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307-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307-93
中文名称:出口玩具鞋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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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玩具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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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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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307-93.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oy shoe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 0307规定了出口玩具鞋的抽样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307适用于以棉、毛、麻、化纤织物、裘皮等为面料,以棉、毛、化纤织物、革(天然革、人造革)、塑料、橡胶等为底材具有玩具造型的各式鞋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6675玩具安全
GB9832毛绒.布制动物玩具通用技术条件
SG 373工艺鞋
3检验依据
合同、信用证、确认函、封样。在合同、信用证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规程进行检验。
4抽样
4.1 抽样数量
根据提交检验批的批量(最大批量不超过35 000双),外观检验的样品按GB 2828中的一般检查水平I确定,安全检验的检查水平按GB 2828中的特殊检查水平S-2确定。
检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通常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查结果,随时执行GB2828规定的转移规则。
4.2抽样方法
在提交的检验批中,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代表性样品.
5检验
5.1包装检验
内外包装应清洁干燥、大小适宜、标记、批次清晰,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且适宜长途运输。
5.2数量检验
核实箱数,结合开箱清点双数。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307--93
出口玩具鞋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oy shoes for export1993-12-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玩具鞋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oy shoes for export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玩具鞋的抽样、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判定。SN/T 0307-93
本标准适用于以棉、毛、麻、化纤织物、裘皮等为面料,以棉、毛、化纤织物、革(天然革、人造革)、塑料、橡胶等为底材具有玩具造型的各式鞋的检验。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6675玩具安全
GB9832毛绒、布制动物玩具通用技术条件SG373工艺鞋
3检验依据
合同、信用证、确认函、封样。在合同、信用证中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规程进行检验。4抽样
4.1抽样数量
根据提交检验批的批量(最大批量不超过35000双),外观检验的样品按GB2828中的一般检查水平I确定,安全检验的检查水平按GB2828中的特殊检查水平S-2确定。检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通常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查结果,随时执行GB2828规定的转移规则。
4.2抽样方法
在提交的检验批中,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代表性样品。5检验
5.1包装检验
内外包装应清洁干燥、大小适宜、标记、批次清晰,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且适宜长途运输。5.2数量检验
核实箱数,结合开箱清点双数。5.3外观检验
5.3.1检验条件
外观检查应在朝北散射的自然光照下,或者产品距光源1~1.2m的40W日光灯下进行,检查视距为300~450mm。
5.3.2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3-12-28批准1994-05-01实施
SN/T 0307bzxz.net
外观检验以手感、目测为主,结合量具进行。5.4安全检验
按GB6675中3.2.2.2项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法依照GB9832中的4.1方法进行检验。5.5不合格分类
A类:眼、鼻等部件不牢、霉、蛙、可触及性危险尖端、错用料、错款式、错结构、错色、错品种、错双、单B类:破损、装饰件脱落及功能失灵、鞋底衬断裂、断线、脱胶、口门大小(影响穿着)、严重掉色等C类:明显疵点、毛绒露底、明显色差、底花纹不、装饰件不对称、填充不良、产品不整洁、明显污迹、毛绒倒顺混用、同双鞋规格不一(见表1)、装箱颜色及尺码搭配不正确、跳针、露线及内外包装不清洁和其它影响外观的不合格等。表1同双玩具鞋相同部位允许误差表序
6检验结果的判定
6.1合格质量水平分类
A类不合格:不允许;
B类不合格AQL值2.5;
B+C类不合格AQL值10.0。
6.2不合格统计
鞋梁深浅
帮面楚斜
后帮高低
鞋底长短
鞋底宽窄
鞋底厚薄
鞋底边条(帮条)宽狭
误差范围
一双鞋中发现一只不合格即作为一个不合格品,一双鞋中两只均不合格仍作一个不合格品统计。
一双鞋中同时存在A类、B类、C类不合格,按最高不合格统计。6.3检验结果判定
6.3.1A类不合格一经发现,即判定不合格。6.3.2B类、C类不合格判定按表2、表3、表4规定。表2正常检查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样数量
B类不合格(AQL=2.5)
合格(A)
不合格(Re)
B+C类不合格(AQL=10.0)
合格(A)
不合格(R。)
3201~10000
10 001~35 00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 001~3500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 000
10001~35000
抽样数
SN/T 0307-93
续表2
B类不合格(AQL=2.5)
合格(A)
不合格(R)
表3放宽检查
B类不合格(AQL=2.5)
合格(A。)
不合格(Re)
表4加严检查
B类不合格(AQL=2.5)
合格(A)
不合格(R。)
B+C类不合格(AQL=10.0)
合格(A)
不合格(R)
B+C类不合格(AQL=10.0)
合格(Ae)
不含格《R.)
B+C类不合格(AQL=10.0)
合格(A)
6.4检验合格批必须将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全部剔除,换成合格品后,方可包装出运。6.5检验不合格批由生产厂进行返工整理,允许复验一次。检验有效期
检验合格有效期为半年,逾期必须重新检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扬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志顺、陈泽华、张海泉。不合格(Re)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厂印刷1994年6月第一版
1994年6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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