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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009.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009.1-2009

中文名称:进出口商品鉴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第1部分:残损鉴定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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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商品 鉴定 检验 检疫 行业标准 编写 规定 残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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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009.1-2009.General rules for drafting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tandards of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Part 1 :Damage survey.
1范围
SN/T 0009.1规定了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构成、条文编排和编写原则。
SN/T 0009.1适用于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业标准的编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0009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 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GB/T 20000.3标准化工 作指南第3部分:引用文件
SN/T 2388.2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规程第2部分: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N/T 2388.2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 2360的本部分。.
4标准的构成
4.1一般构成和编写顺序
封面
目次
资料性概述要素
前言
引言
标准名称
规范性一般要索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格式
残损检验鉴定规程的格式应符合GB/T 1.1的规定。
5起草
5.1 资料性概述要素
5.1.1 封面
每项标准均应有封面,封面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字样和标准的标志、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标准编号、代替标准编号、发布8期、实施日期、标准的发布部门等。如果标准有对应的国际标准,还应在封面上标明一致性程度的标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由对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国际标准名称(使用英文)、一致性程度代号等内容组成。如果标准的英文名称与国际标准一致,则不标出国际标准名称。一致性程度的含义及其代号见GB/T 2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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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0009.1—2009
进出口商品鉴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第1部分:残损鉴定General rules for drafting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standards of survey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Part 1:Damage survey2009-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03-16实施
SN/T0009.1—2009
SN/T0009《进出口商品鉴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系列标准共分为两个部分:一第1部分:残损鉴定;
第2部分:容器计重。
本部分为SN/T0009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钟帮奇、高鹏、蓝宇龙、林海健、刘智春、董志华,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推。I
1范围
进出口商品鉴定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第1部分:残损鉴定SN/T0009.1—2009
SN/T000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标准构成,条文编排和编写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行业标准的编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0009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200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引用文件SN/T2388.2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规程第2部分:名词术语3术语和定义
SN/T2388.2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2360的本部分。4标准的构成
4.1一般构成和编写顺序
【封面
资料性概述要素
目次“
引言,
(标准名称
规范性一般要索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符号和缩略语
规范性技术要素基本要求
方法与程序
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补充要素参考文献wwW.bzxz.Net
索引+
注:上述构成要素不是任何一二项标准都需要全部包括的,标有者可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征和制定标准化的目的而取会。
SN/T0009.1—2009
4.2格式
残损检验鉴定规程的格式应符合GB/T1.1的规定。5起草
5.1资料性概述要素
5.1.1封面
每项标准均应有封面,封面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字样和标准的标志、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标推编号、代替标推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标准的发布部门等。如果标准有对应的国际标准,还应在封面上标明一致性程度的标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由对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国际标准名称(使用英文)、一致性程度代号等内容组成。如果标准的文名称与国际标准一致,则不标出国际标准名称。一致性程度的含义及其代号见G3/T20000.2。5.1.2目次
如果需要,按照GB/T1.1的要求设置。5.1.3前言
每项标准均应有前言。前言不应包含要求图和表。前育届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所组成。特定部分适当地给出下列信息:对于系列标准或由多个部分组成的标准·在第一项标准或标准的第1部分的前言中应说明标准的预计结构。在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或标准的每一部分的前言中,应列出所有已知的其他标准或其他部分的名称
说明与对应的国际标准、安则、指南或其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写出对应的国际文件的编号、文件名称的中文译文,并列出与所采用国际标准的技术差异和所做的编辑性修改:说明标准代替或废除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伴说明与标准前一版本相比谢重大技术变能说明标准与其他标准或文件的关系:说明标准中的附录哪些是规范性射录,郑些是资料理附录。基本部分适当给出下列信息
本标推由归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推主要起草人:
一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果标准分部分出版,则应将上述列项中的\本标准·5.1.4引言
引言为可选要素。应符合GB/T1.1的规定。5.2规范性一般要素
5.2.1标准名称
”改为本部分”。
名称为必备要素。它应置于正文首页和标准的封面。名称力求简练,并应明确表示出标准的主题,使之与其他标准区分。名称不应涉及不必要的细节。任何其他必要的详细说明应在范围中给出。名称应由几个尽可能短的要索组成,其顺序由一般到特殊。通常,所使用的要素不多于下述三种:a)引导要索(可选):表示标推所属的领域:b)主体要紫(必备):表示在上述领域内所要论述的主要对象;补充要素(可选):表示上述主要对象的特定方面,或给出区分标准(或该部分)与其他标难(或其他部分)的细节。
注:在进出口商品重迅监定行业标准体系中.标准名称应由重量鉴定的方式、类型及对象等几个尽可能短的独立要素组成,同时附英文名称。标准名称应符合GB/T1.1的规定。2
5.2.2范围
SN/T0009.1-—2009
范围为必备要索,它应置于每项标准正文的起始位置。范围应明确表明标准的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由此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范围的文字应简洁,以便能作内容提要使用。范围不应包含要求。标准适用性的陈述应由下述引导语引出:“本标准规定了。”
一“本标准适用于
如果标推分部分出版,则应将上述表述中的“本标准.”改为“SN/T×××××的本部分.或本部分”。
5.2.3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它应列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这些文件一经引用便成为标准应用时不可缺少的文件)一览表。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应给出年号以及完整的名称。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不给出年号。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览表应由下列引导语引出:“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对于分部分出版的标准的某个部分,上述引导语应该为:“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引用文件的原则和具体方法见GB/T20000.3。5.3规范性技术要素
5.3.1术语和定义
这是可选要素。它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应使用下列适合的引导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推。”;-“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XX×X×的本部分。”;—“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的本部分。”5.3.2特符号和缩略语
这是可选要素。应列出理解标准所必要的符号和缩略语的一览表。这一要素也可并人要素5.3.1.以便使术语及其定义、符号、缩略语及其单位放在适当的复合标题之下,例如“术语、定义、符号、单位和缩略语”。5.3.3基本要求
5.3.3.1应规定残损检验鉴定工作条件要求。5.3.3.2应规定残损检验鉴定技术条件要求。5.3.3.3应规定残损检验鉴定安全条件要求。5.3.4方法与程序
5.3.4.1应规定残损检验鉴定前的准备工作。5.3.4.2
应规定残损检验鉴定的方法和程序。SN/T0009.1—2009
5.3.4.3应规定判定残损检验鉴定结果的处理。5.3.5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附录给出标准的附加条款。按GB/T1.1编写。5.4资料性补充要素
5.4.1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为可选要素。应符合GB/T1.1的规定。5.4.2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为可选要素。如果有参考文献,则应置于最后一个附录之后。5.4.3索引
索引为可选要索。如果有索引,则应作为标准的最后一个要素。SN/T0009.1-2009
书号:155066·2-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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