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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0047-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 0047-92

中文名称:出口黄酒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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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黄酒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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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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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 0047-92.Rule for inspection of rice wine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047规定了出口黄酒的取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 0047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糖化、发酵、压榨、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的检验。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及法律有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检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标准检验。
2引用标准
QB 525黄酒及其试验方法
GB 5009.7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方法
GB 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索B,的测定方法
GB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
ZBX09 001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ZBX09 002出口食品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的检验方法
3术语
3. 1检验批
指生产厂每次勾兑、包装出口的质量相同、均一、规格-致并具有同样质量证明书的产品形成-检验批。
3.2恶性杂质
恶性杂质指:蚊、蝇、虫、玻璃碎屑、橡胶、塑料、漆片、头发、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秽物。
4取样
4.1瓶装酒(500mL装)
检验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6箱,每箱职1瓶;
检验批量在501~1 000箱,随机抽职10箱,每箱职1瓶;
检验批量在1 001箱以上,每增加300箱,随机增抽1箱;增加部分不足300箱,按300箱计。每箱取1瓶。
每检验批中,至少职样6瓶。4瓶用于检验,留样2瓶备查。
4.2坛装酒
检验批量在500坛以下任意抽取5坛,每增加200坛,增抽1坛,增加部分不足200坛以200坛计。每抽样坛抽取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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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0047--92
广市技来连公济双新究所
金话940166
出口黄酒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rice wine for export1992-11-16发布
199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黄酒检验规程
Rulefor inspection of rice winefor export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0047-92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黄酒的取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薯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糖化、发酵、压榨、杀菌、贮存、勾兑、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黄酒的检验。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及法律有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检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标准检验。2引用标准
QB525黄酒及其试验方法
GB5009.7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方法GB5009.22
GB5009.34
GB10344
食品中黄曲霖毒素B,的测定方法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饮料酒标签标准
ZBX09001
ZBX09002
3术语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出口食品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的检验方法3.1检验批
指生产厂每次勾兑、包装出口的质量相同、均一、规格一致并具有同样质量证明书的产品形成一检验批。
3.2恶性杂质
恶性杂质指:蚊、蝇、虫、玻璃碎屑、橡胶、塑料、漆片、头发、指甲、金属物及其他污移物。4取样
4.1瓶装酒(500mL装)
检验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6箱,每箱取1瓶;检验批量在501~1000箱,随机抽取10箱,每箱取1瓶;检验批量在1001箱以上,每增加300箱,随机增抽1箱;增加部分不足300箱,按300箱计。每箱取1瓶。
每检验批中,至少取样6瓶。4瓶用于检验,留样2瓶备查。4.2坛装酒
检验批量在500坛以下任意抽取5坛,每增加200坛,增抽1坛,增加部分不足200-坛以200坛计。每抽样坛抽取500mL。
4.3桶(罐)装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1-16批准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1993-01-01实施
4.3.1取样桶(罐)数
10桶(罐)以下逐桶(罐)抽取;
11~100桶(罐)随机抽取:10桶(罐);101桶(罐)以上按公式a=/N取样;SN0047-92
其中“a”为取样桶()数,“N”为全批桶(罐)数。4.3.2每取样桶(罐)抽取200mL,全批抽取量不少于2000mL。4.4留样
每批抽取的样品,瓶装酒留样2瓶,坛装和桶(罐)装酒留样1000mL,以供备查。5检验
5.1感官检验
5.1.1检验条件
5.1.1.1感官检验室应光线充足而柔和,室内整洁,无异常气味。5.1.1.2品酒杯应用无色透明、无花纹、无异味、清洁卫生的100mL卵圆形玻璃杯。5.1.2色泽
将60mL左右样品注入品酒杯中,在明亮处观察其颜色,应透明无沉淀、无杂质及悬浮物。5.1.3香气
轻轻摇动盛放样品的品酒杯,闻嗅其味应具有本类酒应有的芳香味,不应有霉味、酸味及其它异味。5.1.4口味及风格
品尝鉴别应具有本类酒固有的口味,酒体应协调,具有本类酒独特风格。5.2理化检验
5.2.1酒精度
按QB525规定方法检验。
5.2.2总酸
按QB525规定方法检验。
5.2.3还原糖
按GB5009.7规定方法检验。
5.2.4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5009.34规定方法检验。
5.2.5黄曲霉毒素B
按GB5009.22规定方法检验。
5.3微生物检验
5.3.1细菌总数
按ZBX09001规定方法检验。
5.3.2大肠菌群
按ZBX09002规定方法检验。
5.4容(重)量检验
5.4.1瓶装酒
用温度计、量简测量酒样在20℃C时的体积。5.4.2散装酒
按国家商检局制定的《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办法》检验。5.5包装检验
5.5.1·外包装应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瓦楞纸箱或其他材料包装,箱内应有防撞、防震的间隔材料。包2
SN0047-92
装箱及间隔材料均应干燥、牢固、无破损、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并有商检出具的包装检验合格证书。装箱、打包应符合规定要求。5.5.2外包装箱应注明厂名、酒名、批号、规格、瓶数、日期、毛重、包装箱尺寸等内容。并有“向上”、“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或标志。5.5.3外包装箱所有字迹、标志均应准确、醒目、整洁、持久,标注方法应符合规定要求。.5.5.4商品包装应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瓷瓶或其他容器装盛。瓶体应端正、整洁,瓶口应密封,无漏气、漏酒、破损等现象、5.5.5标签应标明酒名、配料、酒精度、净容量、厂名、批号、商标、生产日期、标准代号等内容。标注方法与要求应符合GB10344的规定。
5.5.6标签应标贴整齐、端正、平展、牢固。标签应清晰、准确、持久,无污染、褪色、破损等现象。5.5.7散装酒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封口紧密。容器性能应符合运输和贮存要求。6检验结果的判定
6.1感官检验判定
感官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内容物有异味、酸败及恶性杂质判为不合格,不允许复验。属有浑浊、沉淀、香气不纯、口味不协调判为不合格,不允许复验。6.2理化检验判定
理化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3微生物检验判定
微生物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不允许复验。6.4容(重)量检验判定
瓶装酒容量检验结果每瓶公差不超过土3%,且总检验瓶数平均容量结果无负公差的,散装酒重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5包装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但凡属能返工整理予以更换剔除的,允许返工整理。返工整理后,经复验,符合规定要求的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不允许再复验。6.6检验批判定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各单项检验结果均判为合格,该检验批方可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6.7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三个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铺、徐长城、吴鼎昌、李红梅。建筑321
标准查询下载网
www. jz321. ne
(京)新登字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口黄酒检验规程
SN 0047—9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外三里河)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剧厂印刷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X12301/16印张1/2字数6千字1993年6月第一版1993年6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3000
书号:155066·2-8798
定价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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