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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081-92

中文名称:出口铬鞣(蓝)湿革检验方法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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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蓝湿革 检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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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081-92.Method for inspection of chrome semi-tanned (blue) wet leather for export.
SN 0081适用于出口铬鞣(蓝)湿猪革、羊革的检验。
1抽样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1.1 抽样数量
1.1.1 感观检验抽样数量
1.1.11 50件(箱)以内的按10%抽取;不足10件(箱)的抽1件(箱);超过部分,按增加数增抽5%尾数不足1件(箱)按1件计。
等级比例不同的,按上述要求分别按等级比例抽取样品。
1.1.1.2未包装的蓝湿革按报验数量的10%抽取。
1.1.1.3 根据品质情况可酌情增减抽样数量。
1.1.2 物理、化学检验抽样数量
按感观检验抽样数量的2%抽取(不低于3张)。
1.2 抽样方法
1.2.1对成件(箱)的堆垛,视堆放情况,按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应抽的件(箱)数。
1.2.2未成件(箱)的 散货堆垛,根据每垛情况采用上中下或左中右等不同的部位,按规定比例抽取。
1.2.3理化检验项目的样品按GB4689《皮革成品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规定,在感观检验样品中抽取。
2检验
2.1仪器和工具
2.1.1理化检验项目的仪器和工具,按照GB 4689规定。
2.1.2感观检验 仪器和工具
电子量革机、量尺、工作台。
2.2 条件
检验场地,要求室内自然光线充足,避免阳光直射或光线太暗。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0081-92 出口铬(蓝)湿革检验方法 Method for inspection of chrome semi-tanned (blue) wet leather for export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铬(蓝)湿猪革、羊革的检验。 1 抽样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1.1 抽样数量 1.1.1 感观检验抽样数量 150件(箱)以内按10%抽取;不足10件(箱)的抽1件(箱);超过部分按增加数增抽5%。尾数不足1件(箱)按1件计。等级比例不同的按等级比例分别抽取样品。 未包装的蓝湿革按报验数量的10%抽取。 根据品质情况可酌情增减抽样数量。 1.1.2 物理、化学检验抽样数量 按感观检验抽样数量的2%抽取,不低于3张。 1.2 抽样方法 成件(箱)堆垛按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散货堆垛按上中下或左中右等不同部位按比例抽取。 理化检验样品在感观检验样品中按GB4689《皮革成品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规定抽取。 2 检验 2.1 仪器和工具 理化检验仪器按GB4689规定。 感观检验工具包括电子量革机、量尺、工作台。 2.2 条件 检验场地应室内自然光线充足,避免阳光直射或光线过暗。 2.3 物理、化学检验 按GB4689规定进行。 2.4 感观检验 2.4.1 程序 先看革面,后看革里,测量厚度与面积,结合伤残情况综合评定。 2.4.2 方法 样品革面朝上,颈部朝前平铺于工作台。 观察革面毛孔清晰度、颜色均匀性(应呈湖蓝色)、有无霉点及盐红现象。 检查革身柔软性、丰满度与弹性。 翻面观察革里平整性、清洁度及油腻感,有无粘毛等缺陷。 根据外观指标及全革利用面积百分比评定等级。 2.5 面积测量与计算 采用电子量革机测量面积;或用长乘宽互补法计算面积。 2.6 标准点厚度测定 按GB4689规定进行。 2.7 缺陷的测量与计算 按GB4692《皮革成品缺陷的测量和计算》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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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081-92 出口铬鞣(蓝)湿革检验方法 SN 0081-92 出口铬鞣(蓝)湿革检验方法 SN 0081-92 出口铬鞣(蓝)湿革检验方法 SN 0081-92 出口铬鞣(蓝)湿革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