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需要时可指明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果标准分部分出版,则应将上述列项中的“本标准.·\改为本部分6.2规范性一般要素
6.2.1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为必备要素。检验规程的名称参照附录A适当归类确定,标准名称通常如下:a)“进出口×X×检验规程”
示例1:“进出口阀门检验规程”b)
“进出口×××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示例2:“进出口工程机械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c)“进出口××X检验规程第N部分※※※的特殊要求”注:“案察滋”代表附录A的分类表中的某类商品中的一种商品。示例3:“进出口纺织机械检验规程第3部分细纱机的特殊要求”特殊情况下,检验规程要分为若干个单独部分的,可以如下:“进出口XX×检验规程第N部分进/出口检验”示例4:“进出口成套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进口检验”“进出口XXX检验规程”第N部分△A△检验”注:“△△△”代表不同检验内容,如安全,电磁兼容,环境保护和性能等。示例5:“进出口医疗设备检验规程第3部分电磁兼容检验”标准封面的名称下面,应书写英文名称。标准的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相符。英文名称采用下列用语.\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or import and export\4
6.2.2范围
范围为必备要素,应简要说明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采用下列用语:“本标准规定了。”
适用范围应说明本标准适用的商品种类名称。采用下列用语:“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也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
..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
6.2.3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0002—200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应列出技术要素中引用的、对使用该标准来说必不可少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文件,多数是标准的一览表,包括它们的标准编号(代号、顺序号、年号)和名称。具体引用方法见GB/T20000.3。
该一览表应由下列导语开头: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该一览表一般不应包括:
不是公开得到的文件;
一仅作为信息参考的文件;
一标准制定中仅作为参考的文件。这些文件可列在资料性附录中。6.3规范性技术要素
6.3.1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为可选要素。标准中应对现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尚无规定的定义,或虽有规定,但其内涵尚不完全适应进出口检验需要的定义给出说明,定义应由下列导语开头:“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示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型式试验typetest
对某一产品的某一特性按标准要求进行的全项目的检测与试验,且通常在同一样品上完成。周期试验periodictest
在一定的周期内对某一产品的某一种或数种特性,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的部分项目检测试验。6.3.2总要求bzxZ.net
总要求为可选要素,规定该类商品检验的总要求。它一般包含:安全要求
卫生及健康要求
环境保护要求
—技术性能要求(品质要求)
一数量、重量、包装等要求
一其他要求
6.3.3检验
检验为必备要素。
6.3.3.1检验方式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进出口机电商品的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逐批抽样检验、抽批抽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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