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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250-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250-93

中文名称:出口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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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汽车 起重机 轮胎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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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250-93.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uck crane and mobile crane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SN/T 0250规定了出口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出口起重机)产品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
SN/T 0250适用于出口起重机(包括进口部件组装的出口起重机)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520轮胎外观质量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6068.1汽车起 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般要求
GB 6068.2汽车起 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合 格试验
GB 7258机动车运 行安全技术要求
GB/T 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JB 2261汽车、 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JB 2299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
JB 3691 工程机械行驶速度测定
JB 3774.1工程机械噪声限值
JB 3774.2工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
JB/T 5946工程机械涂装通 用技术条件
ZBE39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测量方法
ZBJ8000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ZB J80 003汽车 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
ZB T40 001出口汽车检验规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250—93
上产市技术盗设清学研汽所
登珑号QT966095
出口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uckcrane and mobile crane for export1993-08-01发布
199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uckcrane and mobile crane for export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T0250--93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以下简称出口起重机)产品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起重机(包括进口部件组装的出口起重机)的检验。2引用标准
GB520轮胎外观质量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6068.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GB6068.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合格试验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JB2261Www.bzxZ.net
JB2299
JB3691
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工程机械行驶速度测定
JB4031
JB/SQ1
工程机械噪声限值
工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范作业可靠性试验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标牌
行驶可靠性试验
液压系统试验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JB/T1375
JB/T5946
ZBE39001
ZBJ80002
ZBJ80003
ZBT40001
ZBT40002
3术语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分类
工程机械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测量方法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出口汽车检验规程
进口汽车检验规程
安全规程
技术要求
检验批: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3-08-01批准1994-05-01实施
检验项目
一般检查
参数标牌
技术文件及随机附
外观检查
整机外观
涂漆颜色
油漆表面和涂层质
型号规格
外观质量
装配调整检查
整机完整性
两室(驾驶室、操纵
室)门和窗
两室内各装置、管
路和线路
各液压缸、泵、马
达、阀和管路
·电气装置
SN/T0250—93
附录A
出口起重机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表(补充件)
技术要求
按GB7258第1.1条
按JB4031规定
完整、齐全
整洁、无表面缺陷
按JB2299规定
按JB/T5946规定
符合要求
按GB520规定
按ZBJ80003规定,
不准错装、漏装
开关方便自如、锁扣
灵活可靠
整齐牢固,正确可靠
按ZBJ80003规定
按ZBJ80003、
JB2261规定,装置完
善、安装牢固、工作可
检验方法
开箱检点
按JB/T5946第8、9
章规定
按总装图对照检查
检查和试验
检查和试验
检查和试验
不合格分类
允许逐台消除不合格
允许逐台消除不合格
充许逐台消除不合格
允许逐台消除不合格
检验项目
行驶性能检查
行驶速度
行驶性能
轮胎起重机制动距
轮胎起重机吊重行
驶性能
安全性能及安全保
护装置检查
行驶安全性能
SN/T0250—93
续表A1
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规定值
正常、无故障
按JB/SQ1第2.2.2
款规定
按JB4030.3第2.2.
4款规定
(ZBT40001第4.6.4按GB7258规定款)
作业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保护装置
综合误差
作业状态噪声。
液压油固体颗粒污
染等级检查
作业可靠性检查
附加说明:
按ZBJ80002、
ZBJ80003规定
设置完善、工作正常
机外噪声≤L(A)-
2dB.(A),操纵室内
噪声≤88dB(A)
不超过19/16
作业率(A)和故障次
数应符合JB/SQ1
检验方法
按JB3691规定
路试,按GB/T12534
JB/SQ1规定
现场试验三次
按GB7258规定
按JB3774JB/SQ:1
附录A规定
按ZBE39001规定
按JB4030.1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国。
不合格分类
汽车起重机制动距
离,按照JB/SQ1第
2.2.2款中表2规定
抽一台检查
审查、单独考核
检验项目
基本性能检查
基本参数
作业参数
起重性能系数K
空载试验检查
密封性能检查
关键部位密封性
非关键部位密封性
变幅缸和垂直支腿
缸回缩量
作业性能检查
机构和结构件
载荷空中提升
起升机构制动性能
支腿抬腿量限值检
动载荷
静载荷
SN/T0250—93
续表A1
技术要求
按JB/T1375规定
按GB6068.2规定,
起升速度、回转速度、
变幅时间、吊臂伸缩
时间和收(放)支腿时
间应符合设计规定值
按JB/SQ1第2.1.3
款规定
起升、回转、变幅、伸
缩运行应平滑稳定,
无明显冲击、抖动;运
行机构制动应平稳、
各密封面、管接头处
凡固定结合面应不
渗,相对运动面应不
各密封面、管接头处
凡固定结合面应不
渗,相对运动面应不
≤2mm
按GB6068.2第4.5
章规定
检验方法
按GB6068.2第3.1
条规定
按JB/SQ1附录B
中B2规定
按JB/SQ1第4.10.1
款规定,目测
按JB/SQ1第4.10.1
款规定,目测
按JB/SQ1第4.10.2
款规定
无严重损坏或永久性
按JB/SQ1附录B
中B3和B4规定
按JB/SQ1附录B
卷简应无连续反向动
有效,平稳可靠
≤50mm
中B3和B4规定
按JB/SQ1附录B
中B3和B4规定
按JB/SQ1第4.9条
按JB/SQ1第4.9条
不合格分类
批,简称:批。
4抽样
4.1抽样条件
SN/T·0250—93
在厂检合格的情况下,样机从成品库(场)随机抽取。4.2抽样方案
4.2.1采用GB2828中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4。4.2.2按检验项目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特性的影响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各类不合格的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规定如下:A类不合格AQL=6.5
B类不合格
AQL=25
C类不合格
AQL=40
5检验
5.1检验条件
5.1.1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整机作业可靠性试验报告。5.1.2检验期间除按规定需要对出口起重机进行常规的保养和调整外,不得再作调整、修理和更换。5.1.3各项试验的条件、方法和规范应符合GB6063、JB4030标准有关规定,以及本标准规定。各种参数的测量精度应符合ZBJ80003.标准有关规定。5.1.4
5.1.5通用汽车底盘组装的出口起重机,其底盘的检验可参照ZBT40001标准有关规定;进口底盘组装的出口起重机,其底盘的检验可参照ZBT40002标准有关规定。5.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5.3检验分类
根据检验项目分为逐台检验和抽样检验。5.3.1逐台检验时,必须逐台按附录A中第1.1、1.2和2.3项检验。5.3.2抽样检验时,样机按附录A中第1.3、2.1、2.2、9.1、9.3和9.4项以及第3、4、5、6、7、8、10和11项检验。
5.3.3当检验批的批量(N)大于等于5台时,样机还须按附录A中第9.2项检验。5.3.4作业可靠性试验视产品的质量和国外信息反馈情况,按附录A中第12项抽查,或参加生产企业的整机质量抽查、行业评比试验。5.4检验方法
见附录A。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各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附录A规定。5.5.2检验批的判定:当检验批中各类不合格数均小于等于A。数时,则判该批合格;否则,判该批不合格。
5.5.3当B类不合格的不合格数小于该类A。数时,允许将其差值增加计入C类不合格的A。数中。6不合格的处置、:
.6.1元
逐台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允许返工消除。6.2合格批中检出的不合格项,应返工至合格。6.3不合格的检验批,经返工整理、厂检合格后,允许再申请检验一次。2
京)新登字023号
SN/T0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1994年6月第一版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厂印刷1994年6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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