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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362.2-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362.2-95

中文名称:出口水煤浆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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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煤浆 检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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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362.2-95.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oal water mixture for export.
1本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362.2规定了出口水煤浆检验方法。
SN/T 0362.2适用于出口水煤浆检验。
2引用标准
GB 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 214煤中全 硫的测定方法
GB 476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GB 483煤质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3试验样 品的采取和制备
按SN/T0362.1《出口水煤浆采制样方法》采取和制备试验样品。
4水煤浆全水分、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三种全水分测定方法,其中A法作为水煤浆全水分测定的仲裁方法。
4.1方法提要 :试样在105~110C或145士5C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试样质量的减少计算全水分的百分含量,然后通过全水分含量计算水煤浆的浓度。
4.2仪器设备
4.2.1干燥箱 :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的范围内。
4.2.2浅盘:由不锈钢、铝板等耐腐蚀而又耐热的材料制成。也可以用市售不锈钢或搪瓷盘代替其面积能以大约小于0.5g/c㎡试样的比例容纳100g左右的试样。
4.2.3台称:分度值为0.2g
4.2.4干燥器 :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块状无水氯化钙)。
4.2.5玻璃称量瓶:直径为 70 mm,高为30~40 mm ,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4.2.6分析天平 :分度值为0.0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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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362.2---95
上汽市技术监督造塑研究所
登招号07966211
出口水煤浆检验方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coal water mixture for export1995-04-17发布www.bzxz.net
199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水煤浆检验方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coal water mixture for export本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煤浆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水煤浆检验。2引用标准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
煤质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3试验样品的采取和制备
按SN/T0362.1《出口水煤浆采制样方法》采取和制备试验样品。4水煤浆全水分、浓度的测定
SN/T0362.2-—95
本标准规定了三种全水分测定方法,其中A法作为水煤浆全水分测定的仲裁方法。4.1方法提要:试样在105~110℃或145士5C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试样质量的减少计算全水分的百分含量,然后通过全水分含量计算水煤浆的浓度。4.2仪器设备
4.2.1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土5℃的范围内。4.2.2浅盘:由不锈钢、铝板等耐腐蚀而又耐热的材料制成。也可以用市售不锈钢或糖瓷盘代替。其面积能以大约小于0.5g/cm2试样的比例容纳100g左右的试样。4.2.3台称:分度值为0.2g。
4.2.4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块状无水氯化钙)。4.2.5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0~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4.2.6分析天平:分度值为0.001g。4.3测定步骤
4.3.1方法A
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4.2.2)称取试样100g(称准至0.2g),并使盘中的试样均匀地展平。
将装有试样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4.2.1)中,并使浅盘前后左右的水平保持一致,以防水煤浆倾向一侧。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5h。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趁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4-17批准1995-10-01实施
SN/T0362.2-95
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30min,直至试样的减量不超过0.2g或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量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4.3.2方法B
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浅盘(4.2.2)称取试样100g(称准至0.2g)并使盘中的试验样品均匀地展平。
将装有试验样品的浅盘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50~160℃的干燥箱(4.2.1)中,并使浅盘前后左右的水平保持一致,以防水煤浆倾向一侧。在145士5℃和不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再从干燥箱中取出浅盘,趋热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15min,直至试样的减量不超过0.2g或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量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4.3.3方法C
用已知质量的干燥、清洁的称量瓶(4.2.5)称取试验样品10~12g(称准至0.001g)。打开称量瓶盖,将装有试验样品的称量瓶放入预先鼓风并加热到145士5℃的干燥箱中,在不断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h,再将称量瓶从干燥箱中取出,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min后,移入干燥器(4.2.4)中,继续冷却至室温(约30min)再称量。然后进行检查性的试验,每次试验(15min),直到试样的减量不超过0.001g或者有所增加时为止,在后一情况下,应采用增量前的一次质量作为计算依据。4.4结果计算
测定结果按(1)式计算
M,=G/G×100
式中:M.一水煤浆试样中的全水分,%;G-试样的质量,g
G—试样干燥后减轻的质量,g。4.5允许差
平行测定的差值不得超过0.5%。4.6水煤浆浓度的计算
水煤浆浓度按(2)式计算
S.c=100-M.
式中:S.c-—水煤浆的浓度,%:M.—水煤浆的全水分含量,%。
5水煤浆密度的测定
5.1方法提要
在密度瓶中装满样品于20℃恒温条件下测其质量,并在相同条件下测定同样容积水的质量,计算密度瓶容积。以样品质量除以密度瓶容积求得密度。5.2仪器及试剂
5.2.1分析天平:分度值为0.0001g#5.2.2密度瓶:100mL
5.2.3恒温水浴:温度控制在20土0.1℃5.2.4乙醇,乙醚;
5.2.5滤纸。
5.3测定步
5.3.1用洗涤液、水、乙醇、乙醚依次洗净密度瓶,干燥后带塞称量。5.3.2用新煮沸并冷却至稍低于20℃的蒸馏水注满密度瓶,不得带入气泡,插入玻璃塞后立即浸入20土0.1℃的恒温水浴中,使液面与毛细管齐平,恒温30min取出,用滤纸除去溢出毛细管的水,擦干后2
SN/T0362.2-95
称重,用减差法算出所含水的质量mz。5.3.3将密度瓶的水倒出,用乙醇、乙醚清洗干燥后,以试样代替水,同上操作,即得出试样的质量m1。5.4结果计算
样品密度P2o按(3)式计算:
一充满密度瓶所需试样的质量,g;式中:m-
m2—充满密度瓶所需水的质量,g;Po—--在20℃时蒸馏水的密度,g/cm\A-空气浮力校正值:PXV。
一空气的密度约0.0012g/cm,
V。密度瓶的容积:mz/Po。
5.5.密度的计算:
t℃时的密度按(4)计算:
式中:P-—样品在t℃的密度
P,=Pzo-0.00027(t20)
-样品在20℃时测得的密度;
水煤浆的温度密度校正系数(适用于20~40℃温度范围)。0.00027
在做多次测定时(使用同一密度瓶),不必每次测定V。或m2,只需不时校核这些数据是否仍维持恒定。
报告结果应精确至小数第四位,平行测定的差值不得超过0.0010。6水煤浆中煤的测定
6.1测定方法
6.1.1空气干燥水分、灰分、挥发分按GB212规定的方法测定。6.1.2全硫按GB214规定的方法测定。6.1.3发热量按GB213规定的方法测定。6.1.4氢按GB476规定的方法测定。6.2测定结果的换算
测定结果按GB483的规定进行换算。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日照)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尊英、梁锐昌、袁晓鹰、李宜轩、李尚文。(京)新登字023号
SN/T0362.2-199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1995年8月第一版
交1995年8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1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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